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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原文

关于南方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终止上市的

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4月18日发布了《关于南方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

益,现发布南方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南方恒生中国企业精明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

定,南方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份额基金代码:160138,场内简

称:国企精明)(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9)217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场内简称:国企精明

交易代码:160138

运作方式:QDII-LOF

终止上市日:2019年4月23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9年4月22日,即在2019年4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

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相关信息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南方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并

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于2019年4月12日会议表决通过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4月15日发布了《南方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财产清算

本基金将于2019年4月23日终止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托管等业务并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自2019年4月23日起(含2019年4月23日),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2019年4月23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

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6、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或基金资产清算小组认为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更为有利的清算方法,本基金财产的清算可按该方法进行,并及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

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

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客服电话:400-889-8899

(二)基金托管人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工商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服电话:95588

(三)基金代销机构

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五、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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