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鑫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3 月 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元顺安鑫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元顺安鑫怡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2249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3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公告依据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金元顺安鑫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元顺安鑫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金元顺安鑫怡混合发起式 A 金元顺安鑫怡混合发起式 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22492 022493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416 号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5 年 2 月 25 日
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5 年 3 月 4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9
金 元 顺 安 鑫 金元顺安鑫怡
份额类别 怡 混 合 发 起 混合发起式 C 合计
式 A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023,551.91 4,120.00 11,027,671.91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
位:人民币元) 917.48 0.33 917.81
有效认购份额 11,023,551.91 4,120.00 11,027,671.91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
额 917.48 0.33 917.81
合计 11,024,469.39 4,120.33 11,028,589.72
认购的基金份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额 (单位:份)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 占基金总份额
认购本基金情况 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
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份) 11,024,469.39 4,000.32 11,028,469.71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 占基金总份额
购本基金情况 比例 100.0000% 97.0874% 99.9989%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是
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 2025 年 3 月日
书面确认的日期 4
注: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
息披露费等费用由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
的数量区间为 100 万份以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为 0 份(含)。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 发起份额 发起份额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占基金总 发起份额总数 占基金总 承诺持有
份额比例 份额比例 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0.00 0.0000% 0.00 0.0000% -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10,119,395.36 91.7560% 10,119,395.36 91.7560% 3 年
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0.00 0.0000% 0.00 0.0000% -
基金管理人股东 0.00 0.0000% 0.00 0.0000% -
其他 0.00 0.0000% 0.00 0.0000% -
合计 10,119,395.36 91.7560% 10,119,395.36 91.7560% 3 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金元顺安鑫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金元顺安鑫
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
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
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
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业绩和其投资人员取得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也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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