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2月24日
送出日期:2024年12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中证同业存单AAA 基金代码 017183
指数7天持有期
基金管理人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2月23日 上市交易所及
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但本基金对每份
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
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对
于认购份额而言,含当日)或
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对于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申购份额而言,含当日)或基
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于
转换转入份额而言,含当日)
起的第7天起(含当日,如为
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
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或转
换转出申请。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潘泓宇 2022年12月23日 2017年06月22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通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偏离
投资目标 度,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
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以外的具有良好流
投资范围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
机构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银行存款(包括定期
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
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等权益资产,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发
布。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
调整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将相应调整。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
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
主要投资策略 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
跟踪。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业绩比较基准 ×5%
本基金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
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数据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12,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1、年费金额单位:元。
2、本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审计费、信息披露费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4、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87%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须了解并承受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
1、指数化投资相关的风险;
2、主要投资同业存单的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4、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报告等。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cfund108.com][客服电话:4009-108-10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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