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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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原文

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 C

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 基金代码 970125

下属基金简称 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970126

C

基金管理人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19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每份

集合计划份额设定 6 个月的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最短持有期,自最短持有期

到期日起(含当日),开放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3 年 6 月 14 日

基金经理 李卓轩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 年 12 月 14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3 年 12 月 13 日

基金经理 刘锟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 年 9 月 7 日

注:本报告所述“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是由银河优选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部函[2021]3700 号文准予变更。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具体请查阅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集合计划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实现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为投

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包括国

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

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中期票据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集合计划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

产的 80%;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集合计划资产的 20%;本集合计划

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集合计划资产的

20%;本集合计划所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集合计

划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

利率是固定收益类品种最主要的风险来源和收益来源。因此利率策略的选择对集合计划

的投资风险与收益尤为重要。利率策略的选择取决于利率的走势和收益率曲线变动两个

方面。

本集合计划通过对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研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

向的预期,主动地调整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提高债券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通过对债

券市场具体情况的分析判断,形成对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期,相应地选择子弹

型、哑铃型或梯形的组合期限配置,获取因收益率曲线的形变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类属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根据对金融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历史数据

主要投资策略 比较,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形成利差预期,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

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

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3)券种的选择策略

在以上债券资产久期、期限和类属配置的基础上,本集合计划根据债券定价模型,选择

最具有投资价值优势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其余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还包括动态增强策略、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及信用债

投资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采用“行业配置”与“个股选择”双线并行的投资策略,并通过灵活的仓位调

控等手段来避免市场中的系统风险。其中主要包括:仓位控制策略、行业配置策略、精

选个股策略、止盈止损策略及新股申购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货

风险收益特征 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混合型基金和混

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本集合计划合同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生效。C 类份额自 2022 年 03 月 30 日起存续。份额存续当年不

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 N<7 日 1.50%

N≥7 日 0.00%

认购费

本集合计划不涉及认购费用。

申购费

本集合计划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

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5%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1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集合计划运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详

其他费用 见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第十四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集合计划的费用与税收”。

注:本集合计划交易证券、集合计划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集合计划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 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00%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集合计划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集合计划时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集合计划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一般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债券回购风险、证券交易资金前端控制风险、税收风险、关联交易风险、本集合计划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集合计划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及特有风险等。

本集合计划特有风险包括:

1、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计划,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 80%。因此,在具体

投资管理中,本集合计划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市场系统性风险,也可能因投资信用债券而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同时面临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约的风险。

2、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对于投资者依据原《银河优选 3 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参与原集合计划获得

的银河优选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变更为本集合计划的 A 类份额。

本集合计划 A 类、C 类份额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业务,但对每份 A 类、C 类份额设置六个月的最短持有

期。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前(不含当日),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集合计划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对该集合计划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集合

计划 A 类、C 类份额持有人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集合计划所涉及的其他具体风险请查阅本集合计划《招募说明书》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的具体内容。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银河优选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本集合计划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自依《资产管理合同》取得集合计划份额,即成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合同的当事人。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集合计划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管理人将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集合计划终止运作的,管理人不再更新集合计划产品资料概要。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集合计划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集合计划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管理人网站:http://yhjh.chinastock.com.cn,客服电话:010-89623098。

1、《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集合计划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4、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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