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诚通天天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
文件生效的公告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管理人”)旗下管理的“新时代天天
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2 年 12 月 26 日成立。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我公司与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开展了新时代天天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变更工作,并已取得证监会《关于准予新时代天天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2】 1215 号)。
2022 年 9 月 6 日,我公司于官网发布《关于新时代天天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
为诚通天天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法律文件变更的公告》,并按照原《新时代天天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相关约定履行法律文件变更程序。本次合同变更自
2022 年 11 月 16 日起生效。
自 2022 年 11 月 16 日起,“新时代天天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诚通天天利
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诚通天天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诚通天天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1、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诚通天天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诚
通天天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诚通天天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已于管理人官网披露,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2、对于投资者依据《新时代天天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参与“新时
代天天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得的份额,自 2022 年 11 月 16 日起,投资者持有
的上述份额全部自动转换为“诚通天天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3、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95399,或登录管理人官网 www.cctgsc.com.cn 了解相
关情况。
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
定。
特此公告。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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