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之新华环保 A 份额、新华环保 B 份额终止上市的提
示性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或“我公司”)已于 2020 年11 月 25 日发布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新华环保 A 份额、新华环保 B 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新华环保 A 份额、新华环保 B 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许可【2014】513 号文核准募集,并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成立的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母基金场内简称:新华环保,基金代码:164304;新华环保 A 份额场内简称:NCF 环保
A,基金代码:150190;新华环保 B 份额场内简称:NCF 环保 B,基金代码:150191)于
2014 年 10 月 16 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 17:
00 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本基金转型为“新华中证环保产业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发布了《新华中证环保产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
“《决议公告》”)。
根据《决议公告》,本基金设置的转型选择期为 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
转型选择期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将以 2020 年 12 月 1 日作为份额转换基准日进行份额转换。
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关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新华环保 A 份额、新华环保 B 份额终止上市,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2020]1119 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环保 A 份额、环保 B 份额的终止上市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新华环保 A 份额
场内简称:NCF 环保 A
基金代码:150190
(二)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新华环保 B 份额
场内简称:NCF 环保 B
基金代码:150191
(三)终止上市日:2020 年 12 月 1 日
(四)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30 日,即在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NCF 环保
A、NCF 环保 B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 NCF 环保 A、NCF 环保 B 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份额的转换与折算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
2、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新华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新华环保 A 份额、新华环保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成新华环保份额的场内份额。更名后,将新华环保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分别转换为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基金份额转换的具体方法详见《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公告》及《关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新华环保 A 份额和新华环保 B 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的生效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将自 2020 年 12 月 3 日起生效,原《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三)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与基金名称的变更
新华环保 A 份额和新华环保 B 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本基金将实施基金份额
的转换并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自 2020 年 12 月 3 日起,本基金
的基金名称将由“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自 2020 年 12 月 3 日起,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开始办理申购、定期定额
投资、赎回和转托管等相关业务,同时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8866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ncfund.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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