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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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红公告查看PDF原文

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18 日

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97002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5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现行《申

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

合同》及《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

截止收益分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1.0717

配基准日的 位: 人民币元)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17,664,583.01

(单位: 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5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注:根据现行《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收益分配

应遵顼以下原则:1、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自动转为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

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

提下,本集合计划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资产管理合同当年生效

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4、当日申购成立的集合计划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本集合

计划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成立的集合计划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本集合计划的分配权益;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20 日

除息日 2024 年 12 月 2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12 月 2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所有份额持有人

1、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集合计划份额

将以2024 年12 月 20 日除息后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为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集合计划份额登记过户日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

2、红利再投资的集合计划份额可查询日以及红利再投资

的集合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24 年 12 月 24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向投资者分配的集合计划收益,按照财政部、

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红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集合计划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的集合计划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的集合计划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集合计划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3、投资者可以在集合计划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自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3.5、本集合计划分红并不改变本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产品投资风险或提高产品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6、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管理人网站 www.swhyzcgl.com 或拨打管理人的客服热线 95523

咨询。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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