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汇金兴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1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汇金兴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兴利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4492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浙商汇金兴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暂停相关业务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2025-01-24
的起始日、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
金 额 及 原 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 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因说明 投资)的原因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兴利增强债券A 浙商汇金兴利增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492 014493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是 是
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 1,000,000.00 1,000,000.00
元)
注:自2025年1月24日起,对浙商汇金兴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大
额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单个账户每一开放日申购不得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 如单日单个基金 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不含),则100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0万元(不含)的 部分将确认失败。 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于2025年1月24日起暂停大额申购期间,单个账户每一开放日申购不得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
(2)敬请投资者做好交易安排,投资者可以登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tocke. com.cn或拨打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345进行相关咨询。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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