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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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远增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查看PDF原文

博远增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7月9日

送出日期: 2024年7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博远增汇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021544

基金简称A 博远增汇纯债债券A 基金代码A 021544

基金管理人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 暂未上市

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黄婧丽 - 2013年10月08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有

效的债券策略追求长期稳定增长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的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

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

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

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及资本

主要投资策略 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跟踪研判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

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变化趋势,综合运用多种积极有

效的投资策略,力求有效规避风险并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保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本基金尚未成立,暂无相关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尚未成立,暂无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万 0.30% 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M<500万 0.10% 非养老金客户

认购费 M≥500万 100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100万 0.03% 养老金客户

100万≤M<500万 0.01% 养老金客户

M≥500万 100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M<100万 0.40% 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M<500万 0.20% 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 M≥500万 100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前收费) M<100万 0.04% 养老金客户

100万≤M<500万 0.02% 养老金客户

M≥500万 100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7天 1.50% 场外份额

N≥7天 0 场外份额

注:认购费:本基金份额认购费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申购费:部分销售机构如实行优惠费率,请投资者参见销售机构相关公告。

本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从该份额初始登记日开始计算。因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从该基金份额确认之日开始计算。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固定费率,0.30% 基金管理人

托管费 固定费率,0.10% 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

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

其他费用 费用或结算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 相关服务机构

用、基金的相关账户开户费用、银行

账户维护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

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费用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模型风险、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

其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债券投资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为尽量有效减弱前述特定风险对本基金的影响,基金管理人将发挥自身投研优势,加强宏观和微观经济市场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但是不可避免面临如下风险:

(1)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期货价格变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期货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

(3)基差风险:是指期货合约价格和标的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

(4)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期货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

(5)杠杆风险:因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而存在杠杆,基金财产可能因此产生更大的收益波动。

(6)信用风险: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7)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出现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的风险。

3、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信用风险是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利率风险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是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4、本基金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此可能给基金资产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地点在北京市,根据该院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博远基金官方网站[www.boyuanfunds.com][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博远增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远增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博远增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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