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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瑞福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瑞福6个月持有期债券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原文

方正富邦瑞福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瑞福 6 个月持有期债券 A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方正富邦瑞福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瑞福 6 个月持有期债

券 A 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12 月 10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11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瑞福 6 个月持有期 基金代码 020952

债券

下属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瑞福 6 个月持有期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0952

债券 A

基金管理人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4 月 26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最短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持有期 6 个月到期后方可申

请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4 年 4 月 26 日

基金经理 王靖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7 年 10 月 15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4 年 8 月 12 日

基金经理 吴佩珊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7 年 3 月 9 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包括

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

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

投资范围 同业存单及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的投资,也不参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可交换债券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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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2、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3、息差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4、个券选择策略

5、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

型基金。

注:详见《方正富邦瑞福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申购费 M<1,000,000 0.4% -

(前收费) 1,000,000≤M<2,000,000 0.2% -

2,000,000≤M<5,000,000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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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000,000 1,000 元/笔 -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 6 个月,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

赎回费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不收取赎回费。

注: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 用 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审 计 费 8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 息 披 8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其 他 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费),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及因基金

用 投资产生的费用等,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以上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 -

1、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2、本基金暂无年度报告数据,故不披露基金运作综合费率。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无法

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特别是公司债、企业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6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 6 个月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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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4)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400-818-0990]

1、《方正富邦瑞福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瑞福 6 个月持有期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方正富邦瑞福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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