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 年 3 月 28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2024 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1
1.1 重要提示......1
1.2 目录......2
§2 基金简介...... 4
2.1 基金基本情况......4
2.2 基金产品说明......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5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6
3.2 基金净值表现......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0
§4 管理人报告......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6
§5 托管人报告......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6
§6 审计报告......16
6.1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16
§7 年度财务报表......18
7.1 资产负债表......18
7.2 利润表......20
7.3 净资产变动表......21
7.4 报表附注......23
§8 投资组合报告......4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49
8.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50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0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50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50
8.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52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52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52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52
8.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52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3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54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4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54
9.4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55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55
§11 重大事件揭示...... 5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6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6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6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6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6
11.8 其他重大事件......5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9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59
§13 备查文件目录......59
13.1 备查文件目录......59
13.2 存放地点......59
13.3 查阅方式......5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9544
交易代码 0195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559,371.9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A ETF 发起式联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9544 01954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13,357,079.22 份 3,202,292.70 份
额总额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6196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5 月 24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3 年 6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对目标 ETF 基金份额的投资,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
相似的回报。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以目标 ETF 作为主要投资标的,方便投
资人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 ETF,本基金并不参与目标 ETF 的管理。本基
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
投资策略 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目标 ETF 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策略、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
资策略等部分组成。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指数收益率×95%+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活期存
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本基金预期收益
风险收益特征 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
于目标 ETF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
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争将
投资目标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以
内。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券组成及其权重构建
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
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时,基金管
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券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
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
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券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
成份券长期停牌;(4)标的指数成份券进行配股或增发;(5)标的指数成
份券派发现金股息;(6)标的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化;(7)其他可能严重
限制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合理原因等。
投资策略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
控制在 2%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
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券被限制投资等情
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成份券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
份券、备选成份券、非成份券、成份券衍生品等进行替代,运用其他合理
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
现。
本基金其他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
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参与融资及转融通
证券出借业务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
的表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
似。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司
姓名 潘西里 朱志明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83196666 4008-888-108
电子邮箱 cmf@cmfchina.com service@c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9555 95587
传真 0755-83196475 010-56162085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道 7088 号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 道 7088 号 泰康集团大厦 8 层/18 层,北京市朝
阳区光华路 10 号中信大厦 82 层
邮政编码 518040 100010
法定代表人 王小青 王常青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mfchin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普通合伙) 楼
注册登记机构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A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4 年 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764,265.45 1,024.62
本期利润 2,184,407.85 1,024.6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810 0.000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6.48% 0.0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8.42% 0.0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672,678.36 1,024.6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504 0.000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659,298.11 10,034,359.2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724 1.0001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8.43% 0.01%
2、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4 年 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6,036.94 0.12
本期利润 395,272.27 0.1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252 0.000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1.39% 0.0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7.95% 0.0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46,943.91 0.1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59 0.000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739,401.79 1,359.8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677 1.0001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7.96% 0.01%
注:1、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A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2.36% 1.46% -2.34% 1.45% -0.02% 0.01%
过去六个月 8.33% 1.41% 6.36% 1.43% 1.97% -0.02%
过去一年 18.42% 1.26% 17.67% 1.28% 0.75% -0.02%
自基金合同 18.43% 1.26% 17.86% 1.28% 0.57% -0.02%
生效起至今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C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2.47% 1.45% -2.34% 1.45% -0.13% 0.00%
过去六个月 8.09% 1.41% 6.36% 1.43% 1.73% -0.02%
过去一年 17.95% 1.26% 17.67% 1.28% 0.28% -0.02%
自基金合同 17.96% 1.26% 17.86% 1.28% 0.10% -0.02%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成立,成立当年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A
年度 每 10 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 备注
份额分红数 额 额 配合计
2024 年 0.1200 144,531.57 4,147.53 148,679.10 -
2023 年 - - - - -
合计 0.1200 144,531.57 4,147.53 148,679.10 -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C
年度 每 10 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 备注
份额分红数 额 额 配合计
2024 年 0.1200 19,268.43 3,193.03 22,461.46 -
2023 年 - - - - -
合计 0.1200 19,268.43 3,193.03 22,461.46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2002】100 号文批准设立。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3.1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4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境内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资格。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男,学士。曾任职于成都商报社、西南财
经大学金融数据中心、南京大学金陵学
院;2010 年 7 月加入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
司,历任金融工程部高级研究员、部门负
责人;2014 年 3 月加入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历任衍生品业务岗、平仓处置岗、
策略研究岗、投资者教育及培训岗;2017
年 9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深证电子
信息传媒产业(TMT)5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招商中证浙江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本基金 2023年12 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
刘重杰 基金经 月 29 日 - 14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
理 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沪深 300ESG 基准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
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商中证香港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商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现任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国证食品饮料
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
商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招商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商中证银
行AH价格优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招商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商中证银
行AH价格优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商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纳斯
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招商中证国新
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商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
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的规定,制定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公平交易实施情况的监控与检查稽核、异常交易的监控等进行了规定。为保证各投资组合在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基金管理人合理设置了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建立了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基金管理人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基金管理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
基金管理人按照法规要求,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
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也对分析中发现的价格差异次数占比超过正常范围的情况进行了合理性解释。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分析中未发现异常情形。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基金管理人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21 次,为旗下指数及量化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反向交易。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 A 股整体上呈现出明显的涨幅,其中沪深 300 指数上涨 14.68%,中证 500 指
数上涨 5.46%,中证 1000 指数上涨 1.20%。行业分化依然明显,涨幅靠前的为银行、非银金融和通信,涨幅分别为 34.39%、30.17%、28.82%;医药生物、农林牧渔、美容护理等行业调整幅度较大,下跌幅度分别为 14.33%、11.58%、10.34%。本基金的基准指数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指数报告期内上涨 18.53%。关于本基金的运作,仓位维持在 94.3%左右的水平,基本完成了对基准的跟踪。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8.42%,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 17.67%,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7.95%,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 17.6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全球经济波动和内部挑战的背景下,我国宏观经济展现出稳中有进的运行态势,经济增速居世界主要经济体前列,四季度经济增速明显回升,显示出经济增长的韧性和政策调控效果。投资保持平稳增长,消费对需求的增长整体保持稳定,总体持续回暖,四季度消费增速回升。2025 年,我国经济有望延续温和回升抬升,传统产业转型和高新技术产业涌现将继续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上市企业盈利有望相应企稳回升,流动性环境适度宽松,市场风险偏好有所抬升,对证券市场的情绪有所好转。2025 年央企经营目标为“一增一稳四提升”,即利润总额稳定增长,资产负债率保持总体稳定,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收现率四个指标同比提升。国务院国资委对“一利五率”经营指标体系进行了优化,用“营业收现率”替换“营业现金比率”,以更精准地衡量企业的收入质量。央企回报指数表征了优质央企,经营稳健、盈利能力较强的特征,而高股息(含回购)特征,在估值较低,即期回报投资者的特征表现出来;可以作为长期资金配置的重要股票资产类别。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合法经营和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原则,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稳健、合规,基金的投资、交易、后台等运作规范有序。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及合规控制部门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和基金投资风险管理工作:
1、公司实施了员工全面培训和形式多样的专题培训,包括不定期推送监管动态和风险案例,持续整理风险点录入系统定期推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法规考试,不定期开展各类合规主题培训等,丰富培训形式,不断提升员工合规与风控意识;
2、公司合规风控部门通过事中合规控制系统、事后投资风险管理系统、风险管理模型等对基金投资合规情况及风险情况进行严格的内部监控和管理;
3、定期稽核方面,除了每季度会对各业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稽核,公司合规审计部门还根据监察稽核计划,对公司的关键业务部门及业务流程进行了专项稽核和检查;
4、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及业务的发展变化情况,公司各业务部门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更好的防范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管理程序均符合相关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约定,未发现重大异常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及其他有损基金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本基金若曾因市场波动、申购赎回等原因出现了相关投资比例限制被动突破的情形,均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因权证未行权、可转债未及时卖出或转股等有损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投资失误行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规范经营、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管理办法》进行。基金核算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另外,公司设立由投资和研究部门、风险管理部、基金核算部、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和基金经理代表组成的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投资和研究部门以及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投资和研究部门定期审核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研究部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并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核算部定期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风险管理部负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法律合规部负责日常的基金估值调整结果的事后复核监督工作;法律合规部与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基金经理代表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集体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咨询会计事务所的专业意见,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核算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A:本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为
148,679.10 元。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C:本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为
22,461.46 元。
上述收益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且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 3 年,不适用《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披露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托管本基金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收益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的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以及涉及关联方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等相关数据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全体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12 月31 日和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 12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及 2024 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3 年 12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
立于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
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
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其他信息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
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
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招商中证国新央企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 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持续
务报表的责任 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
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
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表审计的责任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
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
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
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
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
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
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
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
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招商中证国新央
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不能
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
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
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江丽雅 林婷婷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5 年 3 月 27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4 年 12 月 31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日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7.4.7.1 1,095,948.24 10,036,049.00
结算备付金 15,284.02 -
存出保证金 3,729.7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8,316,713.90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18,316,713.90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71,851.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
资产总计 19,703,527.41 10,036,049.00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4 年 12 月 31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日 31 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255,385.22 -
应付赎回款 36,636.72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59.17 274.94
应付托管费 91.82 54.9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270.77 0.02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964.54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10,019.27 -
负债合计 304,827.51 329.94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16,559,371.92 10,034,694.32
其他综合收益 - -
未分配利润 7.4.7.8 2,839,327.98 1,024.74
净资产合计 19,398,699.90 10,035,719.0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9,703,527.41 10,036,049.00
注: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A 份额净
值 1.1724 元,基金份额总额 13,357,079.22 份;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
接 C 份额净值 1.1677 元,基金份额总额 3,202,292.70 份;总份额合计 16,559,371.92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613,616.58 1,354.68
1.利息收入 20,328.32 1,354.6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20,328.32 1,354.68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937,985.59 -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3,673.23 -
基金投资收益 7.4.7.11 756,917.52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 975.1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7.13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183,766.1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 -
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7.4.7.17 1,639,377.73 -
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18 15,924.94 -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33,936.46 329.94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5,487.43 274.94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2.托管费 7.4.10.2.2 1,097.52 54.98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4,219.66 0.02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19 - -
7.税金及附加 2,731.85 -
8.其他费用 7.4.7.20 10,40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2,579,680.12 1,024.74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2,579,680.12 1,024.74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579,680.12 1,024.74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其他综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合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10,034,694.32 - 1,024.74 10,035,719.0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10,034,694.32 - 1,024.74 10,035,719.06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 6,524,677.60 - 2,838,303.24 9,362,980.84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2,579,680.12 2,579,680.12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净资产变动数(净 6,524,677.60 - 429,763.68 6,954,441.28
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9,767,948.51 - 3,397,853.69 43,165,802.20
2.基金赎回款 -33,243,270.91 - -2,968,090.01 -36,211,360.92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净资 - - -171,140.56 -171,140.56
产变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 - - -
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16,559,371.92 - 2,839,327.98 19,398,699.9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2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合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10,034,694.32 - - 10,034,694.32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 - - 1,024.74 1,024.74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1,024.74 1,024.74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净资产变动数(净 - - - -
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
2.基金赎回款 - - - -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净资 - - - -
产变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 - - -
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10,034,694.32 - 1,024.74 10,035,719.0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徐勇___ ____欧志明______ ____何剑萍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096 号文准予公开募集注册。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 10,034,694.32 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23)第 00321 号验资报告。《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券(含存托凭证,下同)和备选成份券(含存托凭证,下同)。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券(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或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指数收益率×95%+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及 2023 年 12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上年度可比
期间为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基金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计入“衍生金融资产”外,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基金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基金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基金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其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或虽然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
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若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将其公允价值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原则如下: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3)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或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申购、赎回、转换及红利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上述各交易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额变动时,相关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交易申请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各自占基金净值的比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在返售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
2)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为卖出股票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与相关交易费用的差额确认。
基金投资收益于卖出基金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基金成交金额扣除应结转的基金投资成本、相关交易费用与税费后的差额入账。
债券投资收益包括以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买卖债券价差收入。除贴息债外的债券利息收入在持有债券期内,按债券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买卖债券价差收入为卖出债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投资成本、应计利息(若有)与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差额确认。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包括以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价差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在持有期内,按资产支持证券的票面价值和预计收益率计算的利息逐日确认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在收到资产支持证券支付的款项时,其中属于证券投资收益的部分冲减应计利息(若有)后的差额,确认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卖资产支持证券价差收
入为卖出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应计利息(若有)与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为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衍生工具投资成本、相关交易费用与税费后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确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于卖出交易日按实际代扣代缴金额确认。
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在转融通证券实际出借期间内,按出借起始日证券账面价值及出借费率计算的金额逐日计提。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于估值日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并于相关金融资产卖出或到期时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4)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损失准备。本基金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如适用)按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逐日计提。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
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小数点后
第 3 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与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报告分部,且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与计量基础一致。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 号),在估值日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流通受限股票公允价值计算模型进行估值。
(2)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及《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 号)相关规定,本基金根据情况决定使用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3)对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中基协字[2022]566 号)所规定的固定收益品种,本基金按照相关规定,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估值全价进行估值;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固定收益品种用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预期信用损失减值计量结果。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税[200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3 号《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税收政策适用问题的公告》、财税[2024]8 号《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
票、债券免征增值税;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营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计缴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对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
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于基金从事 A 股买卖,出让方按 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
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出让方减按 0.05%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
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095,948.24 10,036,049.00
等于:本金 1,095,452.80 10,034,694.32
加:应计利息 495.44 1,354.68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1,095,948.24 10,036,049.00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 - - - -
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16,677,336.17 - 18,316,713.90 1,639,377.73
其他 - - - -
合计 16,677,336.17 - 18,316,713.90 1,639,377.73
项目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 - - - -
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 - - -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衍生金融工具。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其他资产。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19.27 -
其中:交易所市场 19.27 -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10,000.00 -
合计 10,019.27 -
7.4.7.7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A
项目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0,033,334.63 10,033,334.63
本期申购 10,420,023.65 10,420,023.6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7,096,279.06 -7,096,279.06
基金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末 13,357,079.22 13,357,079.22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C
项目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359.69 1,359.69
本期申购 29,347,924.86 29,347,924.8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6,146,991.85 -26,146,991.85
基金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末 3,202,292.70 3,202,292.70
注:1、本期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金)额,本期赎回含转换出份(金)额。
2、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0,034,694.32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0.18 份基金份额。
7.4.7.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024.62 - 1,024.62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1,024.62 - 1,024.62
本期利润 764,265.45 1,420,142.40 2,184,407.8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56,067.39 209,398.13 265,465.52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98,357.96 942,715.65 1,141,073.61
基金赎回款 -142,290.57 -733,317.52 -875,608.09
本期已分配利润 -148,679.10 - -148,679.10
本期末 672,678.36 1,629,540.53 2,302,218.89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0.12 - 0.12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0.12 - 0.12
本期利润 176,036.94 219,235.33 395,272.2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6,631.69 170,929.85 164,298.16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210,941.83 2,045,838.25 2,256,780.08
基金赎回款 -217,573.52 -1,874,908.40 -2,092,481.92
本期已分配利润 -22,461.46 - -22,461.46
本期末 146,943.91 390,165.18 537,109.09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2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9,882.78 1,354.68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94.23 -
其他 151.31 -
合计 20,328.32 1,354.68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7.4.7.10.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2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 -3,673.23 -
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 - -
收入
合计 -3,673.23 -
7.4.7.10.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12月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92,817.99 -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96,331.00 -
减:交易费用 160.22 -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3,673.23 -
7.4.7.10.3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票赎回差价收入。
7.4.7.10.4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票申购差价收入。
7.4.7.10.5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7.4.7.11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2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16,224,154.12 -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15,442,538.60 -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 22,765.50 -
纳增值税额
减:交易费用 1,932.50 -
基金投资收益 756,917.52 -
7.4.7.12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12月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994.11 -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 -19.00 -
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 - -
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 - -
入
合计 975.11 -
7.4.7.12.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2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 204,100.00 -
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200,019.00 -
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4,100.00 -
减:交易费用 -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9.00 -
7.4.7.12.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债券赎回差价收入。
7.4.7.12.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债券申购差价收入。
7.4.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7.4.7.13.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赎回差价收入。
7.4.7.13.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申购差价收入。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7.4.7.14.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赎回差价收入。
7.4.7.14.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申购差价收入。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7.4.7.15.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其他投资收益。
7.4.7.16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12月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401.98 -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83,364.21 -
合计 183,766.19 -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2
项目名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639,377.73 -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1,639,377.73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 - -
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1,639,377.73 -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12月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5,924.94 -
合计 15,924.94 -
7.4.7.19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2 月 29 日(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10,000.00 -
信息披露费 - -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其他 400.00 -
合计 10,400.00 -
注:本期报告将“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证券出借违约金”之外的费用类型归入“其他”,同时对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如有)的列报口径进行相应调整。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5 年 1 月 14 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5 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收益分配基准日为 2025 年 1
月 9 日,权益登记日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除息日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收益分配方案为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A 份额基金
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人民币 0.120 元,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C
份额基金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人民币 0.120 元。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参股经营机构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本基金是该基金的联接基金
资基金(以下简称“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注:1、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基金的主要关联方包含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子公司、基金托管人等。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2 月
12 月 31 日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关联方名称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 244,422.00 62.81% - -
7.4.10.1.2 基金交易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2 月
12 月 31 日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关联方名称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 1,162,072.00 2.40% - -
7.4.10.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7.4.10.1.5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10.1.6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 24.36 62.77% 4.82 25.01%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2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 - - - -
注: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被动股票型基金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且不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流动性服务等其他费用;其他类型基金可以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费用,但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两倍,且不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之外的其他费用。
3、本报告期内,基金对该类交易的佣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相关协议约定的佣金费率计算。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基金提供研究服务 (被动股票型基金自 2024年 7 月 1 日起不适用)。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2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487.43 274.94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 12,540.03 -
护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 -7,052.60 274.94
理费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若为负数,则取 0)×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
(若为负数,则取 0)×0.50%÷当年天数。
2、由于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收取管理费,但客户维护费的收取标准并不调减,因此出现净管理费为负值的情况。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2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097.52 54.98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若为负数,则取 0)×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若
为负数,则取 0)×0.10%÷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名称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
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 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 合计
接 A 接 C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69.42 269.42
招商证券 - 0.56 0.56
中信建投 - 9.70 9.70
合计 - 279.68 279.68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2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名称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
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 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 合计
接 A 接 C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02 0.02
招商证券 - - -
中信建投 - - -
合计 - 0.02 0.02
注: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40%,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C 类份额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0.40%÷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A ETF 发起式联接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12 - -
月 29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 74.87% -
金总份额比例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2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A ETF 发起式联接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12 10,000,000.00 -
月 29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 99.67% -
金总份额比例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 12 月 29 日
关联方名称 月 3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信建投-活期 1,095,948.24 19,882.78 10,036,049.00 1,354.68
注: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银
行,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8.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合计人民币 18,316,713.90 元,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94.42%。(上年度末:本基
金未持有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A
序 权益登记 场内 场外除息 每 10 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 再投资形式 本期利润分 备
号 日 除息 日 份额分红数 放总额 发放总额 配合计 注
日
1 2024 年 10 - 2024年10 0.1200 144,531.57 4,147.53 148,679.10 -
月 15 日 月 15 日
合 - - - 0.1200 144,531.57 4,147.53 148,679.10 -
计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C
序 权益登记 场内 场外除息 每 10 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 再投资形式 本期利润 备
号 日 除息 日 份额分红数 放总额 发放总额 分配合计 注
日
1 2024年10 - 2024年10 0.1200 19,268.43 3,193.03 22,461.46 -
月 15 日 月 15 日
合 - - - 0.1200 19,268.43 3,193.03 22,461.46 -
计
7.4.12 期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的运作涉及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债券投资、银行存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提升本基金风险调整后收益水平,保证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识别和分析本基金运作时本基金面临各种类型的风险,确定适当的风险容忍度,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基金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全面、独立、互相制约以及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为原则的,监事会、董事会及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法律合规部和风险管理部等多层次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体系。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到期无法履行约定义务致使本基金遭受损失的风险。本基金的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债券投资及其他。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采用券款对付交割方式,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对于与债券投资等投资品种相关的信用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对投资品种的信用等级评估来选择适当的投资对象,并限制单个投资品种的持有比例来管理信用风险。附注7.4.13.2.1至7.4.13.2.6列示了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投资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信用评级,该信用评级不包括本基金所持有的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3 流动性风险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流动性风险来源于基金约定开放日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因部分投资品种交易不活跃而出现的变现风险以及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价格变现投资的风险。本基金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在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除附注 7.4.12 所披露的流通受限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外,本基金未持有其他有重大流动性风险的投资品种。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外,本基金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巨额赎回条款,设计了非常情况下赎回资金的处理模式,控制因开放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日常流动性风险管理中,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监控和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指标,通过对投资品种的流动性指标来持续地评估、选择、跟踪和控制基金投资的流动性风险。同时,本基金通过预留一定的现金头寸,并且在需要时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融入短期资金,以缓解流动性风险。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
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将来现金流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
动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日常通过对利率水平的预测、分析收益率曲线及优化利率重
新定价日组合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面临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
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4 年 12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095,948.24 - - - 1,095,948.24
结算备付金 15,284.02 - - - 15,284.02
存出保证金 3,729.77 - - - 3,729.7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8,316,713.90 18,316,713.90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 - -
产
债权投资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271,851.48 271,851.48
应收清算款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1,114,962.03 - - 18,588,565.38 19,703,527.41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36,636.72 36,636.72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59.17 459.17
应付托管费 - - - 91.82 91.82
应付清算款 - - - 255,385.22 255,385.22
卖出回购金融资 - - - - -
产款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270.77 1,270.77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 - -
应付利润 - - - - -
应交税费 - - - 964.54 964.54
其他负债 - - - 10,019.27 10,019.27
负债总计 - - - 304,827.51 304,827.51
利率敏感度缺口 1,114,962.03 - - 18,283,737.87 19,398,699.90
上年度末 2023 年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0,036,049.00 - - - 10,036,049.00
结算备付金 - - - - -
存出保证金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 - -
产
债权投资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
应收清算款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10,036,049.00 - - - 10,036,049.00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74.94 274.94
应付托管费 - - - 54.98 54.98
应付清算款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 - - - - -
产款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0.02 0.02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 - -
应付利润 - - - - -
应交税费 - - - - -
其他负债 - - - - -
负债总计 - - - 329.94 329.94
利率敏感度缺口 10,036,049.00 - - -329.94 10,035,719.06
注:上表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7.4.13.4.2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受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
因素变动发生波动的风险,该风险可能与特定投资品种相关,也有可能与整体投资品种相关。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股票,所有市场价格
因素引起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均直接反映在当期损益中。本基金在构建资产配置和基金
资产投资组合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事前和事后跟踪误差的方式,对基金资产的市场价格风险 进行管理。
7.4.13.4.2.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项目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公允价 占基金资产
值比例(%) 值 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18,316,713.90 94.4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18,316,713.90 94.42 - -
7.4.13.4.2.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1.若对市场价格敏感的权益性投资的市场价格上升或下降 5%
2.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单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位:人民币元)
分析 本期末( 2024 年 12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月 31 日 )
1. 权益性投资的市场价格上升 5% 915,835.70 -
2. 权益性投资的市场价格下降 5% -915,835.70 -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 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 本期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次
第一层次 18,316,713.90 -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
合计 18,316,713.90 -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需要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的其他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18,316,713.90 92.96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11,232.26 5.64
8 其他资产 275,581.25 1.40
9 合计 19,703,527.41 100.00
8.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基金 占基金资
序号 基金名称 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元) 产净值比
例(%)
1 招商中证国新央 ETF 交易型开放 招商基金管 18,316,713.90 94.42
企股东回报 ETF 式(ETF) 理有限公司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3.1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601088 中国神华 12,609.00 0.13
2 000830 鲁西化工 8,498.00 0.08
3 600019 宝钢股份 7,568.00 0.08
4 600028 中国石化 7,502.00 0.07
5 601857 中国石油 6,118.00 0.06
6 002128 电投能源 5,871.00 0.06
7 600900 长江电力 5,856.00 0.06
8 601898 中煤能源 5,696.00 0.06
9 601668 中国建筑 5,526.00 0.06
10 600782 新钢股份 5,340.00 0.05
11 600710 苏美达 5,268.00 0.05
12 601766 中国中车 4,794.00 0.05
13 600750 江中药业 4,720.00 0.05
14 600062 华润双鹤 4,687.00 0.05
15 688009 中国通号 4,616.00 0.05
16 000825 太钢不锈 4,596.00 0.05
17 601866 中远海发 4,590.00 0.05
18 600582 天地科技 4,501.00 0.04
19 600048 保利发展 4,369.00 0.04
20 003816 中国广核 4,350.00 0.04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基金持有的股票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本项的“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601088 中国神华 12,106.00 0.12
2 000830 鲁西化工 8,204.00 0.08
3 600019 宝钢股份 7,194.00 0.07
4 600028 中国石化 6,831.00 0.07
5 002128 电投能源 6,183.00 0.06
6 601857 中国石油 5,698.00 0.06
7 600900 长江电力 5,598.00 0.06
8 600782 新钢股份 5,580.00 0.06
9 600710 苏美达 5,520.00 0.06
10 601668 中国建筑 5,409.00 0.05
11 601898 中煤能源 5,204.00 0.05
12 601766 中国中车 4,998.00 0.05
13 688009 中国通号 4,977.99 0.05
14 601866 中远海发 4,608.00 0.05
15 000825 太钢不锈 4,500.00 0.04
16 600062 华润双鹤 4,310.00 0.04
17 600750 江中药业 4,250.00 0.04
18 600582 天地科技 4,249.00 0.04
19 600048 保利发展 4,236.00 0.04
20 600705 中航产融 4,180.00 0.04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基金持有的股票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本项“累计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96,331.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92,817.99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首先将基于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并根据风险资产投资(或拟投资)的总体规模和风险
系数决定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其次,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以及股指期货流动性、收益性、风险特征和估值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品种选择,以对冲风险资产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2.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是为了有效控制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运作效率。在国债期货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8.12.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的。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报告期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8.13.1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729.77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71,851.4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75,581.25
8.13.2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3.3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 308 43,367.14 10,051,464.35 75.25% 3,305,614.87 24.75%
报 ETF 发起式联接 A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 323 9,914.22 - - 3,202,292.70 100.00%
报 ETF 发起式联接 C
合计 631 26,243.06 10,051,464.35 60.70% 6,507,907.57 39.30%
注: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
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
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
东回报ETF发起式联 122,138.00 0.9144%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 接 A
人员持有本基金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
东回报ETF发起式联 951.90 0.0297%
接 C
合计 123,089.90 0.7433%
注:分级基金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
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
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ETF发起 0~10
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式联接 A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ETF发起 0
开放式基金 式联接 C
合计 0~10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ETF发起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 式联接 A
有本开放式基金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ETF发起 0
式联接 C
合计 0~10
9.4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占 发起份额占 发起份额承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基金总份额 发起份额总数 基金总份额 诺持有期限
比例(%) 比例(%)
基金管理人 10,000,000.00 60.39 10,000,000.00 60.39 3 年
固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 - - - - -
员
基金经理等 - - - - -
人员
基金管理人 - - - - -
股东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60.39 10,000,000.00 60.39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发起式联接 A ETF 发起式联接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12 月 29 10,033,334.63 1,359.69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033,334.63 1,359.6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0,420,023.65 29,347,924.86
减: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7,096,279.06 26,146,991.85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份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357,079.22 3,202,292.7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审计事务所无变化,目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 年,本报告期应支付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人民币 1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亦未收到关于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的书面通知或文件。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单元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总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 4 244,422.00 62.81% 24.36 62.77% 本报告
期新增
方正证券 4 144,726.99 37.19% 14.45 37.23% 本报告
期新增
招商证券 2 - - - - 本报告
期新增
注:(一)选择标准
1、证券公司应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合规风控能力和交易、研究等服务能力
较强,并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尽职调查。
2、被动股票型基金选择佣金费率相对较低,能够提供优质证券交易服务的证券公司。
3、被动股票型基金以外类型基金选择能够提供优质研究服务的证券公司。
(二)选择程序
1、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评估并确定选用的证券公司。
2、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公司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证券经纪服务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 占当期基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 券回购成 成交 证成交总 成交金额 金成交总
额的比例 金额 交总额的 金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比例
中信建投 - - - - - - 1,162,072.00 2.40%
证券
方正证券 200,019.00 100.00% - - - - 47,181,956.89 97.60%
招商证券 - - - -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
日期
关于开放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1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日常申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4-01-05
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北京中期时代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2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4-01-18
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3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2024年第1季度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4-04-19
报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4 年第 1 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 2024-04-19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理人网站
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持续完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2024-05-18
善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6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 类份额)基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4-06-28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7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C 类份额)基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4-06-28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4 年第 2 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 2024-07-18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理人网站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9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2024年第2季度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4-07-18
报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中民财富基金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10 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销售业务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4-08-20
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1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4 年中期 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 2024-08-30
报告提示性公告 理人网站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12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中期报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4-08-30
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关于暂停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13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大额申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4-10-14
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14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度第一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4-10-14
次分红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1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4 年第 3 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 2024-10-24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理人网站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16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2024年第3季度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4-10-24
报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关于警惕冒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义进行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17 诈骗活动的特别提示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4-12-19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18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4-12-27
书(二零二四年第一号)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19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 类份额)基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4-12-27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20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C 类份额)基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4-12-27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者类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 期初份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别 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份额 份额
机构 1 20240101-20241231 10,000,000.00 - - 10,000,000.00 60.39%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集中赎回甚至巨额赎回从而引发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甚至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注:1、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占比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2 位;
2、申购份额包含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者买入等业务增加的
份额,赎回份额包含赎回、转换转出或者卖出等业务减少的份额。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设立的文件;
3、《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
合同》;
4、《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
协议》;
5、《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
说明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3.2 存放地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13.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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