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2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I 类
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 年 2 月 18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2 月 18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200ETF 基金代码 023382
发起式联接
下属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200ETF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3388
发起式联接 I
基金管理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02 月 14 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5 年 02 月 14 日
基金经理 李沐阳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7 年 08 月 21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
币,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
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其他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
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基金合同,或者持续运作,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如本基金不进行前述清算且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
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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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
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非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
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
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
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
投资范围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资产配置策略;2、目标 ETF 投资策略;3、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4、存托
主要投资策略 凭证投资策略;5、衍生品投资策略;6、债券投资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8、
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科创板 2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200ETF 的联接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业绩比
风险收益特征 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上证科创板 200 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注:详见《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2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申购费 - - I 类份额不收取
(前收费) 申购费
赎回费 N<7 日 1.50% -
N≥7 日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1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10% 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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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费用 15,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1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基金费用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
不收取托管费。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主要包括指数下跌风险、目标 ETF 的风险、
标的指数的风险、跟踪偏离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股票期权的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科创板股票的投资风险、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投资组合的风险,主要包括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管理风险;投资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泰柏瑞基金官方网站[www.huatai-pb.com][客服电话:400-888-0001]
《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2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2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2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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