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A股、港股、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合理预测各类资产的价格变动趋势,确定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动态调整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比例,以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平稳的基础上,获取相对较高的基金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
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量,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经济社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治理模式的新经济形态。
(1)数字经济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对数字经济的界定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所投资的数字经济主要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1)数字产业化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的相关产业链,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具体行业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4个大类。主要分布在计算机、通信、电子、传媒行业;
2)产业数字化,即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是指传统产业由于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所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是由数字科技赋能和改造升级的传统行业企业,具体行业包含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主要分布在农林牧渔、轻工制造、家用电器、机械设备、汽车、交通运输、银行、非银金融、商贸零售、医药生物、电力设备、公用事业、社会服务、环保行业。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来考察和筛选。各行业中基本面良好的优质龙头上市公司:
1)定量筛选:指主要通过对公司成长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估值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评估,选择财务健康、成长性好的公司。
①财务状况:评估公司在应对不同宏观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阶段的财务的能力,包含偿债能力、运营能力等。主要考察指标为资产负债率、资产周转率、流动比率等。
②盈利能力:评估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主要考察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平均投资资本回报率(ROIC)等。
③成长能力:成长能力是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企业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市场占有率持续增长的能力,反映了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本基金主要关注由数字科技赋能和改造升级的传统行业企业。
④估值分析:评估公司相对市场和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选择价格低于价值的上市公司,或是比较企业动态市盈率等指标,选择目前估值水平明显较低或估值合理的以及未来预期估值较低、性价比较高的上市公司,主要考察指标为市盈率(P/E)、市净率(P/B)、PEG、EV/EBITDA等。
2)定性筛选:与定量筛选相互补充,本基金还将通过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定性研究分析以及实地调研,筛选出具备基本面健康、行业增长空间、发展布局合理、具备投资潜力的个股进行重点投资。主要考虑如下因素:
①行业地位、市场定价能力。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对产品定价具有较强的影响力;针对已发展较为成熟的产业,本基金将更加关注行业内部的公司在发展趋势分化中的机会。
②具有核心竞争力。在管理、品牌、资源、技术、创新能力中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具有竞争对手在短时间内难以模仿的显著优势,从而能够获得超越行业平均的盈利水平和增长速度。
③主营业务突出,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盈利能力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未来盈利具有可持续性。
④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管理能力强。已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管理层对企业未来发展有着明确的方向和清晰的思路。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4)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港股的筛选及投资也将遵循A股市场的逻辑体系。在景气度高且性价比突出的细分行业中,重点筛选港股市场中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同时,对于A+H股的上市公司,本基金还将重点关注A股和H股之间的折溢价水平,选择折价较高的标的股票进行投资。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是本基金的重要投资对象之一。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
融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