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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
《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 招
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
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发布了
《关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
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发布了《关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之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
告》。
根据上述公告,基金管理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金份额折
算基准日, 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场内简称:银
行 A 端,基金代码: 150249)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场内简称:银
行 B 端,基金代码: 150250) 办理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 份额折算结果
1、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 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 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 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 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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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 份), 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
终确认的数据为准。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尾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
位,有关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 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
果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的
基金份额
折算前基金
份额参考净
值(元)
折算前基金份额
数(份)
折算比例 折算后的基
金份额
折算后基金
份额净值(
元)
折算后基金份
额数(份)
招商中证银
行A份额
1.0020 8,898,493.00 0.865981042 招商中证银行
份额的场内份
额
1.1570 7,705,926.00
招商中证银
行B份额
1.3120 8,898,493.00 1.134018957 招商中证银行
份额的场内份
额
1.1570 10,091,059.00
2、折算完成后招商中证银行份额数量如下:
折算前基金份额名
称
折算前份额数量
(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
名称
折算后份额数量(份)
招商中证银行份额
的场内份额
2,146,559.00 招商中证银行份
额的场内份额
19,943,544.00
招商中证银行份额
的场外份额
1,068,878,736.21 招商中证银行份
额的场外份额
1,068,878,736.21
注:1) 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折算后份额”为招商中证
银行 A 份额、 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招商中证银行
份额的场内份额与折算前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的合计数。
2) 投资者自 2021年1月5日起(含该日)可查询经本基金登记
结算机构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基金份额。
二、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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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商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
失效。因此, 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将于新
合同生效后变更为“招商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外简称由
“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变更为“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场内简称
不变,仍为“银行基金”;基金代码不变,仍为 161723。
2、 招商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 2021 年 1 月 5 日起恢复办
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 转换、转托管等业务,同时取消
“代销机构单日单基金账户不超过 100 万元的场外申购业务”的限
制。
3、投资者持有的折算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
额的收益分配方式继承其折算前场外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者持有的折算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只能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请投
资者务必及时查询、核对持有的折算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具体收益分配方式以登记结算机构
的记录为准。
4、 根据有关业务规则,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招商中证银行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期计入招商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份额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
中证银行B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份额
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招商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份额
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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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果赎
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特别风险揭示
1、 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 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 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 折算成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
份额。 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折算后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持有极小数量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 招商
中证银行 B 份额,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
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 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折算后风险收益
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 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将变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
发生较大变化。 招商中证银行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础份额,
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 原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持有
人将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 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将变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
发生较大变化。 招商中证银行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础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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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
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净
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 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
银行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银
行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
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
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
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4、份额折算后,在招商中证银行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
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887-9555(免长途
话费) 。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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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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