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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交易情况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原文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交易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嘉实物美消费 REIT

场内简称 物美消费(扩位证券简称:嘉实物美消费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508011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

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

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

业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 5 号—

—临时报告(试行)》《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二、关于公募 REITs 交易情况的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

指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的相关规定,基础设施基金最近 20 个交易

日收盘价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披露交易情况提示公告。

2025 年 1 月 23 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 3.500 元/份,相较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达到 20.07%。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 作正常,运营管理机构履职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 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郑 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

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三、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业绩情况

本基金通过专项计划持有三个项目公司 100%的股权,基础设施资产包括位于北京市的大成项目、玉蜓桥项目、华天项目和德胜门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77,894.28 平方米。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基础设施资产可供出租建筑面积

为 77,894.28 平方米,实际出租建筑面积为 75,110.17 平方米,出租率为 96.43%,

加权平均剩余租期为 7.33 年,租金收缴率为 97.35%;报告期内租金单价水平为3.92 元/平方米/天(建筑面积口径,含税含管理费)。

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根据《嘉实物美

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2024 年本基金自基

金成立日(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分配金额

61,970,754.89 元。

四、价格变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影响

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根据《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嘉实物美

消费 REIT 预测的 2024 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为 66,995,515.24 元。基于上述预测数

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如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 2.383 元/份,以 2024 年

度可供分配金额测算的该投资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 66,995,515.24/(2.383×400,000,000)=7.03%。

2、如投资人在 2024 年 1 月 23 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

价格为当天收盘价 3.500 元/份,以 2024 年度可供分配金额测算的该投资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 66,995,515.24 /(3.500×400,000,000)=4.79%。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 2024 年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披露的预测数据予以假设,不代表本基金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如实际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降低,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

率的计算结果。

2、基金发行时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

3、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详情。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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