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
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
起,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相应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内容。本次调整后,基金管理人旗下全部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合煦智远国证香
蜜湖金融科技指 合煦智远金融科
1 168701
数证券投资基金 技指数(LOF)
(LOF)
二、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费用与税收”等章节中的有关内容,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各基金的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如涉及)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 2025 年 3 月21 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
人 网 站 ( www.uvasset.com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uvasset.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83-5858(免长途费)、0769-2282585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
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20 日
附件:《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修订前 修订后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
4、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准和支付方式 准和支付方式
…… ……
4、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 第 4-12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许可 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
使用协议的约定计提标的指数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
基金的费用 许可使用费,基金合同生效后的 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与税收章节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
产中列支。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的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
式见招募说明书。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
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
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
或费率计算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
进行公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
第 5-13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
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
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 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
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
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 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
的费用; 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
用; 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4、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标的指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 数许可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承
基金费用的项目。 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5、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
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如涉及)等相应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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