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24 年中期报告
2024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31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 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 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2
§5 托管人报告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2
§6 半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未经审计)......13
6.1 资产负债表 ...... 13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5
6.4 报表附注 ...... 17
§7 投资组合报 告. ......37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7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37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38
7.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38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38
7.6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39
7.7 “影子定价”与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39
7.8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的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 40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0
§8 基金份额持 有人信息 ......41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41
8.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41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42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42
§9 开放式基金 份额变动 ......42
§10 重大事件 揭示 ......42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2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42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43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3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3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43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43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 44
10.9 其他重大事件 ...... 44
§11 影响投资 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44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44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5
§12 备查文件 目录 ......45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5
12.2 存放地点 ...... 45
12.3 查阅方式 ...... 4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粤开现金惠货币
基金主代码 97016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57,616,935.45 份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基金合同存续期 年。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 3 年后,按照中
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人提供稳定的收
益。
1、资产配置原则
本集合计划通过对货币政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利率走势、资金供求变
化情况进行深入研究,评估各类投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特征,
确定各类投资品种的配置比例及期限组合,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由于本
集合计划的目的是在不影响委托人的正常证券交易下,实现客户交易结算
资金的增值,因此本集合计划的投资应坚持下列原则:
(1)确保集合计划资产充分的流动性或者有相应的应急措施能保证投资人
的正常交易;
(2)确保集合计划资产充分的安全性或者有相应的应急措施保证投资人的
资产安全与避免负收益的出现;
(3)在遵循上述两条原则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集合计划资产流动性,实现
投资策略 集合计划资产的增值。
2、银行存款
本集合计划投资的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通知存
款,管理人将根据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来选择存款银行。
活期存款用以保障投资人证券交易资金交收和支取现金,除信用风险外,
更重要的还要考虑流动性风险,管理人将根据回款速度,选择银行,确保
客户资金提取与证券交易。
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通知存款:管理人将根据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与
收益性来选择银行,结合对利率市场环境及其变动趋势的研究,进行存款
投资,同时力争取得提前支取不产生利息损失条款。如果无法争取到上述
条款,则将预存资金分解成多笔存款,以便大额赎回时逐一解付,降低收
益率的波动。同时也注意进行期限调整,滚动到期,提高流动性,减少提
前解付的损失。
为防范银行存款信用风险,管理人选择信用良好、系统风险低、利率水平
稳定的商业银行存放存款资金。
3、同业存单
本集合计划将结合银行的不同资质和同业存单剩余期限进行同业存单的投
资,注重同业存单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率的比较,同时分散投资风险,
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集合计划合同的投资限制约定。
4、债券逆回购
一是流动性控制,管理人将回购到期日做合理延后假设,以此来安排集合
计划资产的流动性;同时控制回购到期日,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滚动操
作,以提高回购的真实流动性。二是注重回购的安全性,只接受足额抵押
资产。
5、债券
一是控制投资的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本集合计划投资的债券主体信用
评级和债项信用评级均应当为最高级(超短期融资券主体信用评级应当为
最高级);二是控制投资的利率风险,选择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进行投资。在个券选择层面,本集合计划将在拟合收益率曲线
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偏离市场收益率的债券,并找出因投资者偏好、供求、
流动性、信用利差等导致债券价格偏离的原因,选择出估值较低的券种,
进行相对价值投资。
6、债券正回购
本集合计划作为现金管理产品,正回购使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集合计
划的流动性需要,当集合计划因规模发生变化导致不能足额支付或者当融
入资金进行再投资可以提高收益时,管理人可进行正回购融入资金。对于
正回购的交易对手来讲,一般会选择资金较为宽裕、市场信用较好的机构,
特别是当需要融入资金保证资金交收时,还应考虑到交易对手的资金划转
效率。
7、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会紧密关注申购/赎回变化情况、市场资金流动状况、季节性
资金变动状况等影响现金管理产品流动性管理的因素,动态调整并有效分
配本集合计划的现金流,以满足集合计划的日常流动性需求。
具体而言,本集合计划将综合平衡集合计划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
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银行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持有高流动
性券种、正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集合计划资产整体的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本集合计划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
(税后)。
本集合计划是一只货币型集合计划,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债券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债券型集合计划、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计划、股票型基金、股票
型集合计划。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姓名 李帅 陈晨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95564 010-50938723
电子邮箱 zgzhb@ykzq.com zctg@chinaclear.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4008-058-058
传真 - -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区控股中心 19、22、23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6 号
区控股中心 19、22、23 层
邮政编码 510700 100033
法定代表人 严亦斌 于文强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有限责任公司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ykzq.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19
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471,689.24
本期利润 2,471,689.24
本期净值收益率 0.607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24 年 6 月 30 日)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57,616,935.4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24 年 6 月 30 日)
累计净值收益率 2.1891%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收益率① 收益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一个月 0.0939% 0.0003% 0.1125% 0.0000% -0.0186% 0.0003%
过去三个月 0.2896% 0.0003% 0.3413% 0.0000% -0.0517% 0.0003%
过去六个月 0.6073% 0.0003% 0.6825% 0.0000% -0.0752% 0.0003%
过去一年 1.2746% 0.0005% 1.3725% 0.0000% -0.0979% 0.0005%
自基金合同 2.1891% 0.0005% 2.2800% 0.0002% -0.0909% 0.0003%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集合计划管理人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 5月获得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并开展资产管
理业务。近两年,资管条线积极引入市场优秀团队和人才,开启业务发展新篇章。目前,公司由资产管理专业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授权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管理。资产管理专业委员会下设投资、研究、市场、产品 、风控、交易、运营等多个职能部门/团队 ,负责对客户委托的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和增值。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能娴熟应用权益、固收、FOF 等主流投资策略,具备专业的投资管理能力,注重产品的设计创新,以市场需求引导产品研发,以研究驱动价值创造,为客户量身定制合适的理财产品并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的资产管理服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从业 说明
年限
饶琦 投资经 2022 年 10 月 31 - 8 年 -
理 日
注:1、本集合计划的首任投资经理,其“任职日期”为集合计划合同 生效日,其“离职日期 ”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投资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分别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集合计划无投资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管理条线不同投资组合研究、投资、交易等业务的公平交易管理,保证不同投资组合获得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制定了《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细则》。
资产管理条线通过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方法,保证各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防止不同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保护各资产委托人的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投资、交易等业务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 律 、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 年上半年,经济总体稳定运行,下半年增速预计逐步企稳回升。2024 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
值同比增长 5.0%,第二季度 GDP 同比增长 4.7%,较一季度同比增速回落 0.6 个百分点,低于市场预
期。今年上半年,经济生产强于投资,强于消费。工业增加值增速走低但超预期,上游表现较好。1-6 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6.0%。房地产投资增速企稳,但下半年房地产依然受到高库存压制。1-6 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 10.1%。受价格促销影响,社消增速超预期下滑。1-6 月,社消总额同比增长 3.7%。
综合上半年经济数据的表现和特点,以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内容看,下半年维持资金价格低位,债券市场牛市概率较大。
基于以上分析,上半年产品运作总体思路为至上而下,依据对总体经济状况的判断,结合最新的宏观政策,制定并动态调整投资策略。上半年,产品根据资产收益状况,及时配置了久期匹配的
资产,并根据产品特点及市场变动实时调整了微观投资策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集合计划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0.607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682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4 年上半年全球经济保持了较好的增长趋势。美国经济仍然较为强劲,欧洲经济差强人意。
展望下半年,通胀仍然是下半年全球经济的焦点问题,美国、欧元区通胀下行之路并不平坦。预计年内美联储下半年将降息。欧元区虽然于 6 月进行首次降息,再次降息时点仍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经济展望:再通胀、再平衡。上半年以来,中国主要经济数据表现优于市场预期,消费表现相对温和,出口为经济持续修复提供动力。此外地产政策明显松动,房地产市场企稳迹象逐步显露,通缩担忧也开始缓解。展望下半年:名义 GDP 低点大概率已在第一季度出现。下半年出口大概率维持韧性。长期趋势方面,“后地产时代”经济逐步进入四大“新均衡”:房地产市场的“量价新均衡”;新质生产力的“供需新均衡”;居民消费意愿与能力的“新均衡”;社融与实体经济的“新均衡”。
美债通胀反复导致美债收益率持续上行。展望下半年,短期和长端美债收益率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分歧。美联储降息会推动短期美债收益率下行;长期美债收益率受通胀粘滞性影响下行幅度可能不尽如人意。美国赤字虽然相对较高,但是整体可控。
展望下半年债券市场:总体上,实体经济需求偏弱,政策效果有待验证,债市下半年将维持高位震荡走势。主要关注长端的 30 年期国债收益率的表现及收益率曲线的变化,下半年强大的欠配压力寻找洼地的状况难改。
展望下半年货币政策:基调仍将维持“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第一,货币操
作会有不一样的降息和前瞻性的降准,今年可能仍有 2 次 LPR 调降,总计 20-40BP,1 次 MLF 调降
10-20BP,三季度降准 50BP;第二,货币投放新范式:央行很可能在年内开启公开市场买卖国债的常规操作。因此,下半年资金面在上述货币政策预期下,将大概率持续维持上半年的宽松平衡,价格低位状态。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遵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集合计划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集合计划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核算。本集合计划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估值核算的复核责任。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设置了专门的估值核算岗位,负责对本集合计划进行估值核算管理,相关人
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与本集合计划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集合计划按季度将本集合计划份额已实现的收益全部分配给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在对本集合计划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产品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运作、产品资产净值计算、产品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复核,未发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存在损害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6.4.7.1 75,384,547.09 135,949,609.65
结算备付金 2,150,967.50 1,091,449.08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139,593,857.35 189,353,068.91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39,593,857.35 189,353,068.91
资产支持证券投 - -
资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3 140,939,501.96 -
债权投资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 - -
资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58,068,873.90 326,394,127.64
负债 和 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5,995.53 147,685.99
应付托管费 17,332.88 16,409.57
应付销售服务费 69,331.36 65,638.19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119,202.05 120,019.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4 90,076.63 152,572.90
负债合计 451,938.45 502,326.07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4.7.5 357,616,935.45 325,891,801.57
未分配利润 6.4.7.6 - -
净资产合计 357,616,935.45 325,891,801.57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58,068,873.90 326,394,127.64
注: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1.0000 元,集合计划份额总额 357,616,935.45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年 6 月 30 日
一、营 业总收入 3,995,001.06 4,181,450.89
1.利息收入 1,920,299.58 2,528,349.5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7 1,447,719.92 1,726,416.03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 - -
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 472,579.66 801,933.50
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2,074,701.48 1,653,101.36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6.4.7.8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9 2,074,701.48 1,653,101.36
资产支持证券投 - -
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4.7.10 - -
(损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6.4.7.11 - -
号填列)
减:二 、营业总支出 1,523,311.82 1,300,803.85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918,756.51 949,864.03
2.托管费 6.4.10.2.2 102,084.00 105,540.46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408,336.31 151,918.07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 - -
产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6.4.7.12 -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6.4.7.13 94,135.00 93,481.2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2,471,689.24 2,880,647.04
额以“-”号填列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2,471,689.24 2,880,647.04
“- ”号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后净额
六、综 合收益总额 2,471,689.24 2,880,647.04
6.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325,891,801.57 - - 325,891,801.57
产
二、本期期初净资 325,891,801.57 - - 325,891,801.57
产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号填 31,725,133.88 - - 31,725,133.88
列)
(一)、综合收益 - - 2,471,689.24 2,471,689.24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净 31,725,133.88 - - 31,725,133.88
资产减少以“-”号
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5,502,472,185.27 - - 5,502,472,185.27
款
2.基金赎 -5,470,747,051.3 - - -5,470,747,051.3
回款 9 9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2,471,689.24 -2,471,689.24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357,616,935.45 - - 357,616,935.45
产
上年 度 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 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308,128,707.55 - - 308,128,707.55
产
二、本期期初净资 308,128,707.55 - - 308,128,707.55
产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号填 59,375,014.28 - - 59,375,014.28
列)
(一)、综合收益 - - 2,880,647.04 2,880,647.04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净 59,375,014.28 - - 59,375,014.28
资产减少以“-”号
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6,047,740,949.78 - - 6,047,740,949.78
款
2.基金赎 -5,988,365,935.5 - - -5,988,365,935.5
回款 0 0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2,880,647.04 -2,880,647.04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367,503,721.83 - - 367,503,721.83
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严亦斌 汪俭 巫志城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由联讯现金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型而来。原联讯现金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无固定存续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准予联讯现金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证监机构部[2022]576 号)及
本计划的管理人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发布《联讯
现金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法律文件生效的公
告》,自 2022 年 10 月 31 日起,原联讯现金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型为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自该日起生效,原《联讯现金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本计划以契约型开放式的方式运作,计划存续期限 3 年。本计划的管理人为粤开证券,托管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
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及深圳交易所 2020 年 8 月
7 日发布的《现金管理产品运作管理指引》,《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计划的投资范围为现金;期
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期限在 1 个月以内的债券回购;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
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集合计划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合计划以持续运作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合计划 2024
年 0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期间的运作情况及产品净
值变化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合计划报告期所采取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4.1 会计年度
本集合计划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集合计划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集合计划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集合计划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合计划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为初始确认金额于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者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等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
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即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异导致产品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照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资产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计划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集合计划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集合计划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25%时,管理人应当在 5 个交易日内将负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 0.25%以内,当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并在5个交易日内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或者固有资金弥补潜在资产损失,将负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 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 0.5%时,管理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或者采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止资产管理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没有互相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1、本集合计划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集合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集合计划份额总额。由于申购、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集合计划申购确认日、赎回确认日列示。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者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集合计划净收益(或累计集合计划损失)占集合计划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集合计划申购确认日或赎回确认日,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集合计划净收益(或累计集合计划净损失)。
本集合计划采取 1.00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本集合计划根据
每日集合计划收益情况,每日计算集合计划收益并每日将未分配集合计划净收益(或累计集合计划净损失)结转至应付利润,使得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始终为 1.0000 元。投资者均按照份额净值 1.0000元进行申购/赎回,申购/赎回款项中不包含未分配集合计划净收益(或累计集合计划净损失),因此本集合计划的损益平准金为 0.00 元。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收益于卖出交易日按卖出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和应收利息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如适用)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按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付息债,根据其发行价格、到期价格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日计提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本金与适用利率按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按时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集合计划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按日计提。
本集合计划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的利率按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期初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以实际利率法按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集合计划的其他费用如无需在受益期内预提或分摊,则于发生时直接计入产品损益;如需采用预提或者待摊的方法,预提或待摊时计入产品损益。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政策如下:
1、本集合计划每份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集合计划收益支付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计划采用 1.00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自资产管理
合同生效日起,本集合计划根据每日计划收益情况,以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暂估收益,并在分红日根据实际净收益按季集中支付;当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与暂估值有差异时,管理人向投资者说明造成差异的具体原因;
4、本集合计划根据每日暂估收益情况,将当日暂估收益计入投资人账户,若当日暂估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暂估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暂估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集合计划收益每日计提,每季度集中支付一次,收益支付方式为现金分红。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收益为负,则为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份额;遇投资者剩余集合计划份额的赎回款项不足以扣减的情形,管理人将根据内部应急机制进行垫付以保障集合计划平稳运行,垫付资金将由管理人先行承担并将垫付资金计入投资者应付款项,待投资者资金账户有足够可用资金支付应付款项且不影响证券交收的前提下再进行扣减以偿还管理人垫付部分资金直至投资者注销资金账户,投资者注销资金账户时应补足相应垫付资金方可办理注销账户业务;
6、投资者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其累计未支付收益将在季度分红时支付;
7、投资者解约情形下,管理人将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对该投资人进行收益分配;
8、当日申购的集合计划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本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集合计划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本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权益;
9、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以及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管理人可调整集合计划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10、如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为确保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体现其持有的权益,管理人将以登记机构在权益登记日登记的份额体现投资人持有的权益;
11、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
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来往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计划计划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
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 年 1 月 1 日(含)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缴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缴纳税额中抵减。
对自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来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集合计划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集合计划管
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4 年 6 月 30 日
活期存款 75,384,547.09
等于:本金 75,318,665.67
加:应计利息 65,881.42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75,384,547.09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账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面价值
债 交易所市场 - - - -
券 银行间市场 139,593,857.35 139,657,000.00 63,142.65 0.0177%
合计 139,593,857.35 139,657,000.00 63,142.65 0.0177%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139,593,857.35 139,657,000.00 63,142.65 0.0177%
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3.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140,939,501.96 -
合计 140,939,501.96 -
6.4.7.4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4 年 6 月 30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17,425.77
其中:交易所市场 11,450.08
银行间市场 5,975.69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72,650.86
合计 90,076.63
6.4.7.5 实收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325,891,801.57 325,891,801.57
本期申购 5,502,472,185.27 5,502,472,185.2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5,470,747,051.39 -5,470,747,051.39
本期末 357,616,935.45 357,616,935.45
6.4.7.6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 - -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2,471,689.24 - 2,471,689.2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 - -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2,471,689.24 - -2,471,689.24
本期末 - - -
6.4.7.7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445,095.18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624.74
其他 -
合计 1,447,719.92
6.4.7.8 基金投资收益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收益。
6.4.7.9 债券投资收益
6.4.7.9.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2,074,701.48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
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2,074,701.48
6.4.7.9.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290,000,000.00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290,000,000.00
减:应计利息总额 -
减:交易费用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
6.4.7.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4.7.11 其他收入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无其他收入。
6.4.7.12 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无信用减值损失。
6.4.7.1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审计费用 3,978.52
信息披露费 59,672.34
证券出借违约金 -
账户维护费 18,600.00
银行费用 11,884.14
合计 94,135.00
6.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6.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合计划没有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或有事项。
6.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集合计划没有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6.4.9 关联方关系
6.4.9.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管理人、集合计划销售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集合计划注册登记机构
6.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10.1.1 股票交易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10.1.2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 2024 年 1 月 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称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的比例
粤开证券 610,000,000.00 100.00% 7,000,000.00 100.00%
6.4.10.1.3 基金交易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基金交易。
6.4.10.1.4 权证交易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称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粤开证券 12,200.10 100.00% 11,450.08 100.00%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称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粤开证券 35.03 100.00% 35.03 100.00%
6.4.10.2 关联方报酬
6.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18,756.51 949,864.03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918,756.51 949,864.03
注:本集合计划的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0.4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0.4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集合计划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如果以 0.45%的管理费计算的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小于或等于 2 倍活期存款利率,管理人将调整管理费为 0.25%,以降低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为负并引发销售机构交收透支的风险,直至该类风险消除,管理人方可恢复计提 0.45%的管理费。管理人应在费率调整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集合计划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管理人与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6.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02,084.00 105,540.46
注:本集合计划的托管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集合计划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集合计划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管理人与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的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粤开现金惠货币 合计
粤开证券股份有 408,336.31 408,336.31
限公司
合计 408,336.31 408,336.31
获得销售服务费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的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粤开现金惠货币 合计
粤开证券股份有 151,918.07 151,918.07
限公司
合计 151,918.07 151,918.07
6.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计划在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6.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计划在本报告期内未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计划在本报告期末未有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称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 75,384,547.09 1,445,095.18 69,728,545.21 1,726,416.03
有限责任
公司
本集合计划于 2024 年 06 月 30 日的银行存款余额包含应计利息 65,881.42 元。
6.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计划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本期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转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 - 2,471,689.24 2,471,689.24 -
6.4.12 期末(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本集合计划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为 0.00 元,无抵押债券。
6.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本集合计划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为 0.00 元,无抵押债券。
6.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本计划为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属于资产管理计划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资产管理计划、混合型资产管理计划及股票型资产管理计划。本计划主要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期限在 1 个月以内的债券回购;
4、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
5、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计划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6.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公司制定有《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条线应急管理实施管理细则》以及《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流动性风险管理细则》等多项相关制度。在制度层面对法规要求的内容加以明确,并对相关的部门分工、操作流程进行了细致明确的描述,使公司后续业务开展科学规范、有据可依。
公司建立组织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体系,形成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体系由董事会及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及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及其他各类专业风险管理部门)、其他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等组成。公司董事长、总裁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承担主要责任。
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由资产管理专业委员会集中管理,下设资管条线公募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并由该委员会负责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整体风险评估等管理工作。资管条线各业务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负责落实本部门的风险管理要求,对本部门风险管理承担责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资管产品风险管理的负责人。投资经理是所管理产品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资管产品各类风险识别、评估、应对和处置。资管综合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负责资产管理业务日常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部是公司资产管理类业务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在首席风险官的领导下,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风险管理。
6.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集合计划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集合计划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集合计划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集合计划的银行存款存放在商业
信誉良好的股份制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集合计划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信用等级评估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内部债券信用评级主要考察发行人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以及信用产品的条款和担保人的情况等。
6.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
6.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
6.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A-1 - -
A-1 以下 - -
未评级 139,593,857.35 189,353,068.91
合计 139,593,857.35 189,353,068.91
6.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
6.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
6.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AAA - -
AAA 以下 - -
未评级 - -
合计 - -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
6.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集合计划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计划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计划的管理人每日对本计划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集合计划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计划的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集合计划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严格控制低流动性资产比例,并对资产到期期限进行系统化、精确化把控,保持较高的当日可变现资产和 7 日内可变现资产比例,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此外本计划还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
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 3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20%以上或者连续 5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30%以上的情形外,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 20%。
6.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集合计划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集合计划管理人采取监控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份额持有人集中度、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于开放日对本集合计划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证本集合计划的可用现金满足申购赎回所需资金头寸。本集合计划管理人还通过在资产管理合同中设置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极端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巨额赎回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最大限度的保障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本集合计划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事件。
6.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集合计划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
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6.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 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 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此外还持有银行存款及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利率敏感性资产,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每日通过“影 子定价”对本计划面临的市场风险进行监控,定期对本计划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 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6.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4年6月30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75,384,547.0 - - - - - 75,384,547.0
9 9
结算备付金 2,150,967.50 - - - - - 2,150,967.50
交易性金融资 49,930,725.7 89,663,131.6 - - - - 139,593,857.
产 5 0 35
买入返售金融 140,939,501. - - - - - 140,939,501.
资产 96 96
资产总计 268,405,742. 89,663,131.6 - - - - 358,068,873.
30 0 90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 - - - - - 155,995.53 155,995.53
酬
应付托管费 - - - - - 17,332.88 17,332.88
应付销售服务 - - - - - 69,331.36 69,331.36
费
应付利润 - - - - - 119,202.05 119,202.05
其他负债 - - - - - 90,076.63 90,076.63
负债总计 - - - - - 451,938.45 451,938.45
利率敏感度缺 268,405,742. 89,663,131.6 - - - -451,938.45 357,616,935.
口 30 0 45
上年度末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35,949,609. - - - - - 135,949,609.
65 65
结算备付金 1,091,449.08 - - - - - 1,091,449.08
交易性金融资 - 189,353,068. - - - - 189,353,068.
产 91 91
资产总计 137,041,058. 189,353,068. - - - - 326,394,127.
73 91 64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 - - - - - 147,685.99 147,685.99
酬
应付托管费 - - - - - 16,409.57 16,409.57
应付销售服务 - - - - - 65,638.19 65,638.19
费
应付利润 - - - - - 120,019.42 120,019.42
其他负债 - - - - - 152,572.90 152,572.90
负债总计 - - - - - 502,326.07 502,326.07
利率敏感度缺 137,041,058. 189,353,068. - - - -502,326.07 325,891,801.
口 73 91 57
6.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集 合计划资产净值可参考的公允价值产生的影响,本集合计划于本报告期末,在“影子定价”机制有 效的前提下,若市场利率上升或下降 25 个基点且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不会 发生重大变动。
6.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计划 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6.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计划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 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计划主要投资于定期存款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 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6.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基金资 占基金资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例(%) 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139,593,857.35 39.03 189,353,068.91 58.10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139,593,857.35 39.03 189,353,068.91 58.10
6.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资产,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 格因素的变动对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6.4.13.4.4 采用风险价值法管理风险
本集合计划未采用风险价值法或类似方法进行分析、管理市场风险。
6.4.14 公允价值
6.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底 层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6.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6.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139,593,857.35 189,353,068.91
第三层次 - -
合计 139,593,857.35 189,353,068.91
6.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集合计划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定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6.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4 年 06 月 30 日,本集合计划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6.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6.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合计划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39,593,857.35 38.99
其中:债券 139,593,857.35 38.99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0,939,501.96 39.3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7,535,514.59 21.65
4 其他各项资产 - -
5 合计 358,068,873.90 100.00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无。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20%的情况。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2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7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各期限资产占 各期限负债占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 例(%)
1 30 天以内 75.0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 天(含)—60 天 13.9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 天(含)—90 天 11.1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 天(含)—120 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 天(含)—397 天(含)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00.10 -
7.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240 天的情况。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139,593,857.35 39.03
8 其他 - -
9 合计 139,593,857.35 39.03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7.6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按实际利率计算 占基金资产净
账面价值 值比例(%)
1 112308162 23 中信银行 500,000 49,930,725.75 13.96
CD162
2 112318211 23 华夏银行 500,000 49,841,876.68 13.94
CD211
3 112306219 23 交通银行 400,000 39,821,254.92 11.14
CD219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7.7 “影子定价”与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395%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33%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41%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况。
7.8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的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集合计划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每日确定各类金融工具的暂估收益:
1、银行存款以成本列示,每日按照约定利率预提收益,直至分红期末按累计收益除以累计份额确定实际分配的收益率;分红期内遇银行存款提前解付的,按调整后利率预提收益,同时冲减前期已经预提的收益;
2、回购交易以成本列示,按约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预提收益;
3、债券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预提损益;
4、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计划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集合计划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集合计划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影子定价”确定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25%时,管理人应当在 5 个交易日内将负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 0.25%以内,当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并在 5 个交易日内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 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或者固有资金弥补潜在资产损失,将负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 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 0.5%时,管理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或者采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止资产管理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原有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上述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6、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管理人或托管人发现集合计划估值违反资产管理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计
算和集合计划会计核算的义务由管理人承担。本集合计划的会计责任方由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集合计划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管理人对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集合计划前十大持仓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23 中信银行 CD162 发
行主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 交通银行 CD219 发行主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具体详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本集合计划投资 23 中信银行 CD162、23 交通银行 CD219 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
定。
除 23 中信银行 CD162、23 交通银行 CD219 外,本集合计划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
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本报告期末本集合计划未持有其他资产。
7.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 持有人结构
户数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比例
6,054 59,071.18 16,821,316.94 4.70% 340,795,618.51 95.30%
8.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个人投资者 19,061,428.32 5.33%
2 个人投资者 15,983,361.92 4.47%
3 机构投资者 15,162,788.04 4.24%
4 个人投资者 6,268,841.25 1.75%
5 个人投资者 3,927,506.12 1.10%
6 个人投资者 3,606,913.55 1.01%
7 个人投资者 3,269,649.02 0.91%
8 个人投资者 3,015,602.71 0.84%
9 个人投资者 2,757,140.03 0.77%
10 个人投资者 2,668,837.74 0.7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937,903.15 0.2623%
持有本基金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合计划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资管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总量的数据区间为 0;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经理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总量的数据区间为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10 月 31 408,488,988.05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25,891,801.5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502,472,185.2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5,470,747,051.3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 -
减少以"-" 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57,616,935.45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人事变动:自 2024 年 01 月 16 日期,王保石先生不再
担任公司总裁职务,由雷杰先生代任公司总裁职务。
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集合计划管理人集合计划(参公管理)业务、集合计划(参公管理)财产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集合计划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集合计划的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集合计划管理人为本集合计划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的资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
10.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粤开证券 2 - - 12,200.10 100.00% -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称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成交金额 债券成 成交金额 债券回购 成交金额 权证成 成交金额 基金成
交总额 成交总额 交总额 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粤开证 - - 610,000,000 100.00% - - - -
券 .00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10.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 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
1 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4 年 1 月 18 日
指定报刊等
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
2 2023 年第 4 季度报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4 年 1 月 19 日
指定报刊等
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
3 收益支付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4 年 3 月 22 日
指定报刊等
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
4 2023 年年度报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4 年 3 月 29 日
指定报刊等
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
5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4 年 4 月 19 日
指定报刊等
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
6 收益支付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4 年 6 月 24 日
指定报刊等
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4 年 6 月 29 日
指定报刊等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集合计划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的文件;
2 、《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3 、《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4 、《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
5、《粤开现金惠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6、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产品资料概要;
9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12.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在集合计划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12.3 查阅方式
部分备查文件可通过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公司网站查询,也可咨询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客服电话: 95564;公司网址:http://www.ykzq.com/。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31 日
[查看PDF原文]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