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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旭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四季度报告查看PDF原文

长江旭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四季度报告

2024 年 12 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01月 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01月20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10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江旭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210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07 月 24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274,570.01 份

在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深度研究,精选全市

投资目标 场优质个股构建投资组合,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

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

1、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

率*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理论上

风险收益特征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

及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江旭日混合 A 长江旭日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1015 02101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46,898,140.88 份 46,376,429.13 份

总额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4 年 10 月 0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长江旭日混合 A 长江旭日混合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948,705.46 661,442.52

2.本期利润 1,153,392.71 722,642.1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63 0.042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4,311,676.15 53,619,714.5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581 1.156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江旭日混合 A 净值表现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月 5.18% 1.04% -0.78% 1.25% 5.96% -0.21%

自基金合同 15.81% 0.97% 11.63% 1.27% 4.18% -0.30%

生效起至今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

率*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4 年 07 月 24 日。

长江旭日混合 C 净值表现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①-③ ②-④

率①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月 5.07% 1.04% -0.78% 1.25% 5.85% -0.21%

自基金合同 15.62% 0.97% 11.63% 1.27% 3.99% -0.30%

生效起至今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

率*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4 年 07 月 24 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4 年 07 月 24 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2)

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应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3)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在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从业 说明

年限

国籍:中国。硕士研究生,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

研究员、中庚基金管理有限

施展 基金经理 2024-07-24 - 9 年 公司研究员、长江证券(上

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员。现任长江智能制造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

江旭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意见,我们计算了公司旗下基金、组合同日同向交易记录配对。通过对这些配对的交易价差分析,我们发现有效配对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 1%数量

级及以下,且大部分溢价率均值通过 95%置信度下等于 0 的 t 检验。

(二)扩展时间窗口下的价差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选取 T=3 和 T=5 作为扩展时间窗口,将基金或组合交易情况分别在这

两个时间窗口内作平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对于有足够多观测样本的基金配对(样本数=30),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 1%数量级及以下。

(三)基金或组合间模拟溢价金额分析

对于不能通过溢价率均值为零的 t 检验的基金组合配对、对于在时间窗口中溢价率均值过大的基金组合配对,已要求基金经理对价差作出了解释,根据基金经理解释公司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在政策以及市场情绪催化下,市场活跃度显著加强,板块轮动加快,市场波动加大。

本基金在三季度底部自下而上逆向布局了成长方向的品种,在四季度的市场反弹中没有过多进行仓位博弈,并在后续的震荡行情进行相应的结构调整。

整体来看,我们依然看好各成长行业的国产替代和产业创新,同时也会在短期预期波动较大的市场环境中坚持自己的投资框架,希望能够持续为投资者带来相对合理的、可持续的长期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581 元,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562

元。本报告期内,A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1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8%;C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

形;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于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存在连续二十个工

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7,573,871.15 24.57

其中:股票 27,573,871.15 24.5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4,492,067.16 75.28

8 其他资产 163,750.75 0.15

9 合计 112,229,689.06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4,399,105.05 22.6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 -

供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2,510,425.00 2.33

务业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6,909,530.05 24.93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517,100.74 0.48

信息技术 147,240.36 0.14

合计 664,341.10 0.62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415 海康威视 163,000 5,004,100.00 4.64

2 002859 洁美科技 214,000 4,440,500.00 4.11

3 000063 中兴通讯 101,000 4,080,400.00 3.78

4 688677 海泰新光 93,500 3,521,210.00 3.26

5 301093 华兰股份 130,700 3,110,660.00 2.88

6 688789 宏华数科 42,000 2,787,960.00 2.58

7 688188 柏楚电子 11,300 2,195,025.00 2.03

8 H00881 中升控股 40,000 517,100.74 0.48

9 300408 三环集团 13,000 500,630.00 0.46

10 688308 欧科亿 24,861 448,741.05 0.42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按照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期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国债期货相关投资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630.9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58,119.85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63,750.75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长江旭日混合 A 长江旭日混合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5,134,762.82 7,486,634.4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42,212,131.90 47,953,912.53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0,448,753.84 9,064,117.86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898,140.88 46,376,429.13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长江旭日混合 长江旭日混合

A C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7,999,360.00 -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7,999,360.00 -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7.06 -

注: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类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类别的份额总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资 况

者 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申购份 赎回份 份额

类 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期初份额 额 额 持有份额 占比

别 的时间区间

机 1 20241001-20241201 7,999,360.00 - - 7,999,360.00 8.58%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当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比较为集中时,个别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可能会对基金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极端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如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暂停赎回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赎回业务办理;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长江旭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文件

2、长江旭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江旭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长江旭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本报告期内按照规定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存放地点为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 200 号国华金融中心 B 栋 19

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基金管理人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网址为 www.cjzcgl.com。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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