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2024 年中期报告
2024 年 0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08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集合计划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集合计划合同规定,于2024年08月 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 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
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 基金净值表现......7
§4 管理人报告......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2
§5 托管人报告......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13
6.1 资产负债表......13
6.2 利润表...... 15
6.3 净资产变动表......16
6.4 报表附注......18
§7 投资组合报告......43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43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43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43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43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4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44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44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44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44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44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4
7.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44
7.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46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47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47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47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47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47
§10 重大事件揭示......48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48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48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48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48
10.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48
10.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48
10.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48
10.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49
10.9 其他重大事件......49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0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50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0
§12 备查文件目录......50
12.1 备查文件目录......50
12.2 存放地点......51
12.3 查阅方式......5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9702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1月06日
基金管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464,882.47份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自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起,不得
基金合同存续期 超过3年,本集合计划自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起3年后,
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注:本报告所述的"基金"指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2.2 基金产品说明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并优选
投资目标 基金,积极把握基金市场的投资机会,力求集合计划
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集合计划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采取
资产配置策略确定符合集合计划风险收益特征的各种
资产的比例,利用策略配置和基金精选建立公募基金
组合,并根据需要通过股票、债券等投资工具增强收
投资策略 益,力争实现资产稳健的收益率。主要包括:大类资
产配置策略,策略配置和子基金选择策略以及其他资
产投资策略(包括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本集合计划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800 指数收益
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50%
本集合计划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其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
风险收益特征 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
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姓名 成飞 许俊
露负责 联系电话 0755-81982985 010-66596688
人 电子邮箱 08329@guosen.com.cn fxjd_hq@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95566
传真 0755-82130672 010-66594942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注册地址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 号
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国信金融大厦31层 号
邮政编码 518001 100818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葛海蛟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 证券日报
露报纸名称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guosen.com.cn
址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 管理人的办公场所、托管人的住所
点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
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4年01月01日- 2024年0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29,237.09
本期利润 50,749.1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1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1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11%
报告期末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4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081,816.6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6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2,383,065.7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32
报告期末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4年0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4.68%
注:(1)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于2023年01月06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已满一年。(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集合计划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一个月 -0.96% 0.28% -1.81% 0.28% 0.85% 0.00%
过去三个月 0.21% 0.30% -1.08% 0.40% 1.29% -0.10%
过去六个月 0.11% 0.31% 0.47% 0.51% -0.36% -0.20%
过去一年 -3.43% 0.28% -4.39% 0.46% 0.96% -0.1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68% 0.26% -5.00% 0.44% 0.32% -0.18%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集合计划合同于2023年1月6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已满一年;
2.按集合计划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集合计划建仓期为合同生效后6个月,报告期末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有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于1994年6月30日,于2014年12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961,242.9377万元。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共管理了5只参照开放式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集合计划: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安泰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睿丰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 证券
姓名 职务 期限 从业 说明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牛其科,中国国籍,华南理
工大学学士,中山大学硕
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
券从业资格。历任高校金融
工程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
牛其科 投资经理 2023- 2024- 科研助理,私募基金公司研
01-06 06-11 7 究员、混合型私募FOF投资
经理,曾任国信证券资产管
理总部投资经理。无其他兼
职情况。最近三年未曾被监
管机构采取重大行政监管
措施、行政处罚。
张丰,中国国籍,中山大学
理学学士、中山大学管理学
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验。
历任国信证券资产托管部
张丰 投资经理 2024- - 9 基金绩效分析研究员、资产
06-11 管理总部投资助理。现任国
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
经理,无其他兼职情况。最
近三年未曾被监管机构采
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行政
处罚。
注:(1)集合计划的首任投资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2)非首任投资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集合计划不存在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本集合计划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集合计划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集合计划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合计划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管理人通过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管理人建立了投资证券库,投资组合的投资标的来源于证券库。管理人建立了明确的投资决策流程与授权管理制度,投资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管理人建立投资研究沟通机制,通过日常的投资研究各种例会和讨论会,保证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等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在交易过程中,管理人以公平交易为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的交易得到公平、及时、准确地执行。
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1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报告期内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要求投资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集合计划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
本报告期内,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组合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上半年经济基本面总体呈现为先扬后抑。一季度经济增长好于市场预期,政策托举与外需回暖在供给端提供了动能,工业增加值、社融等经济数据有所改善。但到二季度经济数据再度走弱,5月PMI数据再度回落至荣枯线之下,社融等宏观经济数据也逐渐揭示经济弱现实延续的格局。
债市一季度经历了降准超预期落地、存款降息预期发酵等利好,长债利率中枢不断下行,并促使央行在4月和5月分别提示长端利率风险,各期限收益率均有一定程度上行。随后政治局会议引发市场货币宽松预期后资金面持续保持宽松,债市也企稳回升,并在债券供需错配下价格一路走强,截至报告期末各期限债券ETF价格均突破前高。
股票方面,A股市场在2024年开年后持续下跌,并引发了雪球敲入、两融平仓等风险。春节后政策开始发力,中长期资金积极入市,权益市场迎来快速反弹。随后二季度A股进入弱震荡盘整,但内部结构分化巨大。二季度小盘股的两轮连续下跌,以及资金买大卖小的行为,共同拉大了大小票价差。而从行业和风格上也体现了较为明显的避险特征,高股息、低估值、大市值特征的股票表现明显占优,整体风格偏向大盘蓝筹股。本集合计划在5月进行了策略调整,向短期确定性较强的高股息风格倾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混合(FOF)基金份额净值为0.9532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4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随着经济基本面和资金面趋稳,在当前债券发行供给偏低、资金需求仍未得到有效满足前提下,债市短期预计将维持偏强震荡态势。而同样逻辑下,高股息股票股息率相对于国债溢价率仍处于历史高位,低利率和资产荒或将共同支撑红利风格的
延续性,因此仍然看好红利风格的持续收益能力,但需结合估值、趋势性和拥挤度等因素进行动态仓位调整。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集合计划合同约定,制定了相关估值管理制度,建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下设执行机构估值小组。估值小组负责估值方法决策,并审议估值方法年度评估报告、金融工具估值方法确认和调整的临时议案,以及特殊情况下个别金融工具估值结果调整的临时议案等。估值小组成员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或产品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集合计划投资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自身担任投资经理的产品估值事项表决投票。
本集合计划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审阅本集合计划管理人采用的估值原则及技术,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相关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自2024年3月25日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合计划出现了连续六十个工作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后续解决方案拟定为产品持续运作,并将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该方案进行表决。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本计划”)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报告截止日: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2024年0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6.4.7.1 6,821,870.79 5,491,864.73
结算备付金 116,611.07 -
存出保证金 8,625.42 1,688.83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37,097,029.40 42,689,807.3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37,097,029.40 42,689,807.36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清算款 - 1,517,979.2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3,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8 - -
资产总计 44,044,136.68 52,701,340.20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2024年0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348,411.22 1,891,138.99
应付赎回款 1,233,754.46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8,599.71 32,887.18
应付托管费 5,122.36 5,478.9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9 45,183.15 126,600.39
负债合计 1,661,070.90 2,056,105.54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4.7.10 44,464,882.47 53,187,793.39
未分配利润 6.4.7.12 -2,081,816.69 -2,542,558.73
净资产合计 42,383,065.78 50,645,234.6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4,044,136.68 52,701,340.20
注:报告截止日2024年06月30日,集合计划份额净值0.9532元,集合计划份额总额
44,464,882.4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4年01月01日至 2023年01月06日(基金
2024年06月30日 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
0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315,799.31 -443,833.53
1.利息收入 8,637.96 8,863.7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3 8,637.96 7,190.33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1,673.4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175,350.61 -628,296.63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4 - -
基金投资收益 6.4.7.15 -511,560.67 -692,512.75
债券投资收益 6.4.7.16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6.4.7.17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8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9 - -
股利收益 6.4.7.20 336,210.06 64,216.12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6.4.7.21 479,986.24 167,972.90
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6.4.7.22 2,525.72 7,626.45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265,050.16 262,681.18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187,653.24 168,761.76
2.托管费 6.4.10.2.2 33,273.53 30,449.02
3.销售服务费 - -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
6.信用减值损失 6.4.7.24 - -
7.税金及附加 584.31 6.02
8.其他费用 6.4.7.25 43,539.08 63,464.3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50,749.15 -706,514.7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50,749.15 -706,514.71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50,749.15 -706,514.71
6.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53,187,793.39 -2,542,558.73 50,645,234.66
二、本期期初净资 53,187,793.39 -2,542,558.73 50,645,234.66
产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号 -8,722,910.92 460,742.04 -8,262,168.88
填列)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50,749.15 50,749.15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数(净资 -8,722,910.92 409,992.89 -8,312,918.03
产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 -8,722,910.92 409,992.89 -8,312,918.03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净资产 - - -
变动(净资产减少
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 44,464,882.47 -2,081,816.69 42,383,065.78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2023年01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 31,995,317.85 -594,031.04 31,401,286.81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号 16,708,653.49 -35,341.98 16,673,311.51
填列)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706,514.71 -706,514.71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数(净资 16,708,653.49 671,172.73 17,379,826.22
产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2,730,151.71 104,655.07 22,834,806.78
2.基金赎回 -6,021,498.22 566,517.66 -5,454,980.56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净资产 - - -
变动(净资产减少
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 48,703,971.34 -629,373.02 48,074,598.3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成飞 程芝英 朱彬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由国信‘金太阳’经典组合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准予国信‘金太阳’经典组合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2〕71号),国信‘金太阳’经典组合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后的《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23年1月6日起生效,原《国信‘金太阳’经典组合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同日起失效。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自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起,不得超过3年,本集合计划自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起3年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本集合计划类型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国信“金理财”经典组合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06年5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6〕92号文核准设立,于2006年8月7日成立,并于2015年7月14日
名称变更为国信“金太阳”经典组合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时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深南验字〔2006〕第058号)。有关集合计划设立等文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本集合计划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本集合计划的份额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本集合计划以2023年1月6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经本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银行确认,本集合计划折算前单位净值0.9831元,折算后单位净值为1.0000元;本集合计划折算前份额为31,713,244.09份,折算后份额为31,178,493.26份。
根据《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含ETF、LOF、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以及境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合计划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集合计划2024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合计划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集合计划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集合计划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本集合计划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本集合计划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本集合计划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集合计划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集合计划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合计划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合计划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合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本集合计划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集合计划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集合计划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集合计划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集合计划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集合计划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集合计划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集合计划申购确认日及集合计划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集合计划转换所引起的转入集合计划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集合计划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集合计划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集合计划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集合计划申购确认日或集合计划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集合计划管理人缴纳的
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集合计划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集合计划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在适用情况下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集合计划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集合计划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集合计划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自动转为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集合计划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集合计划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集合计划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外币交易
无
6.4.4.13 分部报告
本集合计划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合计划内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合计划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集合计划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集合计划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集合计划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集合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集合计划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集合计划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无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一)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集合计划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二) 对集合计划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 对集合计划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集合计划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集合计划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集合计划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集合计划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五) 本集合计划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
活期存款 6,821,870.79
等于:本金 6,821,372.74
加:应计利息 498.05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1-3个月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6,821,870.79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 银行间市场
券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37,238,942.43 - 37,097,029.40 -141,913.03
其他 - - - -
合计 37,238,942.43 - 37,097,029.40 -141,913.03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无。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无。
6.4.7.5 债权投资
无。
6.4.7.6 其他债权投资
无。
6.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无。
6.4.7.8 其他资产
无。
6.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交易费用 2,567.85
其中:交易所市场 2,567.85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42,615.30
合计 45,183.15
6.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53,187,793.39 53,187,793.39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8,722,910.92 -8,722,910.92
本期末 44,464,882.47 44,464,882.47
6.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无。
6.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677,852.21 -864,706.52 -2,542,558.73
本期期初 -1,677,852.21 -864,706.52 -2,542,558.73
本期利润 -429,237.09 479,986.24 50,749.1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487,483.21 -77,490.32 409,992.89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487,483.21 -77,490.32 409,992.89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619,606.09 -462,210.60 -2,081,816.69
6.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7,836.54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21.95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39.47
其他 540.00
合计 8,637.96
6.4.7.14 股票投资收益
无。
6.4.7.15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52,942,239.51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53,395,096.40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纳增值税额 4,869.20
减:交易费用 53,834.58
基金投资收益 -511,560.67
6.4.7.16 债券投资收益
无。
6.4.7.1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无。
6.4.7.18 贵金属投资收益
无。
6.4.7.19 衍生工具收益
无。
6.4.7.20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336,210.06
合计 336,210.06
6.4.7.2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479,986.24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479,986.24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 -
值税
合计 479,986.24
6.4.7.22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2,525.72
合计 2,525.72
6.4.7.23 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期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销售服务费(元) 13,749.59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管理费(元) 116,672.59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托管费(元) 23,595.20
6.4.7.24 信用减值损失
无。
6.4.7.25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审计费用 2,833.74
信息披露费 39,781.56
银行结算费用 923.78
合计 43,539.08
6.4.7.26 分部报告
无。
6.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6.4.8.1 或有事项
无。
6.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措施的决定》(〔2024〕151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主要涉及资管新规前成立的产品,不影响公司现有净值型产品正常运作,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影响较小。
6.4.9 关联方关系
6.4.9.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其他资产管理计划 同一管理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10.1.1 股票交易
无。
6.4.10.1.2 权证交易
无。
6.4.10.1.3 债券交易
无。
6.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无。
6.4.10.1.5 基金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2023年01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关联方名 至2023年06月30日
称 占当期 占当期
成交金额 基金成 成交金额 基金成
交总额 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国信证券 39,449,345.89 100.00% 6,694,769.80 100.00%
6.4.10.1.6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关联方名 占当期
称 佣金总 占期末应
当期佣金 量的比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付佣金总
例 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2,567.85 100.00% 2,567.85 100.0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01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06月30日
关联方名 占当期
称 佣金总 占期末应
当期佣金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付佣金总
量的比 额的比例
例
国信证券 5,686.33 100.00% 397.52 100.00%
6.4.10.2 关联方报酬
6.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 2023年01月06日(基金合同
至2024年06月30 生效日)至2023年06月30
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87,653.24 168,761.76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187,653.24 168,761.76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但本集合计划投资于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集合计划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中扣除本集合计划持有的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
本集合计划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集合计划管理费划款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 2023年01月06日(基金合同生
至2024年06月30 效日)至2023年06月30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3,273.53 30,449.02
本集合计划的托管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但本集合计划投资于托管人所托管的其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集合计划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中扣除本集合计划持有的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
集合计划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集
合计划托管费划款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01月01 2023年01月06日(基金
日至2024年06 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0
月30日 6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01月06日)持有 0.00 0.00
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6,252,165.32 5,025,215.03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0.00 0.00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0.00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1,200,000.00 1,034,735.5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5,052,165.32 3,990,479.53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11.36% 8.19%
6.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关联方名 2024年0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称 持有的基金份 持有的基金份
持有的基金份额 额占基金总份 持有的基金份额 额占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12,542,431.07 28.21% 9,660,392.40 19.83%
股份有限
公司管理
的其他资
产管理计
划
6.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2023年01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称 至2023年0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6,821,870.79 7,836.54 2,857,331.25 7,078.91
公司
6.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11 利润分配情况——固定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之外的基金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6.4.12 期末(2024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6.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目前,管理人建立了四级风险管理架构,各级组织和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履行的风险管理职责如下:
(1)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合理确立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政策,确保公司拥有合适的体系、政策、程序和文化以支持风险管理战略的实施。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经营管理层、首席风险官及风险控制委员会
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并将风险管理贯穿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落实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战略规划和决策,首席风险官牵头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3)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多部门协同)
风险管理总部及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各类风险的管理工作。风险管理总部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牵头部门,协同相关专业部门开展流动性风险、信息技术风险、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各部门充分发挥了各自的专业优势,在事前、事中、事后的环节中,对各类型风险予以评估、监测、检查、考核等,形成了全面风险管理合力。
(4)业务部门(含风控中台)
业务部门是风险管理第一责任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在部门的各类风险承担责任。业务部门建立风控中台(二级部门或风险管理专岗)负责本部门风险管理细则制定、日常业务审核、业务风险排查、风险资料报送等工作,风控中台还承担了业务前台和风险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职责,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公司已形成多部门通力协作、相互制衡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首席风险官在风险资源配置、风险限额管理等工作中也发挥统筹管理的作用。
对于集合计划运作,业务部门建立了明确的投资决策流程与授权管理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部门或团队负责人和投资人员对投资行为及相关风险进行管理、监控,并根据不同权限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实施风险控制。投资、交易、风险、合规管理以及清算人员在不同环节对投资的全过程实行风险监控和管理,形成了一套贯穿事前监控、事中管理和事后评估的风险监控体系。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按照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将风险控制嵌入到全公司的组织架构中,对风险实行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管理。
本集合计划为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日常经营活动中本集合计划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使本集合计划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
6.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集合计划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集合计划管理人通过严格的备选库制度和分散化投资方式防范信用风险。截止本报告期末,本集合计划持有债券占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00%。
6.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集合计划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集合计划采用分散投资、控制流通受限证券比例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同时公司已经建立全覆盖、多维度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由风险管理部门独立于投资部门负责流动性压力测试的实施与评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集合计划主要持有公募基金资产,未有付息性资产及负债。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建立了应急处理管理办法及资产管理业务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在集合计划运作过程中按照监管机构法规、以及公司制度要求对本集合计划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人员对本集合计划组合的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所持主要为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开放式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评估结果显示组合高流动性资产比重较高,组合变现比例能力较好。
6.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6.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集合计划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管理人通过久期、凸度、VAR等方法评估组合面临的利率风险敞口,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6.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4年0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6月30日
资产
货币资
金 6,821,870.79 - - - 6,821,870.79
结算备
付金 116,611.07 - - - 116,611.07
存出保
证金 8,625.42 - - - 8,625.42
交易性
金融资 - - - 37,097,029.40 37,097,029.40
产
资产总
计 6,947,107.28 - - 37,097,029.40 44,044,136.68
负债
应付清
算款 - - - 348,411.22 348,411.22
应付赎
回款 - - - 1,233,754.46 1,233,754.46
应付管
理人报 - - - 28,599.71 28,599.71
酬
应付托
管费 - - - 5,122.36 5,122.36
其他负
债 - - - 45,183.15 45,183.15
负债总
计 - - - 1,661,070.90 1,661,070.90
利率敏
感度缺 6,947,107.28 - - 35,435,958.50 42,383,065.78
口
上年度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末
2023年1
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
金 5,491,864.73 - - - 5,491,864.73
存出保
证金 1,688.83 - - - 1,688.83
交易性
金融资 - - - 42,689,807.36 42,689,807.36
产
应收清
算款 - - - 1,517,979.28 1,517,979.28
应收申
购款 - - - 3,000,000.00 3,000,000.00
资产总
计 5,493,553.56 - - 47,207,786.64 52,701,340.20
负债
应付清
算款 - - - 1,891,138.99 1,891,138.99
应付管
理人报 - - - 32,887.18 32,887.18
酬
应付托
管费 - - - 5,478.98 5,478.98
其他负
债 - - - 126,600.39 126,600.39
负债总
计 - - - 2,056,105.54 2,056,105.54
利率敏
感度缺 5,493,553.56 - - 45,151,681.10 50,645,234.66
口
6.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期末,本集合计划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
无重大影响。
6.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投资于海外市场,海外市场金融品种以外币计价,如果所投资市场的货币相对于人民币贬值,将对基金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外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大幅波动也将加大基金净值波动的幅度。本集合计划年度内未进行海外市场资产投资。
6.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集合计划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本集合计划的基金管理人采用风险管理系统,通过标准差、跟踪误差、beta 值、VAR等指标,监控投资组合面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6.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4年0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占基金 占基金
公允价值 资产净 公允价值 资产净
值比例 值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
产-股票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
产-基金投资 37,097,029.40 87.53 42,689,807.36 84.29
交易性金融资
产-债券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
-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37,097,029.40 87.53 42,689,807.36 84.29
6.4.13.4.4 采用风险价值法管理风险
无。
6.4.14 公允价值
6.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6.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6.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2024年0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37,097,029.40 42,689,807.36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
合计 37,097,029.40 42,689,807.36
6.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
6.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情况。
6.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集合计划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6.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合计划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37,097,029.40 84.23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938,481.86 15.75
8 其他各项资产 8,625.42 0.02
9 合计 44,044,136.68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
7.12.1 投资政策及风险说明
本集合计划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采取资产配置策略确定符合集合计划风险收益特征的各种资产的比例,利用策略配置和基金精选建立公募基金组合,并根据需要通过股票、债券等投资工具增强收益,力争实现资产稳健的收益率。
7.12.2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基金投资明细
占基 是否属
序 基金代 基金名称 运作方式 持有份额 公允价值 金资 于基金
号 码 (份) (元) 产净 管理人
值比 及管理
例(%) 人关联
方所管
理的基
金
创金合信鑫日 契约型开 4,125,320. 5,064,243. 否
1 006824 享短债债券A 放式 14 00 11.95
创金合信恒兴 契约型开 3,888,858. 4,631,630. 否
2 006874 中短债债券A 放式 42 38 10.93
嘉合磐泰短债 契约型开 3,659,695. 4,089,709. 否
3 007014 A 放式 15 33 9.65
红利ETF 交易型开 2,995,495. 否
4 510880 放式 935,800.00 80 7.07
高股息ETF港 交易型开 2,495,400. 2,942,076. 否
5 159691 股 放式 00 60 6.94
红利300 交易型开 2,040,000. 2,821,320. 否
6 515300 放式 00 00 6.66
招商招祥纯债 契约型开 2,204,159. 2,509,876. 否
7 003864 C 放式 46 38 5.92
红利低波 交易型开 1,918,200. 2,031,373. 否
8 512890 放式 00 80 4.79
山证超短债基 契约型开 1,724,263. 1,942,037. 否
9 006626 金A 放式 17 61 4.58
100红利 交易型开 1,414,700. 1,921,162. 否
10 515180 放式 00 60 4.53
富国全球债券 契约型开
11 100050 (QDII)人民币 1,066,142. 1,388,224. 3.28 否
放式 48 12
A
国企红利 契约型上 1,141,406. 否
12 501059 市开放式 605,842.00 33 2.69
央企红利 交易型开 1,047,700. 1,108,466. 否
13 561580 放式 00 60 2.62
华夏中证红利 交易型开 1,313,800. 1,082,571. 否
14 159758 质量ETF 放式 00 20 2.55
红利博时 交易型开 否
15 515890 放式 350,200.00 481,174.80 1.14
西部利得深证 交易型开 否
16 159708 红利ETF 放式 666,100.00 469,600.50 1.11
黄金ETF 契约型开 否
17 518880 放式 70,000.00 370,790.00 0.87
招商产业债券 契约型开 否
18 217022 A 放式 59,089.33 105,870.35 0.25
7.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3.1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3.2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报告期内未直接投资于股票资产。
7.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625.42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625.42
7.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7.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3.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期权。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人户 额
数(户) 持有份额 占总份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额比例
273 162,875.03 18,485,868.18 41.57% 25,979,014.29 58.43%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297,594.95 0.67%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指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从事大集合业务的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大集合投资团队负责人和研究团队负责人。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01月06日)基金份额总额 31,995,317.8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3,187,793.3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8,722,910.9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464,882.47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未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郭德秋先生不再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本集合计划财产或本集合计划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0.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持有的基金未发生重大影响事件。
10.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因资产管理业务受到稽查或处罚。10.7.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8.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易
券商 单 占当期 占当期 备
名称 元 成交金额 股票成 佣金 佣金总 注
数 交总额 量的比
量 的比例 例
国信 100.0
证券 2 - - 2,567.85 0% -
注:1.我公司对交易单元的选择是综合考虑券商的研究能力及其它相关因素后决定的;2.本报告期内本计划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无变更。
10.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券商名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 占当期基
称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券回购成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成交金额 金成交总
额的比例 交总额的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比例
国信证 39,449,345.8
券 - - - - - - 9 100.00%
10.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拟变更 规定媒介 2024-04-25
管理人的提示性公告
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
2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规定媒介 2024-06-11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经理
变更公告
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 规定媒介
3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 2024-06-12
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2024年6月更新)
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
4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 规定媒介 2024-06-12
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资料概
要(2024年6月更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规定媒介
5 继续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2024-06-28
的公告
注: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管理人网站、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集合计划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准予国信“金太阳”经典组合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
2、《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及其更新文件(如有);
3、《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其更新文件(如有);
4、《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
5、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文件;
6、法律意见书;
7、集合计划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集合计划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10、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2.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www.guosen.com.cn。
12.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托管人的办公时间预约查阅,或登录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www.guosen.com.cn查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36)查询相关信息。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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