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兴华安惠纯债
基金主代码 01866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6 月 2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0,044,761.34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2、利率类品种投资策略;3、信用债投资策略
(含资产支持证券);4、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5、国
债期货投资策略;6、杠杆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
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华安惠纯债 A 兴华安惠纯债 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18669 018670
报告期末下属分类基金的份额 500,023,811.63 份 20,949.71 份
总额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4 年 10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兴华安惠纯债 A 兴华安惠纯债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9,377,605.47 453.54
2.本期利润 20,053,331.12 950.9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0.0401 0.0382
润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51,667,278.10 23,041.71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033 1.099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兴华安惠纯债 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3.77% 0.17% 2.23% 0.09% 1.54% 0.08%
过去六个月 4.26% 0.18% 2.50% 0.10% 1.76% 0.08%
过去一年 8.38% 0.18% 4.98% 0.09% 3.40% 0.09%
自基金合同 10.66% 0.14% 5.95% 0.07% 4.71% 0.07%
生效起至今
兴华安惠纯债 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3.73% 0.17% 2.23% 0.09% 1.50% 0.08%
过去六个月 4.17% 0.18% 2.50% 0.10% 1.67% 0.08%
过去一年 8.17% 0.18% 4.98% 0.09% 3.19% 0.09%
自基金合同 10.32% 0.14% 5.95% 0.07% 4.37% 0.07%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从业 说明
年限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吕智卓先生,中国国
兴华安悦纯债债券型 籍,澳大利亚西悉尼大
证券投资基金、兴华 2023 年 6 月 学应用金融硕士,具有
吕智卓 安启纯债债券型证券 - 10.5 年
投资基金、兴华安聚 20 日 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就职于天弘基金管理
基金、兴华兴利债券 有限公司中央交易室
型证券投资基金、兴 专户交易员,上海久期
华安盈一年定期开放 投资有限公司交易管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理部历任交易主管。现
资基金基金经理,公 任兴华基金管理有限
司固收公募部副总经 公司固收公募部副总
理
经理。
注:(1)上述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及其它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本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口下(1 日内、3 日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根据对样本个数、平均溢价率是否为 0 的 T 检验显著程度、平均溢价率以及溢价率分布概率、同向交易价差对投资组合的业绩影响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组合存在违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且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市回顾:
财政政策对债市的利空效应并未使债市利率进入连续调整,市场对 2025 年货币政策的预期成为推动债市走强的核心因素。一方面,存款自律新规落地后,市场对潜在的“收益荒”存在担忧,另一方面,机构对 2025 年国内政策利率降息产生较强的一致预期,驱动市场提前为此定价。10 年期、30年期国债利率在 12 月分别下行突破 1.7%和 2.0%关口。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久期策略。四季度驱动债市的核心因素转为市场对 2025 年的降息预期,做多长债具备较强的胜率;另一方面,在央行公开市场大额净投放、买断式逆回购操作、净买入国债的背景下,市场流动性整体宽松,债市环境较佳。本基金适时买入长债、超长债,拉长组合久期。
二、骑乘策略。经历了三季度末市场利率的调整,4-5 年期政金债具备较好的配置价值,本基金适时配置兼顾较好流动性和骑乘效应的 4-5 年期政金债。
感谢持有人的支持,您的信任是激励我们前进的最大动力,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进取,不忘初心,忠于所托,为信任奉献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兴华安惠纯债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33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77%;截至本报告期末兴华安惠纯债 C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999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7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2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49,349,663.24 99.88
其中:债券 649,349,663.24 99.8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74,500.82 0.12
8 其他资产 - -
9 合计 650,124,164.06 100.00
注:存放在证券经纪商的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中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统计在“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项内。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标的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33,636,804.70 60.4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15,712,858.54 57.2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15,712,858.54 57.23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49,349,663.24 117.70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240205 24 国开 05 600,000 65,879,819.67 11.94
2 230026 23 附息国债 26 600,000 65,053,740.33 11.79
3 240004 24 附息国债 04 500,000 53,231,888.59 9.65
4 2400005 24 特别国债 05 400,000 42,656,032.61 7.73
5 240017 24 附息国债 17 400,000 41,879,858.70 7.59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其他资产。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兴华安惠纯债 A 兴华安惠纯债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00,024,824.31 27,361.5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 0.00 0.00
额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 1,012.68 6,411.82
回份额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
份额(份额减少以"-"填 - -
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0,023,811.63 20,949.71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等;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等。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持有基金份
者 额比例达到 份额
类别 序号 或者超过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占比
20%的时间
区间
机构 1 20241001- 500,021,500.00 0.00 0.00 500,021,500.00 99.99%
20241231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除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而另有约定外,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债券受宏观经济周期及通胀率等影响较大,因而本基金受商业周期景气循环风险较大。
(2)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由于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因此该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有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大幅波动,剩余的持有人存在大幅亏损的风险。
(3)出现巨额赎回的风险
该机构投资者在开放日大额赎回时可能导致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根据基金当时资产组合状况,基金管理人有可能对部分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对已确认的赎回进行部分延期支付。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也可能同时面临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或对已确认的赎回进行部分延期支付的风险。当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本基金管理人有可能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投资者可能面临赎回申请无法确认或者无法及时收到赎回款项的风险。
(4)基金规模过小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机构投资者在开放日大额赎回后,可能出现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情形。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准予兴华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2、《兴华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兴华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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