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摩恒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98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4 月 1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0,553,760.46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1、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的主要普通债券投资策略包括:利率预期策
略、信用利差策略、回购杠杆放大策略、其它辅助策略
等。
2、信用债投资策略(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下同)
在构建信用债投资组合时,本基金将采取行业配置与个
券评级跟踪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投资于外部债项信用等
级为 AA+及以上的债券(若外部债项信用等级为 A-1 或
无债项信用等级,则主体信用等级应为 AA+及以上)。
3、国债期货交易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交易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
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
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
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
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
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
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
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
体风险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收益
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大摩恒利债券 A 大摩恒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9836 01983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00,003,648.15 份 550,112.31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4 年 10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大摩恒利债券 A 大摩恒利债券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6,671,810.02 4,683.11
2.本期利润 23,759,607.43 17,947.1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38 0.018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34,565,694.56 568,472.44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46 1.0334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大摩恒利债券 A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2.35% 0.08% 2.23% 0.09% 0.12% -0.01%
过去六个月 2.63% 0.09% 2.50% 0.10% 0.13% -0.01%
自基金合同
3.46% 0.07% 3.31% 0.09% 0.15% -0.02%
生效起至今
大摩恒利债券 C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2.33% 0.08% 2.23% 0.09% 0.10% -0.01%
过去六个月 2.56% 0.08% 2.50% 0.10% 0.06% -0.02%
自基金合同
3.34% 0.07% 3.31% 0.09% 0.03% -0.02%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正式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周梦琳 基金经理 2024年4 月15 - 12 年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硕士。2012
日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助理分析师、分
析师、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固
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2022 年 11 月起
担任摩根士丹利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摩根士丹利招惠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11
月至2023年12月担任摩根士丹利多元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灵动
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4 年 4 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恒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基金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内部相关制度和流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经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宏观经济 2024 年四季度呈现弱势格局。在 926 政策后一线城市成交量有所回暖,四季度制造
业投资受利润影响增速有所变化,地产投资仍在磨底,出口形势较为复杂,新订单有所滑落。
四季度,债券收益率快速下行,尤其是进入 12 月传统配置月份,货币政策定调 “适度宽松”,
叠加年末机构 “抢跑” 配置,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加速下行超 40BP 至 1.69% 历史低点,牛市行
情演绎加速。
海外部分,联储 12 月降息 20bp,展望 2025 年降息空间收窄。美元指数强势上升至 108。
投资策略上,在信用债方面,严格防范信用风险,密切跟踪中微观行业和个体的变化,对个券进行深入研究,积极规避尾部风险。利率债部分,积极参与长端债券,获取波段收益。
展望 2025 年一季度,从政策层面看,货币政策将维持 “适度宽松”,有降准降息的可能,
这将为债券市场提供较为宽松的资金环境;财政政策方面,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下,超长期特别国债有望继续增发,地方政府债发行节奏前置,1 月可能开始发行和使用提前下达的部分债务额度,上半年或为政府债供给高峰期,对债券市场的资金面和收益率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从基本面角度看,带动经济反转的动力依旧未出现。我们对市场保持谨慎乐观。组合将继续以信用债票息收益为主,兼顾利率债波段。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为 1.0346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0346
元,C 类份额净值为 1.0334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0334 元;报告期内 A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 2.35%,C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3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2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021,328,405.32 98.61
其中:债券 1,021,328,405.32 98.6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353,092.24 1.39
8 其他资产 12,713.53 0.00
9 合计 1,035,694,211.09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74,324,291.90 7.1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47,004,113.42 91.4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87,655,978.07 27.79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021,328,405.32 98.67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240210 24 国开 10 1,300,000 138,677,767.12 13.40
2 212300002 23 江苏银行债 900,000 92,849,893.15 8.97
01
3 212380020 23 光大银行债 900,000 92,397,816.99 8.93
02
4 2328021 23兴业银行小微 900,000 92,217,353.42 8.91
债 01
5 212380008 23 交行债 01 800,000 82,189,326.03 7.9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交易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国家开发银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的处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处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的处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处罚。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处罚。
本基金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主体外,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2,713.53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2,713.53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可转债投资。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大摩恒利债券 A 大摩恒利债券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00,005,593.20 641,339.7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64,352.36 2,150,952.25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66,297.41 2,242,179.68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0,003,648.15 550,112.31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
者 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类 序号 达到或者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别 超过 20%的
时间区间
2024 年 10
机 1 月 1 日 999,928,020.20 - 0.00999,928,020.20 99.93
构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大的情形。本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在本基金存续期间,若上述投资者集中大额赎回本基金,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本基金投资者可能会面临以下风险:1.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波动性较大,在市场价格下跌时会出现交易量急剧减少的情形,此时若出现巨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此外,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因基金运作特点导致的费用计提、计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以及基金持仓证券价格波动等因素,也可能会影响基金份额净值,极端情况下可能会造成基金份额净值的大幅波动。2.无法赎回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当发生巨额赎回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能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投资人将面临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基金份额的风险。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注册的批复文件;
2、本基金基金合同;
3、本基金托管协议;
4、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在规定媒介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还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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