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和持续跟踪基本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方面因素,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资产配置比例,动态优化投资组合。
股票投资策略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行业地位突出、竞争优势显著的产业链核心公司、将凭借其所拥有的核心竞争力获取更多市场份额,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将具备更高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本基金将在行业适度均衡配置的前提下,优选此类上市公司构建投资组合,以分享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
(1)行业配置策略
为控制行业风险暴露,避免因过度偏配带来额外风险,本基金将结合市场情况适度保持行业层面的均衡配置。在此基础上,本基金也将深入分析产业发展趋势、政策导向、周期变化等因素,筛选具有大周期景气度的行业进行适当增配。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筛选出大类或细分行业中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上市公司。
1)定量筛选:定量的方法主要通过对公司的成长能力、盈利质量、研发投入、估值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评估,选择财务健康、成长性好的公司。
①成长能力:主要关注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增长率等;
②盈利质量:主要考虑主导产品销售占比、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
③研发投入:主要考虑研发费用收入比、科研人员数量、专利数量等;
④估值水平:主要考虑总市值、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盈率(PE)和市销率(PS)等。
2)定性筛选:
①企业壁垒突出,在品牌、资源、技术领先、创新能力、速度、规模、成本中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具有竞争对手在短时间内难以模仿的显著优势,从而能够获得超越行业平均的盈利水平和增长速度。
②具有竞争格局,在行业中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对产品定价具有较强的影响力;针对已发展较为成熟的产业,本基金将更加关注行业内部的公司在发展趋势分化中的机会。
③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管理能力强。已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管理层对企业未来发展有着明确的方向和清晰的思路。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将以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基础,从基本面分析入手,重点配置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以及可预见的未来处于景气周期中的相关上市公司股票。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是本基金的重要投资对象之一。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
融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违约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评估其内在价值。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国债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以对冲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组合收益。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结合期权定价模型,选择流动性好、估值合理的期权合约进行投资。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析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仅有现金分红一种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