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宝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七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宝宝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宝宝盛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3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4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宝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公告依据 同》、《华宝宝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2月12日
下属基金的基金代码 007302 019214
下属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宝宝盛债券A 华宝宝盛债券C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 1.0727 1.0828
币元)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119,567,345.15 13,530.94
的相关指标 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 -
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6 0.06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的第四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12月24日
除息日 2024年12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2月25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确认日为2024年12月25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
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现金红利将按2024年12月24日除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
额将于2024年12月2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4年12月
26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选择红利再投
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24年12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
划出。
(2)权益登记日当天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的,以及基金份额在途的(例如已
办理转托管转出,但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其基金份额相应的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华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前
未作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投资者适用于现金分红。
2、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
天有效赎回和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机构查询和修改收益分配方式,也可以
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站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
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收益分配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收
益分配方式为准。凡希望修改收益分配方式的,请务必在2024年12月23日交易时间结束之
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4、选择现金分红的投资者如果应分得红利款小于10元将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份额。
5、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本基金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
询。本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本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
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
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
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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