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7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8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1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75,104.98 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
产配置,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获得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资产配置方案观点,采用债券投资策略
及股票投资策略双策略搭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金融要素运行
情况、中国经济发展情况,在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
资产和现金类资产三大类资产类别间进行相对灵活的配
置,资产配置组合主要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为
主,并根据风险的评估和建议适度调整资产配置比例,
使基金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投资
组合。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
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
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
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
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
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
响。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
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
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
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4、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基金经理的战略性选股思路以及投研部门的
支持,在高景气行业中筛选出价值优势明显的优质股票
进行均衡配置,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在股票投资方面,
本基金利用基金管理人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企业内
在价值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受益于中
国经济发展趋势和投资主题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
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运用国债期货对基本投资组合进行管理,
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
国债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
期保值操作。
7、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
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
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
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8、融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
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
谨慎原则,参与融资业务。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0% +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顺安回报 A 类 景顺长城顺安回报 C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822 01082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2,918.63 份 572,186.35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3 年 4 月 1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
景顺长城顺安回报 A 类 景顺长城顺安回报 C 类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332.28 38,362.60
2.本期利润 1,611.90 28,924.53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15 0.0027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8,867.68 620,439.9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78 1.084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顺安回报 A 类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2.55% 0.28% 0.39% 0.16% 2.16% 0.12%
过去六个月 2.80% 0.20% 2.09% 0.16% 0.71% 0.04%
过去一年 3.41% 0.16% 0.43% 0.19% 2.98% -0.03%
自基金合同
5.78% 0.18% 1.26% 0.22% 4.52% -0.04%
生效起至今
景顺长城顺安回报 C 类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2.55% 0.28% 0.39% 0.16% 2.16% 0.12%
过去六个月 2.63% 0.20% 2.09% 0.16% 0.54% 0.04%
过去一年 3.30% 0.16% 0.43% 0.19% 2.87% -0.03%
自基金合同
8.43% 0.22% 1.26% 0.22% 7.17% 0.00%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50%;投资于同业存单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21 年 8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本基金因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于 2023 年 7 月 4 日进入清盘程序。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工学硕士。曾任交通银行公司机构部高级
行业经理,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部信用评级研究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陈莹 本基金的 2021年8 月10 - 9 年 公司固定收益部信用分析师。2019 年 11
基金经理 日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信用研究
员,自 2020 年 7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
金经理,现任混合资产投资部基金经理。
具有 9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4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海外方面,二季度美国经济在服务业支撑下,就业、消费等数据持续超市场预期,呈现出较强的韧性,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美联储货币紧缩的压力。下半年来看,随着高利率环境的持续,以及信贷条件进一步收紧,依然制约美国经济的修复空间。不过因为美国积累的较高的超额储蓄尚未释放完全,以及服务业尚有一定修复空间,就业依然保持韧性,经济失速的风险不大。
国内方面,二季度经济修复程度略低于市场预期。随着一季度恢复性需求集中释放,二季度经济基本面略有回落,社融增速下行,地产销售及投资数据持续低于市场预期,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仍负增长。展望三季度,新一批“稳增长”政策措施有望陆续落地,或可阶段性对经济起到一定支撑作用。地方政府方面,今年土地市场仍然萎靡,政府性基金收入持续负增长,城投企业债务压力较大。出口方面,虽然美国商品终端销售具有一定韧性,但是美国贸易商尚处于主动去库存阶段,叠加收紧的金融环境压制基本面的上行空间,预计短期内我国出口将继续承压。
权益市场方面,二季度国内股票市场偏弱,上证指数下跌 2.16%,沪深 300 下跌 5.15%,创业
板指下跌 7.69%。
债券市场方面,二季度国内利率债收益率明显下行,相较于一季度末,5 年期国债下行 26BP
至 2.42%,10 年期国债下行 25BP 至 2.63%。
展望三季度,海外方面,随着美联储货币紧缩的维持,以及信贷条件进一步收紧,依然制约美国经济基本面的修复空间。不过因为美国积累的较高的超额储蓄尚未释放完全,居民资产负债表较为健康,以及服务业尚有一定修复空间,就业依然保持韧性,经济失速的风险不大。国内方面,在二季度经济下行压力大幅释放过后,预计随着一批“稳增长”政策措施陆续落地,三季度
经济基本面有望逐步企稳。在经济复苏初期,预计银行间流动性仍将继续维持合理充裕略宽松状态。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3 年 2 季度,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5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为 0.39%;
2023 年 2 季度,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5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为 0.3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从 2023 年 4 月 18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76,907.31 31.6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2,183.44 29.99
8 其他资产 335,105.80 38.33
9 合计 874,196.55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运用国债期货对基本投资组合进行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615.8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31,489.9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335,105.80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顺安回报 A 类 景顺长城顺安回报 C 类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1,903.84 54,111,317.9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01,547.60 551,614.74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60,532.81 54,090,746.2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2,918.63 572,186.35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者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类 的时间区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别
机 1 20230401-2023041718,926,847.74 -18,926,847.74 - -
构 2 20230401-2023041714,195,135.80 -14,195,135.80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因截至 2023 年 7 月 3 日日终,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7 月 3 日,本基金的清算期起始日为 2023 年 7 月 4 日。有关
详细信息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一系列相关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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