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量化科技精选一个月滚动持有股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江量化科技精选一个月
滚动持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长江量化科技精选一个月滚动持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江量化科技精选一个月滚动持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江量化科技精选一个月滚动持有
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11254;C类基金份额:01125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06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6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
的对应日为2024年6月23日。截至2024年6月23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
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6月23日。自2024年6月24日起,本基金进
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并停止收
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
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
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
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
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
清算期间的审计费、律师费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其他清算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
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其他事项
1、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
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敬请投资者关注。
2、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zcgl.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热
线4001-166-8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4日
[查看PDF原文]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