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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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中证沪港深新消费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原文

华宝中证沪港深新消费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4 年 12 月 23 日

送出日期: 2024 年 12 月 2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宝中证沪港深 基金主代码 017434

新消费指数

下属基金简称 华宝中证沪港深 下属基金代码 017434

新消费指数 A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04 月11 日 上市交易所 -

及上市时间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 年 04 月 11 日

基金经理 胡洁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6 年 06 月 13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 年 04 月 11 日

基金经理 张放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 年 07 月 01 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

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创业板、港股

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

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

投资范围 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

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和融资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沪港深新消费指数。

绝对值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本基金对于标的指数成

主要投资策略 份股和备选成份股部分的投资,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的方法进行日常管

理,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个券时,

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包括通过投资其他股

票进行替代,以降低跟踪误差,优化投资组合的配置结构。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沪港深新消费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

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

风险收益特征 征。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

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及区域配置图表

(三)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M<100 万元 1.00%

申购费(前收费) 100 万元≤M<200 万元 0.60%

200 万元≤M 每笔 1000 元

N<7 日 1.50%

赎回费 7 日≤N<30 日 0.50%

30 日≤N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36,219.08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5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

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

其他费用 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 相关服务机构

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

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

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

新。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 0.78%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

然一致,基金管理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

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

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跟踪误差反映的是投资组合与跟踪基准之间

的偏离程度,是控制投资组合与基准之间相对风险的重要指标,跟踪误差的大小是衡量指数

化投资成功与否的关键。

(2)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如出现变更本基金标的指数的情

形,经履行适当程序,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策略将会改变,投资

组合将随之调整,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

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3)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4)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

股停牌时可能面临风险,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

大。

(5)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基差风险、股指期货展期时的流动

性风险、期货盯市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到期日风险、对手方风险、连带风险、未

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风险。

(6)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

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港股因额度限制交易失败风

险、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境外市场的其他相关风险。

(7)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

性风险。

(8)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

等风险。

(9)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

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10)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融资业务存在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和合规风险等风险。

(11)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

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

险。

3、本基金还将面临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

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

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得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s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

《华宝中证沪港深新消费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中证沪港深新消费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华宝中证沪港深新消费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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