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基金公告
智能查询:
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
1
2345678
9101112131415
16171819202122
232425262728
关于南方景气楚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查看PDF原文

关于南方景气楚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景气楚荟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景气楚荟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并终止,该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

基金自 2024 年 8 月 24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景气楚荟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及代码 A 类基金份额:南方景气楚荟 3 个月持有混合(FOF)A,016187

C 类基金份额:南方景气楚荟 3 个月持有混合(FOF)C,01618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

额需至少持有满 3 个月,在 3 个月锁定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0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南方景气楚荟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

同》、《南方景气楚荟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8 月 23

日,自 2024 年 8 月 24 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自 2024 年 8 月 24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

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自 2024 年 8 月 24 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停止收

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二)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三)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五)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或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认为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更为有利的清算方法,本基金财产的清算可按该方法进行,并及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六)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七)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

配。

(八)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九)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五、特别提示

(一)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本基金已自 2024

年 8 月 20 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定投业务,本基金将自 2024 年 8 月 24 日起不再办理赎回业

务,投资者在 2024 年 8 月 23 日 15:00 前提交的赎回业务申请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的规定办理,但投资者在 2024 年 8 月 23 日 15:00 后提交的赎回等业务申请将被确

认失败,具体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景气楚荟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南方景气楚荟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3 日

[查看PDF原文]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天天基金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将天天基金网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天天基金网添加到收藏夹吗?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