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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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原文

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6 月 25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28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金财富聚金利 基金代码 970180

基金管理人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7 月 25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2 年 07 月 25 日

基金经理 吕文弢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3 年 09 月 02 日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其他 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管理人应当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

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并或者终止集合

计划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定的、

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一)现金;

(二)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三)期限在 1 个月以内的债券回购;

(四)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投资范围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

(五)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本条第(四)项的,其中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

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信用评级均应当为最高级;超短期融资券的主体信用评级应当为最

高级。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评级机构评级的,按照孰低原则确定评级。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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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

况的基础上,通过以久期为核心的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充分考虑各类资产的收

主要投资策略 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力争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收益。主要包含以下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2.期限配置策略;3.品种配置策

略;4.个券选择策略;5.流动性管理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本集合计划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集合计划的类型为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债券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混合型基金、混合

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集合计划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本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数据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投资者如要了解最新的资产配置情况,

请查阅最新的定期报告文件。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集合计划合同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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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集合计划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集合计划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是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发生本集合计划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集合计划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总份额 50%,且本集合计划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本集合计划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本集合计划对当日单个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份额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的 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总份额 1%以上的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集合计划资产。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集合计划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9%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5%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4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与集合计划相关的证券交

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手续费、基金相关账户的

其他费用 开户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相关服务机构

《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可以在集合计划财产中列

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集合计划《集合计

划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如果以 0.90%/年的管理费率计算的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小于或等于 2 倍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管理人将调整管理费率为 0.3%/年,以降低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为负并引发销售机构交收透支的风险,直至该类风险消除,管理人方可恢复计提 0.90%/年的管理费率。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集合计划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集合计划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本集合计划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集合计划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21%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集合计划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集合计划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集合计划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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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近一次集合计划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集合计划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本集合计划时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集合计划面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回购风险等;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集合计划还面临以下特有风险:集合计划收益为负的风险;关于申购、赎回的风险;证券账户集合计划份额余额无法一次性全部赎回的风险;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集合计划份额被司法冻结或强制执行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的审批,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集合计划投资者自依集合计划合同取得集合计划份额,即成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和集合计划合同的当事人。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本集合计划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本集合的实际情况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本集合计划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投资者同意,因《集合计划合同》而产生的或与《集合计划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http://www.ciccwm.com、客服电话:95532

1、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集合计划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集合计划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

4、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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