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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第4季度报告查看PDF原文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LOF)

场内简称 易方达新综债 LOF

基金主代码 1611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1 月 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 8,730,401,640.20 份

总额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

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

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管理的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分层抽样复制

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

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

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易方达中债新综 易方达中债新综 易方达中债新综

金简称 指(LOF)A 指(LOF)C 指(LOF)D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161119 161120 021606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4,035,099,638.57 630,685,347.21 份 4,064,616,654.42

基金的份额总额 份 份

注:自 2024 年 6 月 13 日起,本基金增设 D 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0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易方达中债新综 易方达中债新综 易方达中债新综

指(LOF)A 指(LOF)C 指(LOF)D

1.本期已实现收益 55,306,828.72 7,918,188.66 48,855,152.61

2.本期利润 183,705,999.44 28,708,636.90 161,598,658.00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0486 0.0444 0.051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060,217,671.82 1,064,493,113.24 7,105,066,556.8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7497 1.6878 1.748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

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LOF)A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 2.83% 0.10% 2.79% 0.09% 0.04% 0.01%

过去六个 3.36% 0.11% 3.71% 0.10% -0.35% 0.01%

过去一年 7.01% 0.09% 7.60% 0.08% -0.59% 0.01%

过去三年 15.20% 0.07% 16.46% 0.06% -1.26% 0.01%

过去五年 24.89% 0.08% 26.02% 0.07% -1.13% 0.01%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74.97% 0.09% 74.15% 0.08% 0.82% 0.01%

至今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LOF)C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 2.74% 0.10% 2.79% 0.09% -0.05% 0.01%

过去六个 3.20% 0.11% 3.71% 0.10% -0.51% 0.01%

过去一年 6.67% 0.09% 7.60% 0.08% -0.93% 0.01%

过去三年 14.03% 0.07% 16.46% 0.06% -2.43% 0.01%

过去五年 22.78% 0.08% 26.02% 0.07% -3.24% 0.01%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68.78% 0.09% 74.15% 0.08% -5.37% 0.01%

至今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LOF)D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 2.82% 0.10% 2.79% 0.09% 0.03% 0.01%

过去六个 3.27% 0.11% 3.71% 0.10% -0.44% 0.01%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3.70% 0.11% 4.21% 0.10% -0.51% 0.01%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LOF)A

(2012 年 1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LOF)C

(2012 年 1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LOF)D

(2024 年 6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注:1.自 2024 年 6 月 13 日起,本基金增设 D 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增设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2.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74.9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74.15%;C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68.7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为 74.15%;D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21%。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证券

姓 职务 金经理期限 从业 说明

名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

达中债 3-5 年期国债指

数、易方达中债 7-10 年期

国开行债券指数、易方达

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

数、易方达中债 3-5 年国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

开行债券指数、易方达中 资格。曾任中信建投证券股

债 1-3 年政金债指数、易 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交

杨 方达富财纯债债券、易方 2020- - 11 年 易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真 达裕华利率债 3 个月定开 11-28 公司固定收益交易部交易

债券、易方达裕浙 3 个月 员,易方达中债 3-5 年政金

定开债券、易方达优选投 债指数、易方达裕兴 3 个月

资级信用指数发起式、易 定开债券的基金经理。

方达中债 0-3 年政金债指

数、易方达中债 1-5 年政

金债指数的基金经理,易

方达恒兴 3 个月定开债券

的基金经理助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

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 23 次,其中 21 次为

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2 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一系列增量政策与存量政策效应持续显现,经济活动相较于三季度有所改善,经济基本面呈现企稳向好的态势。从主要经济指标来看,制造业投资保持良好势头,基建投资增速较三季度有所提升。尽管房地产市场在政策支持下出现一定企稳迹象,但仍面临诸多挑战。全球制造业景气度回升,叠加“抢出口”效应,外需整体保持韧性。以旧换新政策短期内对消费有一定的拉动作用,但长期来看,消费增长更依赖于收入预期及消费信心的持续改善。价格指数有所分化,就业市场整体保持稳定。

政策方面,12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延续了 9 月的积极政策

基调,对明年经济工作提出了重要指引,进一步凸显了稳增长目标的重要性。会议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国内需求”,预计宏观调控政策将更具前瞻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货币政策的定调也由过去的“稳健”转变为“适度宽松”。 会议的政策部署为 2025 年经济的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债券市场方面,四季度各品种收益率均显著下行。在利率品种中,截至年末,1-5

年期国债收益率相较三季度末下行约 28-42BP,10 年及 30 年国债收益率相较三季度末分别下行约 48BP 和 44BP。国开债表现略优于国债,截至年末,1-5 年期国开债收益率相较三季度末普遍下行约 45-48BP,10 年国开债收益率相较三季度末下行 52BP。信用债品种表现与利率债相近,整个四季度各期限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率下行幅度约40-60BP。从节奏上看,四季度债券收益率整体以下行为主,尤其是 12 月份呈现出单边下行态势。

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以抽样复制的方式跟踪指数。操作上,基金总体上按照指数的结构和久期进行配置,辅助动态优化方法提高跟踪效果。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7497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 2.8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79%;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6878 元,本

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7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79%;D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7480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79%。年化跟踪误差 0.39%,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4,791,390,774.73 96.69

其中:债券 14,791,390,774.73 96.6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3,067,785.96 0.74

7 其他资产 393,247,656.68 2.57

8 合计 15,297,706,217.37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267,059,723.39 8.3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244,297,485.13 41.0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224,057,740.14 27.74

4 企业债券 530,735,344.66 3.4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22,223,983.28 2.12

6 中期票据 1,656,801,964.09 10.8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4,770,272,274.18 31.32

10 合计 14,791,390,774.73 97.12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2400002 24 特别国债 02 3,200,000 347,150,408.84 2.28

2 230205 23 国开 05 2,800,000 313,629,304.11 2.06

3 2471216 24 江苏债 35 3,000,000 301,539,863.01 1.98

4 220220 22 国开 20 2,600,000 280,965,473.97 1.84

5 220218 22 国开 18 2,600,000 264,635,764.38 1.7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国家开发银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的处罚。

本基金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上述主体外,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因此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

5.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9,519.0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393,238,137.60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393,247,656.68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易方达中债新综 易方达中债新综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

项目

指(LOF)A 指(LOF)C (LOF)D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

额总额 4,126,356,526.23 635,254,886.18 2,770,947,270.6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

申购份额 1,399,533,829.34 480,944,523.56 3,585,627,930.68

减:报告期期间基

金总赎回份额 1,490,790,717.00 485,514,062.53 2,291,958,546.86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

分变动份额(份额 - - -

减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 4,035,099,638.57 630,685,347.21 4,064,616,654.42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 发起份

项目 占基金总 占基金总 额承诺

份额比例 份额比例 持有期

基金管理人 - - 10,000,450.04 0.1145% 不少于

固有资金 3 年

基金管理人 - - - - -

高级管理人

基金经理等 - - - - -

人员

基金管理人 - - - - -

股东

其他 - - - - -

合计 - - 10,000,450.04 0.1145% -

注:该基金的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已满 3 年,发起份额已全部赎回。

§9 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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