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清算报告
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2024年09月12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8日
一、 重要提示
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由创金季享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型变更而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创金季享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2418 号),准予变更。变
更后,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登记机构不变。自 2021 年 9 月 2 日起《第一创业创享纯
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于存续期届满,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履行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资产管理合同》,此事项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
人大会。本集合计划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24 年 9 月 2 日。
本集合计划于 2024 年 9 月 3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9 月 3 日组成本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
划财产清算程序,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集合计划概况
集合计划名称 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计划简称 第一创业创享纯债
集合计划主代码 970071
集合计划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 2021年09月02日
集合计划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4年9月2日)集合计 17,744,870.15份
划份额总额
集合计划合同存续期 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
年。
本集合计划投资目标为通过对宏观经济运
行、宏观经济政策及债券市场走势的前瞻性研
投资目标 究,主要投资于期限较短的公司债、短期融资
券等信用债品种,在严格管理风险和保障必要
流动性的前提下,为集合计划持有人追求资产
的长期稳健增值。
1、信用债投资策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投资策略 3、杠杆放大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国债期货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5%+1年期定期存
款利率(税后)*5%。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风险收益特征 长期来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
票型集合计划、混合型集合计划,高于货币型
集合计划。
三、 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9 月 2 日(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9 月 2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21,063,322.34
结算备付金 1,912,567.63
存出保证金 5,795.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清算款
资产总计 22,981,685.23
负债:
应付管理费 167,980.25
应付托管费 47,034.48
应交税费 148,089.64
应付赎回款 3,975,764.63
其他负债 126,119.93
负债合计 4,464,988.93
净资产:
实收基金 17,744,870.15
未分配利润 771,826.15
净资产合计 18,516,696.3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2,981,685.23
四、清算事项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中关于集合计划存续期的约定,“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年。本集合计划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 3 年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如本合同变更生效之日起 3 年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止本集合计划的,无须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资
产管理合同》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起合同变更生效,根据上述约定,第一创业创享纯债
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24 年 9 月 2 日正常到期终止。
本集合计划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集合计划
份额持有人大会。本集合计划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管理人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3 日成立财产清算小组,财产清算小组在 2024 年 9 月 12 日完成清算,清算期自
2024 年 9 月 3 日开始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结束。
1、 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集合计划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财政部发布的《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2〕14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起,本集合计划进入清算期,故本特殊目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
制。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2、 清算情况
自 2024 年 9 月 3 日(清算开始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清算结束日)止为本集
合计划清算期,本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按照法律法规及《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对集合计划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资产处置情况
本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21,063,322.34 元,其中,银行存款本金余额为 21,052,683.78 元,应计利息余额为 10,638.56 元。清算期间,本集合计划计提银行托管户存款应计利息、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存出保证金应计利息共计 3,775.41元(均计提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截至清算结束日,货币资金余额为 18,131,827.95
元,其中,银行存款本金余额为 18,118,434.03 元(含集合计划管理人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划入的垫付资金 1,650,000.00 元),应计利息余额为 13,393.92 元。
本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的结算备付金余额为 1,912,567.63 元,其中结算备付金本金余额为 827,094.84 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余额为 2,203.59 元,期货结算备付金余额为 1,083,269.20 元。截至清算结束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 1,612,770.66 元,其中结算备付金本金余额为 1,609,547.02 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余额为 3,223.64 元,期货
结算备付金已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划入本集合计划托管户。
本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的存出保证金余额为 5,795.26 元,其中,存出保证金本金余额为 5,774.45 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余额为 20.81 元。截至清算结束日,存出保
证金余额为 20.81 元,全部为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余额,存出保证金本金已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划入本集合计划托管户。
(2) 负债清偿情况
本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的应付管理人管理费余额为 167,980.25 元,将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本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的应付托管人托管费余额为 47,034.48 元,将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本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的应交税费余额为 148,089.64 元,将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本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的应付赎回款余额为 3,975,764.63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9 月 3 日支付。
本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的其他负债余额为 126,119.93 元,包括应付券商佣金、应付注册登记费、预提律师费、预提审计费、预提信息披露费、预提银行间账户费用、应付银行间交易费用。其中:
应付券商佣金余额为 8,164.01 元,将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
付。
应付注册登记费余额为 6,890.84 元,清算期间预提 1,911.84 元。截止清算结束日
的应付注册登记费余额为 8,802.68 元,将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
付。
预提律师费余额为 10,000.00 元,将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预提审计费余额为 10,081.08 元,清算期间冲销预提的 2024 年度审计费 10,081.08
元,预提清盘审计费 10,000.00 元。截止清算结束日的预提清盘审计费余额为 10,000.00
元,将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预提信息披露费余额为 80,656.02 元,将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支付。
预提银行间账户费用余额为 6,469.12 元,清算期间预提 2,830.88 元。截止清算结
束日预提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账户维护费、上海清算所 2024年第三季度的账户维护费及查询服务费共计9,300.00元、应付银行间交易费用3,858.86
元,将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实际支付金额以缴费通知单为准)。
因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计利息无法及时变现,为维护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清算效率,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 1,650,000.00 元(管理人垫付资金自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管理人所有),以保证清盘工作及时进行;待上述资产变现完成后,由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托管人依据指令将垫付资金划回管理人指定账户。本集合计划托管户销户前,因结息产生的尾差、划款产生的汇划费等由管理人承担。
截至清算结束日,其他负债余额为 1,780,781.57 元。
(3) 份额持有人权益情况
本集合计划 2024 年 9 月 2 日(最后运作日)的份额持有人权益为 18,516,696.30
元,清算期间净收益为-886.23 元,计划净赎回转出金额为 915,076.59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清算结束日)份额持有人权益为 17,600,733.48 元。
(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止期间
项 目 金 额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 3,775.41
2、投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清算收入小计: 3,775.41
二、清算费用
1、其他费用 4,661.64
清算支出小计: 4,661.64
三、清算净收益 -886.23
3、 清算期间结束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本清算报告已经集合计划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集合计划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资产管理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9 月 2 日集合计划净资产 18,516,696.30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886.23
减:赎回金额(含费用) 915,076.59
二、清算结束日 2024 年 9 月 12 日集合计划净资产 17,600,733.48
集合计划最终剩余财产将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按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投资者享有的余下资产 17,600,733.48 元将于清算结束日后(工作日)划出。
五、 备查文件
1、 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9楼
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产清算小组
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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