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讠计刂”)由原银河优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原集合计划”)变更而来,原集合计划由管理人依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斥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原《银河优选3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于【2013】年【7】月【8】日经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函[2013]681号文备案通过。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原集合计划变更为本集合计划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但中国证监会对原集合刂变更为本集合计划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但不保证投资于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集合计划时应当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资产管里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现,管理人管理的其他产品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集合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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