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4 年 10 月 15 日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25 日
一、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588号文准予注册,《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2021年9月28日正式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截至《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即2024年9月28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9月30日发布《关于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9月28日,并自2024年9月29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清算期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5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33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4 年 9 月 28 日(最后运作 24,113,150.67 份
日)日终基金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量化模型筛选新能源产业中具有长期竞争力的上市
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相
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
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其中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微观经济运行态势、政策环境、利率走
势、证券市场走势及证券市场现阶段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
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实现
投资组合动态管理最优化。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75%+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发起 A 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发起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371 013372
2024 年 9 月 28 日(最后运作
日)日终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17,552,803.71 份 6,560,346.96 份
总额
三、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 2588 号) 准予注册,本基金由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46,860,244.27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截至《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的对应日,即
2024 年 9 月 28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
形,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规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关于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
间为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清算起始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四、 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9 月 28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9 月 28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2,253,408.67
结算备付金 74,414.68
存出保证金 3,477.84
应收清算款 12,089,070.54
资产总计 14,420,371.73
负债:
应付赎回款 2,006,726.20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944.93
应付托管费 2,490.8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654.96
其他负债 62,134.52
负债合计 2,087,951.46
净资产:
实收基金 24,113,150.67
未分配利润 -11,780,730.40
净资产合计 12,332,420.27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4,420,371.73
注1:截至最后运作日2024年9月28日,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发起A基金份额为17,552,803.71份,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0.5131 元,基金资产净值为人民币 9,006,492.92 元;民生加银新能源
智选混合发起 C 基金份额为 6,560,346.96 份,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0.5070 元,基金资产净值为
人民币 3,325,927.35 元。
注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清算报表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 清算情况
本基金的资产、负债及于清算期间的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253,408.67 元,截
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清算结束日)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1,566,240.10 元。
(2) 本基金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74,414.68 元,截
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清算结束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61,555.57 元。
(3) 本基金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477.84 元,截
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清算结束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7,159.96 元。
(4) 本基金于2024年9月28日(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089,070.54元,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清算结束日)已全部清收完毕。
3、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2,006,726.20 元,该款项已
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支付完毕。
(2) 本基金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4,944.93 元,该款项
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支付完毕。
(3) 本基金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2,490.85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支付完毕。
(4) 本基金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1,654.96 元,该款
项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支付完毕。
(5) 本基金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62,134.52 元,为预提审计
费、律师费、汇划费、应付补差费及应付交易费用和应付赎回费。其中,汇划费人民币 224.00 元
已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支付,应付补差费人民币 3.96 元已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支付,应付交易费
用人民币 36,627.83 元已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支付,应付赎回费人民币 2.73 元已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支付;此外,审计费人民币 10,000.00 元,律师费人民币 15,000.00 元和汇划费人民币 276.00
元将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2024年9月28日(最后运作日)基金净资产 12,332,420.27
加:清算期间收益(损失以“-”填列):
利息收入(注1) 906.32
投资收益(注2) -7,767.52
其他收入(注3) 1.37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 715,880.81
二、2024年10月15日(清算结束日)基金净资产 11,609,679.63
注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清算起始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的货币资金利息、备付金利息及保证金利息;
注 2:投资收益系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清算起始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清算结束日)止期
间的股票红利补税;
注 3:其他收入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投资者提出的赎回申请对应的赎回费收入;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剩余净资产为人民币
11,609,679.63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4 年 10 月 15 日(清算结束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货币资金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
人所有。
六、 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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