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国证融兴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新国证融兴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国新国证融兴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国新国证融兴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或本次会议),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20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 17:00 止(纸质投票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
准,电话投票、网络投票等以相应系统记录时间为准)。2024 年 4 月 22 日,由
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对表决程序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经统计,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11,514,401.55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20,432,214.16 份的 56.35%,达到法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国新国证融兴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经统计,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1,514,401.55 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 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财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12,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22,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
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
止国新国证融兴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国新国证融兴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合同》、表决通过的本次会议议案及修订后的《关于终止国新国证融兴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豁免关于封闭期和开放期以及基金投资
限制等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在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次日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进入退出选择期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或转换转出,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在退出选择期期间,本基金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对于在退出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将在退出选择期结束之后进入清算程序。
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退出选择期豁免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及限制等条款。在退出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国新国证融兴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方式进行。
退出选择期的最后一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将从退出选择期届满的次日起进入清算期。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申请,本基金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亦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新国证融兴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新国证融兴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新国证融兴 6 个月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国新国证融兴 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补充公告》
5、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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