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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4季度报告查看PDF原文

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4季度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年0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0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10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

基金主代码 0220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09月2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339,282.13份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

投资目标 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

益。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指

数化投资。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

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

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

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在严格控制基

投资策略 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和年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力争

获取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投资收益。本基金的投资策

略包括: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策略、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

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

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

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

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

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香港证券市场,需承担汇率风险以

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 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

投资指数发起A 投资指数发起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2072 02207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9,567,163.91份 8,772,118.22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24年10月01日 - 2024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 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

息投资指数发起A 息投资指数发起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3,719.32 21,187.55

2.本期利润 173,799.86 29,328.9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53 0.003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087,605.84 9,244,289.6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44 1.0538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A净值表现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月 1.51% 1.43% 2.33% 1.47% -0.82% -0.04%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至 5.44% 1.40% 13.91% 1.56% -8.47% -0.16%

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C净值表现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月 1.45% 1.43% 2.33% 1.47% -0.88% -0.04%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至 5.38% 1.40% 13.91% 1.56% -8.53% -0.1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24年09月24日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1年。

2、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24年09月24日至2025年03月23日,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证券

姓名 职务 金经理期限 从业 说明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男,金融学硕士。历任普华

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高级顾问、中合中小企业融

2024 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高级

胡超 本基金基金经理 年09 - 11年 业务经理、中国人民财产保

月 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外投资

业务主管。2016年6月加盟

本公司,历任国际业务研究

员。

2024 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

杨恋令 本基金基金经理 年09 - 8年 历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

月 司固定收益总部宏观研究

员;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部宏观研究员。2023年

6月加盟本公司。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公平的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0次,未发生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恒生指数触及年内高点后震荡回落,但是全年依然录得较好回报,结束了连续三年的持续下跌,并在全球主要指数中涨幅领先。回顾全年行情,大部分的回报来自于9月底至10月初,亦即国内密集召开重磅会议前后。港股市场的强劲反弹,显示全球投资人对于内地经济和资本市场预期的迅速扭转。

本基金主要聚焦符合港股通条件的香港上市公司证券中流动性好、连续分红、股息率高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采用股息率加权,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连续分红且股息率较高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构成相对均衡,覆盖了金融、通信、能源、原材料、公共事业等板块。

站在当前时点,我们认为港股通高股息指数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一是随着国内无风险收益率的持续下行,具有稳定股息率的高息资产有望持续保持较强的竞争力;二是港股市场较内地市场持续承受估值折价,同时在A/H上市的公司,港股对应的股息率优于A股;三是以港股通高股息资产以港币计价,而联系汇率制度下,港币兑美元有望保持稳定,进一步提高港币计价资产的吸引力。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合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报告期内,本基金在做好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认真应对投资者日常申购、赎回及成份股调整等工作。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A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44元,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C基金份额净值为1.0538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A为1.5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33%;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C为1.4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3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8,389,997.79 89.68

其中:股票 18,389,997.79 89.6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计 1,942,213.34 9.47

8 其他资产 175,112.77 0.85

9 合计 20,507,323.90 100.00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18,389,997.79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95.13%。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指数投资股票。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基础材料 413,050.88 2.14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 -

日常消费品 - -

能源 4,553,935.98 23.56

金融 5,757,122.15 29.78

医疗保健 - -

工业 4,156,076.78 21.50

信息技术 - -

电信服务 1,530,151.46 7.92

公用事业 1,602,577.05 8.29

地产业 377,083.49 1.95

合计 18,389,997.79 95.13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号 值比例(%)

1 01919 中远海控 165,000 1,955,796.48 10.12

2 03668 兖煤澳大利亚 48,500 1,408,020.67 7.28

3 00316 东方海外国际 7,500 799,404.03 4.14

4 00883 中国海洋石油 42,000 743,647.16 3.85

5 01988 民生银行 220,500 702,419.86 3.63

6 01088 中国神华 22,000 684,528.77 3.54

7 00857 中国石油股份 118,000 667,656.32 3.45

8 00270 粤海投资 102,000 633,800.30 3.28

9 01308 海丰国际 33,000 632,577.92 3.27

10 00998 中信银行 126,000 626,577.18 3.24

5.3.2 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0.2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39,028.00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36,084.50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75,112.77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 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

投资指数发起A 投资指数发起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052,122.22 5,009,488.1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550,234.38 7,940,054.43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035,192.69 4,177,424.35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567,163.91 8,772,118.22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 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

息投资指数发起A 息投资指数发起C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 5,000,555.67 5,000,555.56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 5,000,555.67 5,000,555.56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52.27 57.01

注: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比例的分母分别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总额计算。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 发起份额 发起份额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占基金总 发起份额总数 占基金总 承诺持有

份额比例 份额比例 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 三年

有资金 10,001,111.23 54.53% 10,001,111.23 54.53%

基金管理人高 - - - - -

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

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1,111.23 54.53% 10,001,111.23 54.53% -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投 况

资 持有基金

者 份额比例

类 序 达到或者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别 号 超过20%

的时间区

机 1 20241001- 10,001,111. - - 10,001,11 54.53%

构 20241231 23 1.23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秉承谨慎勤勉、独立决策、规范运作、充分披露原则,公平对待投资 者,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当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时,由此 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超出基金管理人允许的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的申购申请不被确认 的风险;

(2)极端市场环境下投资者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 以应对赎回申请的风险;

(3)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引发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 险;

(4)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 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5)极端情况下,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后,可能导致在其 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持续低于正常运作水平,面临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注:份额占比精度处理方式为四舍五入。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黄辰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韩歆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具体信息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在规定媒介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熊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具体信息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在规定媒介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10.2 存放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及网站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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