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结合行业周期和公司研究,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对固定收益类资产、股票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大类资产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债券类资产、股票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1)红利主题界定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高分红的上市公司,本基金所定义的红利主题相关股票是指满足以下第1)项和第2)项中任一项条件,且满足第3)项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
1)中证红利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2)在过去2年中,至少有1次分红(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且过去2年的股息率处于市场前50%;
3)经营状况良好的非ST及非*ST股票。
未来随着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或者行业准则等发生变化,红利主题相关上市公司可能会发生变动。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红利主题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2)量化选股策略
本基金采用多因子选股模型的方式进行个股选择。多因子模型是在对中国证券市场运行特征的长期研究以及大量历史数据实证检验的基础上,结合市场环境分析与判断,发掘并挑选出影响证券价格的各类因子并配以权重,进行量化分析,建立股票价值评估体系,捕捉市场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选股使用到的因子及其包含的具体指标大致如下:
1)价值因子
价值因子可以参考以下指标: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现率(PCF)、市销率(PS)等。
2)成长因子
成长因子可以参考以下指标:PEG、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可持续增长率(留存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等。
3)盈利质量因子
本基金考察投资标的的盈利质量,可以参考以下指标:总资产收益率(ROA)、净资产收益率(ROE)、销售毛利率、资产负债率、自由现金流等。
4)技术面因子
技术面因子主要体现的是上市公司在交易过程中的价格和交易量,主要包括中期的趋势类因子(12个月,24个月动量)和短期的反转类因子、流动性、资金流向、换手率等指标。这些技术类的指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基本面指标形成互补,从市场表现维度反映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
5)市场预期因子
市场预期因子包括:分析师对估值、成长等财务指标的预期,以及预期的变化等。
(3)组合优化策略
1)控制组合风险
本基金将充分保证持股数量在一定的水平,通过分散化权重降低组合集中度风险。
2)减少交易成本
本基金在组合调整时将综合比较组合调整带来的潜在收益和组合调整的成本。其中,组合调整的成本既包括固定的交易成本,也包括交易的冲击成本。本基金在交易时将利用交易技术尽可能减少市场冲击,降低交易成本。
3)组合优化及调整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变化、预期回报、预期风险以及交易成本等因素,对选股结果进行优化,以确定个股的权重,构建风险收益最优的组合。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5)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下而上”个股研究方式,精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标的。其筛选维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治理结构与管理层(例如: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优秀、诚信的公司管理层等)、行业集中度及行业地位(例如:具备独特的核心竞争优势,如产品优势、成本优势、技术优势和定价能力等)、公司业绩表现(例如:业绩稳定并持续、具备中长期持续增长的能力等)。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证券行业、证券公司资产负债、公司现金流等调查研究,分析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利差水平,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通过公司内部信用评分模型将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发行主体列入公司白名单,并据此产生各投资组合可投资债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进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投资,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