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基金公告
智能查询:
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
1
2345678
9101112131415
16171819202122
23242526272829
3031
天风金管家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原文

天风金管家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25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风金管家货币 基金代码 970179

基金管理人 天风(上海)证券资产 基金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2月23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暂未上市

市日期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交易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王圳杰 2022年12月23日 2017年07月16日

注:本概要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天风金管家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集合计划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有效维持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回

报。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债券回购;

4、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

投资范围 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

5、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前款第4项的,其中,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的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信用评级均应当为最高级,如无债项信用评级,

以主体信用评级为准;超短期融资券的主体信用评级应当为最高级。信用评级

主要参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信用评级,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评级机构

评级的,按照孰低原则确定评级。如因信用评级调整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不符合上述规定,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中国

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作为投资人的现金管理工具,将使用以下策略进行积极的投资

组合管理,在保证集合计划流动性、稳定性的前提下努力提升集合计划收益。

1、现金流管理策略

2、久期管理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3、资产配置策略

4、个券选择策略

5、灵活利用短期市场机会的策略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本集

合计划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集合计划为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债券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为2022年12月23日,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

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计算。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本集合计划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是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集合计划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集合计划前10名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50%,且本集合计划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集合计划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管理人对当日单个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集合计划份额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1%以上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集合计划财产。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集合计划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若收取强制赎回费将影响投资者证券交易交收,管理人将启动应急机制,保证证券交易交收。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25%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 0.2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7,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与集合计划相

关的信息披露费用;《资产管理合同》

生效后与集合计划相关的会计师费、律

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集合计划份额

其他费用 持有人大会费用;集合计划的证券交易

费用;集合计划的银行汇划费用;集合

计划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

定,可以在集合计划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注:本集合计划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集合计划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55%

注:1、集合计划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集合计划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集合计划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2、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集合计划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本集合计划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集合计划虽然相比其他金融产品具有低风险的特点,但集合计划依靠投资获得收益,投资人仍有可能承担一定的风险。管理人将风险区分为一般风险及特殊风险,具体的风险因素包括:

1、一般风险

(1)集合计划收益为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

(3)利率风险

(4)信用风险

(5)再投资风险

(6)通货膨胀风险

(7)操作风险

(8)政策风险

(9)技术风险

(10)不可抗力

(11)杠杆风险

(12)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

(13)证券交易资金前端控制的风险

2、特殊风险

(1)投资者不能正确理解交易方式的风险

投资者可采用手动申购和自动申购两种方式申购本集合计划份额,具体申购方式以销售机构安排为准。自动申购是指技术系统自动生成申购集合计划份额指令,将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转换成集合计划份额,除自动申购方式以外的申购为手动申购。

投资者可设置资金账户预留资金额度,在日终自动申购时,超过预留资金额度的资金才能用于自动申购集合计划份额。

投资者可采用手动赎回和自动赎回两种方式赎回本集合计划份额,具体赎回方式以销售机构安排为准。自动赎回是指投资者在交易时段内发出证券买入、申购、配股等资金使用指令时,技术系统自动触发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指令,将集合计划份额转换成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除自动赎回方式以外的赎回为手动赎回。

投资者需正确理解每种申购赎回方式,并根据销售机构安排及自身的需求选择合适自己的申购赎回方式,若投资者不能正确理解和选择申购赎回方式,则可能导致资金无法正常使用的风险。

(2)影响投资者流动性的风险

集合计划份额不等于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可能会对投资者证券交易、取款等习惯带来改变,如根据销售机构安排,投资者申购该集合计划份额后如需取款,投资者需赎回集合计划份额并于管理人支付赎回款项后才能取款;如根据销售机构安排,投资者选择自动申购、手动赎回方式,可能存在资金自动申购为该集合计划份额导致投资者资金无法及时取出的风险。

(3)集合计划收益为负但管理人扣划投资者已实现收益的风险

本集合计划的集合计划份额可计入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可能存在日终确认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低于1元但日间交易时段内销售机构已经以集合计划份额净值1元将集合计划份额转换成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并用于投资者证券买入、申购、配股等资金使用指令的情形,因此,可能存在因集合计划收益为负但管理人扣划投资者已实现收益的风险。

(4)估值风险

本集合计划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每日确认各类金融工具的暂估收益,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5)银行存款提前解付风险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分红期内遇银行存款提前解付的,按调整后利率预提收益,同时冲减前期已经预提的收益;当投资者集中赎回本集合计划或遇市场极

端情况时,可能通过解付方式将银行存款提前变现,因此,可能存在因提前解付导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下降的风险。

(6)投资者解约风险

本集合计划投资者解约情形下,管理人将对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与投资者实际收益的孰低值对该投资人进行收益分配,该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与分配收益的差额部分计入集合计划资产。

(7)费率设置有别于常规公募产品的风险

本集合计划管理费已在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五部分 集合计划费用与税收"部分详细阐述,存在费

率设置有别于常规公募产品的风险。

3、本集合计划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集合计划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天风金管家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或"本集合计划")由天风金管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

中国证监会对天风金管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本集合计划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自依《资产管理合同》取得本集合计划份额,即成为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合同》的当事人。

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集合计划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集合计划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资产管理合同》而产生的或与《资产管理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https://www.tfzqam.com][客服电话:95391/400-800-5000]

1.《天风金管家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天风金管家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天风金管家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集合计划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

4.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查看PDF原文]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天天基金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将天天基金网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天天基金网添加到收藏夹吗?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