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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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查看PDF原文

博时裕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 月 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裕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沪深 300 指数

基金主代码 0500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 年 8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公告依据 管理办法》、《博时裕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

时裕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 博时沪深 300 指数 A 博时沪深 300 指数 C 博时沪深 300 指数 Y

简称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 050002 002385 022922

代码

基 准 日 下

属 基 金 份 1.6519 1.6145 1.6512

额净值(单

位:元)

基 准 日 下

属 基 金 份

截止基准 额 可 供 分 1,956,561,970.31 444,097,322.31 466,260.73

日下属基 配利润(单

金份额的 位:元)

相关指标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 - -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 额 ( 单

位:元)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分

红方案(单位:元/10 0.1700 0.1450 0.1700

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说明

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1700 元人民币,本基金 C 类基

金份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1450 元人民币,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

发放红利 0.1700 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1 月 13 日

除息日 2025 年 1 月 1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1 月 1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5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年 1 月 13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

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直接划入其

基金账户,2025 年 1 月 15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 国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Y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红利再投资;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投

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的分红方式,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

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25 年 1 月 13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

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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