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1.1 重要提示
工银瑞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关于准予工银瑞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22 号文)注册募集,于 2021 年12 月 29 日起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12 月 29 日。截至 2024 年 12 月 29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已触发基金合
同终止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本基金自 2025 年 1 月 7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
管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由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基金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3
§2 基金产品概况......4
§3 基金运作情况......5
§4 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6
§5 清盘事项说明......7
§5.1 清算费用......7
§5.2 资产处置情况...... 7
§5.3 负债清偿情况...... 7
§5.4 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8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9
§6 备查文件目录......9
§6.1 备查文件目录...... 9
§6.2 存放地点......9
§6.3 查阅方式......9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中证创新药产业 ETF 发起式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30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29 日
最后运作日(2025 年 1 月 32,629,120.16 份
6 日)基金份额总额
主要投资本基金目标 ETF(即工银瑞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
投资目标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
求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的最小化。
作为资产配置策略,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的主要资产将
投资于目标 ETF 份额,该部分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90%,本基金不参与目标 ETF 的投资管理。根据需要,本基金可以
投资策略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备选成份股票,以及投资范围中约定的
其他资产及金融工具,其目的是为了使得本基金在应付申购赎回的
前提下,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其他投资策略包括基金投资策略、
股票资产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
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等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创新药产业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5%。
本基金以工银瑞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为主要投资品种,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
风险收益特征 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 ETF 联
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
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
工银瑞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关于准予工银瑞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22 号文)注册募集,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起成立,成立募集份额合计 11,040,347.20 份。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开始停
止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且不再恢复,但正常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2025
年 1 月 6 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 2025 年 1 月 7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
理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4 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1 月 6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25 年 1 月 6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2,514,853.65
结算备付金 12,673.46
存出保证金 37,329.2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159,223.99
其中:基金投资 19,159,223.99
应收清算款 7,768,392.90
其他资产 44.13
资产总计 29,492,517.42
负债和净资产 本期末
2025 年 1 月 6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8,614,757.2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0.30
应付托管费 21.81
应付销售服务费 248.15
其他负债 53,076.02
负债合计 8,668,243.51
净资产:
实收基金 32,629,120.16
未分配利润 -11,804,846.25
净资产合计 20,824,273.9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9,492,517.42
注:1、报告截止日 2025 年 1 月 6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A 类为人民币 0.6393 元,
C 类为人民币 0.6374 元,基金份额总额 32,629,120.16 份。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5 清盘事项说明
自 2025 年 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
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
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2 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基金投资估值金额为人民币 19,159,223.99 元,已于清算期间全部
卖出。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为人民币 7,768,392.90 元,已于清算期间全部收回。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12,673.46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12,666.47 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 6.99 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款项。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37,329.29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37,316.98 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 12.31 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款项。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资产为人民币 44.13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1 月 8 日收回。
§5.3 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8,614,757.23 元,其中 A 类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7,100,547.64 元,C 类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514,209.59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 月 8 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40.30 元,该款项将于清算期结束之后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21.81 元,该款项将于清算期结束之后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248.15 元,该款项将于清算期结束之后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53,076.02 元,为应付赎回费、应付交易费用及应付信
息披露费。其中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2,410.34 元,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939.64 元,应付信息
披露费为人民币 49,726.04 元。上述其他负债项目中,应付赎回费已于 2025 年 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 月 8 日支付,其余项目预计于收到付款通知书及发票后支付。
§5.4 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1 月 6 日基金净资产 20,824,273.91
加:清算期间(2025-1-7 至 2025-1-22)收入
利息收入(注 1) 4,997.47
变现损益(注 2) -382,741.77
其他收入(注 3) 260.34
减:清算期间(2025-1-7 至 2025-1-22)基金赎回 2,585,764.57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注 4)
二、2025 年 1 月 22 日(清算报告出具日)基金净资 17,861,025.38
产(注 5)
注: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使用的利率计提的自 2025 年 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止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的利息。
2、变现损益系清算期间处置交易性基金投资产生的损益。
3、其他收入系清算期间赎回费收入。
4、清算期间基金赎回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为 2025 年 1 月 7 日赎回确认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
5、资产处置后,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7,861,025.38 元,根据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5 年 1 月 22 日至资产支付日前一日产生的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的利息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期间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北京证监局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工银瑞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工银瑞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工银瑞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5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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