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巢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01 月 20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01月15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10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蜂巢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
基金主代码 01845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2 月 0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434,004.29 份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
投资目标 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
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法,
主要以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构成为基础,综合考
虑跟踪效果、操作风险等因素构建投资组合,
并根据本基金资产规模、日常申赎情况、市场
流动性、同业存单交易特性及交易惯例等情
况,进行优化,选择合适的同业存单资产进行
投资策略 投资,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
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
值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如因指
数编制规则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
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1)优化抽样复
制策略;(2)替代性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
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
风险收益特征 态最优化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
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同业存单市
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4 年 10 月 0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2,693.24
2.本期利润 19,947.8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2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538,980.7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41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24% 0.01% 0.60% 0.01% -0.36% 0.00%
过去六个月 0.41% 0.01% 1.09% 0.01% -0.68% 0.00%
过去一年 1.24% 0.01% 2.35% 0.01% -1.11% 0.00%
自基金合同 1.41% 0.01% 2.64% 0.01% -1.23% 0.00%
生效起至今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12 月 6 日。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12 月 6 日。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截至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海涛先生,
金融工程博
士,多年证券
李海涛 本基金基金经 2023-12-06 - 12 年 市场从业经
理 验。2012 年
8 月至 2015
年 5 月担任广
发银行金融市
场部债券交易
员,负责本币
自营账户操
作。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从业券
商固定收益
部,负责自营
账户债券投资
交易管理工
作。2018 年
5 月加入蜂巢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基
金投资部总
监,负责基金
投资工作。李
海涛先生现担
任蜂巢添鑫纯
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蜂
巢恒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蜂巢丰瑞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蜂巢
丰和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蜂巢润和六个
月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蜂巢丰泰
三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蜂
巢丰嘉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蜂巢中证
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
期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
理。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
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公平交易方面的相关制度。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情况。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出现超过该证券当日交易量的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四季度,各类资产的价格波动保持对有关未来扩张性总量政策的高度敏感性,权益市场在四季度整体保持区间震荡,主要是对未来稳增长政策和财政扩张的可能空间不断定价和修正,整体上价值风格优于成长风格。债券市场则对未来降息降准空间持续定价并出现抢先定价的现象。货币政策基调在十二月初政治局会议后全面转向适度宽松,叠加央行持续购买国债替换中期借贷便利和买断式回购投放流动性的价格型调控框架,短久期利率债持续与货币市场价格倒挂,利率互换进入到曲线倒挂阶段。四季度自 10 月中后债券收益率进入系统性下降阶段,十月中下旬和 11 月中旬的小幅反弹基本上都是出自于市场对扩张性政策出台扰动的担忧。
本产品持仓全部为国股和大行的同业存单,以配置策略为主,整体季度收益较为稳健。
展望明年一季度,价格型调控下可能会让政策阶段性放弃年初开门红的信贷扩张需求,但是伴随各类债券净融资在年初的供给增加,以及海外美国阶段性可能下调全年降息幅度的扰动下,国内股票和债券市场可能都将进入区间盘整的阶段。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蜂巢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41 元,本报告期内,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2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6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124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自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连续 53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基金管理人
已按基金合同约定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基金管理人现已主动承担本基金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定费用,直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消失。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466,899.91 84.38
其中:债券 6,466,899.91 84.3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 1,131,966.94 14.77
金合计
8 其他资产 65,516.30 0.85
9 合计 7,664,383.15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6,466,899.91 85.78
9 其他 - -
10 合计 6,466,899.91 85.78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2408104 24 中信银行 7,000 697,842.33 9.26
CD104
2 112415266 24 民生银行 7,000 697,193.11 9.25
CD266
3 112405101 24 建设银行 7,000 696,602.10 9.24
CD101
4 112417072 24 光大银行 7,000 696,373.03 9.24
CD072
5 112413115 24 浙商银行 7,000 694,917.15 9.22
CD115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以下标的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24 中信银行 CD104(发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证券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因资金违规多次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2)24 民生银行 CD266(发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证券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因违规经营多次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3)24 建设银行 CD101(发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证券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因违规经营多次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4)24 光大银行 CD072(发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证券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因违规经营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5)24 浙商银行 CD115(发行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证券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因违规经营和未依法履行职责多次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6)24 恒丰银行 CD308(发行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证券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因违规经营多次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7)24 交通银行 CD054(发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证券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因违规经营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8)24 招商银行 CD024(发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证券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因违规经营多次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9)24 工商银行 CD039(发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证券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因违规经营多次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10)24 广发银行 CD101(发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证券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因未依法履行职责多次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100.00
6 其他应收款 63,416.30
7 其他 -
8 合计 65,516.30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债。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670,114.55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00,462.93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436,573.1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434,004.29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况
持有基金
投资者类 份额比例
别 序号 达到或者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20241223
-
机构 1 20241223 1,495,61 0.00 0.00 1,495,61 20.1186%
20241230 5.50 5.50
-
20241231
20241001 2,790,64 2,790,64
个人 1 - 8.38 0.00 0.00 8.38 37.5390%
20241231
产品特有风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的
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占比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巨额赎回而引发基 金净值剧烈波动的风险;
2、若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巨额赎回有可能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 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 全部基金份额;
3、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巨额赎回时,可能会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的风险,基金可能会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4、当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已经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 50%或者接受
某笔或者某些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时,本基金管理人可拒绝该持有人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提出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
5、其他可能的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报》、基金管理人官网以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化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如下信息披露:
1.2024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2024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了《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珠海盈米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024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蜂巢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3
季度报告》;
4.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北京雪球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024 年 11 月 01 日披露了《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泛华普益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2024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蜂巢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7.2024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蜂巢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2024 年第 1 期》;
8.2024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了《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2024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不法分子冒用“蜂巢基金”名义进行不法活动的澄清公告》;
10.2024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万得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1.2024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2024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蜂巢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蜂巢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蜂巢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蜂巢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竹林路 101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0 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hexaamc.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400-100-3783)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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