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尚正正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
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3 月 1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尚正正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尚正正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266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3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尚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尚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公告依据 称“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尚
正正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尚正正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3 月 1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尚正正达债券 A 尚正正达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2668 02266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赎回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港股通交易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基金账户中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如该基金账户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全部剩余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剩余份额不足 1 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守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N<7 日 1.50% 1.50%
N≥7 日 0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系统确认之日(基金合同生效日、申购确认日或转换转入确认日)起开始计算,自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或转换转出确认日止,且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和转换转出确认日不计入持有期限。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 T 日的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2、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港股通交易系统或港股通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顺延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名称:尚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T2 栋 703-70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T2 栋 703-708
法定代表人:郑文祥
设立日期:2020 年 07 月 16 日
邮政编码:518036
联系人:农晨颖
电话:0755-36993692
传真:0755-36993672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755716
网址:www.toprightfund.com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www.topright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现有销售机构或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开始办理基金份额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oprightfund.com)上刊登的《尚正正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755716)垂询相关事宜。
2、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及费率优惠政策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或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尚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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