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安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兴华安启纯债
基金主代码 0202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7 月 12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6,842,656.91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2、利率类品种投资策略;3、信用债投资策略
(含资产支持证券);4、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5、国
债期货投资策略;6、杠杆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
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华安启纯债 A 兴华安启纯债 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211 020212
报告期末下属分类基金的份额 312,346,318.90 份 104,496,338.01 份
总额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4 年 10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兴华安启纯债 A 兴华安启纯债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88,462.91 9,913.77
2.本期利润 15,768,143.54 1,672,556.3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0.0491 0.0695
润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30,089,567.01 110,108,636.22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68 1.053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合同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兴华安启纯债 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5.37% 0.22% 2.23% 0.09% 3.14% 0.13%
自基金合同 5.68% 0.22% 2.58% 0.10% 3.10% 0.12%
生效起至今
兴华安启纯债 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5.34% 0.22% 2.23% 0.09% 3.11% 0.13%
自基金合同 5.37% 0.23% 2.58% 0.10% 2.79% 0.13%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从业 说明
年限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吕智卓先生,中国国
兴华安悦纯债债券 籍,澳大利亚西悉尼
型证券投资基金、兴 2024 年 7 月 大学应用金融硕士,
吕智卓 华安惠纯债债券型 - 10.5 年
证券投资基金、兴华 12 日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安聚纯债债券型证 曾先后就职于天弘基
券投资基金、兴华兴 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交易室专户交易员,
基金、兴华安盈一年 上海久期投资有限公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司交易管理部历任交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主管。现任兴华基
基金经理,公司固收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收
公募部副总经理
公募部副总经理。
李静文女士,中国国
籍,中央财经大学经
济学硕士,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曾任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
易员,北京中泰创汇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限公司监事,长城国
李静文 兴华安裕利率债债 2024 年 7 月 - 13.5 年 瑞证券有限公司交易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2 日 执行部总经理,国动
基金经理 新基建(上海)有限公
司战略发展部总监,
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顾
问。2023 年 7 月加入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固收公募部
基金经理。
注:(1)上述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及其它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本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口下(1 日内、3 日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根据对样本个数、平均溢价率是否为 0 的 T 检验显著程度、平均溢价率以及溢价率分布概率、同向交易价差对投资组合的业绩影响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组合存在违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且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0 月初,市场出现短期扰动。市场信心的延续性需要未来的实际情况来验证,而最好的验证方式就是经济企稳。从当前的政策来看,央行的政策力度最大,这也为债券市场中长期利率下行趋势提供了保障 。此外,央行提出要刺激短期物价回升,结合当下 CPI 的走势,实现这一目标依然任重道远。11 月以来,随着存量政策加速落实,以及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大力度推出,国民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主要经济指标明显回升,积极因素不断累积。但同时也要看到,外部环境变得更加复杂严峻,国内有效需求仍然偏弱,经济持续回升的基础仍有待进一步巩固。年底市场的震荡回调,或是上车良机。在 11 月底,预判趋势性行情即将开启,本基金也积极调整久期和杠杆,为投资者带来了不错的回报。
感谢持有人的支持,您的信任是激励我们前进的最大动力,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进取,不忘初心,忠于所托,为信任奉献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兴华安启纯债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8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37%;截至本报告期末兴华安启纯债 C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37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3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2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41,117,506.26 96.61
其中:债券 541,117,506.26 96.6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729,906.47 3.17
8 其他资产 1,256,807.51 0.22
9 合计 560,104,220.24 100.00
注:存放在证券经纪商的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中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统计在“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项内。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标的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82,146,855.90 64.1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58,970,650.36 58.8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58,970,650.36 58.83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41,117,506.26 122.93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230311 23 进出 11 500,000 54,884,931.51 12.47
2 230410 23 农发 10 500,000 54,856,465.75 12.46
3 230026 23 附息国债 26 500,000 54,211,450.28 12.32
4 240006 24 附息国债 06 500,000 52,970,767.12 12.03
5 230012 23 附息国债 12 400,000 43,185,160.22 9.81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256,807.51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256,807.51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兴华安启纯债 A 兴华安启纯债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12,350,449.93 37,410,113.18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 6,718,835.00 137,811,018.75
额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 306,722,966.03 70,724,793.92
回份额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
份额(份额减少以"-"填 - -
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12,346,318.90 104,496,338.01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等;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等。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项目 兴华安启纯债 A 兴华安启纯债 C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 6,996,201.52 0.00
基金份额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 0.00 0.00
额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 0.00 0.00
额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 6,996,201.52 0.00
基金份额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 2.24 0.00
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持有基金份
者 序号 额比例达到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类别 或者超过 占比
20%的时间
区间
1 20241001- 299,665,171.14 0.00 0.00 299,665,171.14 71.89%
机构 20241231
2 20241001- 299,665,171.14 0.00 299,665,171.14 0.00 0.00%
20241008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除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而另有约定外,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债券受宏观经济周期及通胀率等影响较大,因而本基金受商业周期景气循环风险较大。
(2)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由于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因此该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有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大幅波动,剩余的持有人存在大幅亏损的风险。
(3)出现巨额赎回的风险
该机构投资者在开放日大额赎回时可能导致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根据基金当时资产组合状况,基金管理人有可能对部分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对已确认的赎回进行部分延期支付。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也可能同时面临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或对已确认的赎回进行部分延期支付的风险。当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本基金管理人有可能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投资者可能面临赎回申请无法确认或者无法及时收到赎回款项的风险。
(4)基金规模过小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机构投资者在开放日大额赎回后,可能出现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情形。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准予兴华安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2、《兴华安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兴华安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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