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中小板 A( 150085)、
中小板 B( 150086)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 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上披露了《 关于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中小板 A( 150085)、
中小板 B( 150086)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障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中小板 A( 150085)、中小板 B( 150086)终止上市的提示
性公告。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 2012 年 5 月 8 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五个运作周年内,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划分为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基金份额
简称: 申万中小板份额;场内简称: 申万中小;基金代码: 163111)、 申万菱信
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 (基金份额简称:中小板 A 份额;
场内简称:中小板 A;交易代码: 150085) 与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份额(基金份额简称:中小板 B 份额;场内简称:中小板 B;
交易代码: 150086)。 其中,中小板 A 份额、中小板 B 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
保持 1:1 的比例不变。
根据《基金合同》和《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共包含五个运作周年, 分级运作期自 2012 年 5
月 8 日起,因 2017 年 5 月 7 日为非工作日, 则第五个运作周年的结束日顺延至
2017 年 5 月 7 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7 年 5 月 8 日。本基金分级运作期
到期日为 2017 年 5 月 8 日。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结束,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基金名称变更为“申万菱信中小板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深圳交易
所申请终止本基金之中小板 A( 150085)、中小板 B( 150086) 的基金份额上市
交易, 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2017]271 号)的同意。
现将本基金之中小板 A 和中小板 B 的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中小板 A 份额: 场内简称“中小板
A”, 交易代码: 150085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中小板 B 份额: 场内简称“中小板
B”, 交易代码: 150086
终止上市日: 2017年5月8日
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 2017年5月5日, 即在2017年5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中小板A、 中小板B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益。
基金转换日: 2017年5月8日, 在转换日日终, 中小板A、 中小板B的基金份
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基准转换为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LOF) 份额。
二、基金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 基金名称变更为“申万菱信中小板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在进行份额到期折算时, 中小板A、 中小板B将转换成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场内基金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本基金转
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份额转换方式
中小板A份额、中小板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申万中小板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折算成场内申万中小板份额。
中小板A份额(或中小板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申万中小板
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到期折算的计算公式:
中小板A份额(或中小板B份额)的折算比率=到期折算基准日中小板A份额
(或中小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到期折算基准日申万中小板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
中小板A份额(或中小板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的场内申万
中小板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中小板A份额(或中小板B份额)的
份额数×中小板A份额(或中小板B份额)的折算比率。
3、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的上市交易。并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转换日起不
超过三个月开放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申购、赎回业务。
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详情, 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swsmu.com或者拨打本公
司客服电话: 400 880 8588( 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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