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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为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原文

关于增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为东方基金

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两家机构协商一致,自2025年03月17日起,新增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两家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销售机构 开通业务

1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14

2 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3837

3 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3838

4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4005

5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4006

6 东方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205

7 东方周期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4244

8 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5616

9 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6210 开户、申购、赎

10 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6211 回、定期定额

11 东方城镇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235 投资、转换业

务(仅限前端

12 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6785 申购模式)

13 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7687

14 东方臻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9463 海通证券

15 东方臻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9464

16 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 012403

17 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 012404

18 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2506

19 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2507

20 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3324

21 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3325

22 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6715 开户、申购、赎

类 回、转换业务

23 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6716 (仅限前端申

类 购模式

24 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8322

25 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8323

26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5765

27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5766

28 东方兴瑞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5381

29 东方兴瑞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5382

30 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7811

31 东方汽车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4560

32 东方汽车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4561

33 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5586

34 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5587

35 东方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6204

36 东方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6205 开户、申购、赎

37 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4699 回、定期定额

38 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4700 国泰君安证券 投资、转换业

务(仅限前端

39 东方创新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8045 申购模式)

40 东方创新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8046

41 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4354

42 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1458

A类

43 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1459

C类

44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09

45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32

46 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25

47 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1384

48 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1385

备注:

1.2023年11月2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暂停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转换转出及赎回等其他业务

仍照常办理。

2.自2022年7月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投资者对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

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

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对

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3.自2024年11月2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3万

元以上(不含3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

(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不含3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

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4..自2021年3月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

金额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

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对于超过

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5.自2022年5月25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投资者对东方臻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

额100元以上(含100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

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以上(含100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

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6.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

(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

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7.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

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尚在封闭期内,待封闭期结束,本公司会及时发布相关开放公

告,敬请留意。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8.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九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

换转入份额而言)至该日九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九个月后的月度对

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日历月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9.自2023年12月1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

元以上(含100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

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元(含100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

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

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

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

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

式下的转换业务。

4.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

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

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02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

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

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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