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23 日
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
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申万宏源红利成长
基金主代码 970015
基金前端交易代码 -
基金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现行《申万宏
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
合资产管 理计划资 产管理合
同》、及《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
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20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1308
截止收益分配基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 15,382,940.56
准日的相关指标 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 10,768,058.39
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95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 年度的第一次
分红
注:根据现行《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收益分配应遵顼以下原则:1、本集合计划每一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每个会计年度收益分配次数至少为 1 次,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每个会计年度累计分配金额不得低于年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70%。若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红利与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增加的份额计入集合计划份额总规模,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转为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5、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的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份额。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处可以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除息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12 月 29 日
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红公告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所有份额持有
人
1、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集合计
划份额将以 2021 年 12 月 27 日除息后的
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集
合计划份额登记过户日为 2021 年 12 月 28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日。
2、红利再投资的集合计划份额可查询日以及红利
再投资的集合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29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向投资者分配的集合计划收益,按照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
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集合计划份额免收
申购费用。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的集合计划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的集合计划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集合计划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3、投资者可以在集合计划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自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3.5、本集合计划分红并不改变本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产品投资风险或提高产品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6、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管理人网站 www.swhysc.com 或拨打管理人的客服热线 95523
咨询。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红公告
2021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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