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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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原文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 年 1 月 19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1 月 20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 基金代码 166801

下属基金简称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 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166801

下属基金简称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 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4085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3 月 8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2 年 3 月 24 日

基金经理 王斌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8 年 5 月 9 日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

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20 个工作日达不到 200 人,或连续 20 个工

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挖掘运用经济发展新思维与社会发展新思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上市公司的

投资机会,在科学管理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持续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

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投资范围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30%-80%,其中投资于受

益于新思维理念的行业或公司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债券资产、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范围为 20%-7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扣

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主要通过资产配置策略与股票

主要投资策略 选择策略,优选运用新思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上市公司股票,在科学管理风险的前提下

构建投资组合,以充分分享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成果,实现组合资产中长期持续稳定

增值的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而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中高收益品种。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自 2022 年 1 月 14 日增设 C 类

基金份额,故 C 类基金仅有自增设日后的业绩数据。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 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1,000,000 1.5% -

申购费 1,000,000<=M<2,000,000 1.2% -

(前收费) 2,000,000<=M<5,000,000 0.8% -

5,000,000<=M - 1000 元/每笔

N<7 日 1.5% -

赎回费 7<=N<365 日 0.5% -

365<=N<730 日 0.25% -

730<=N 日 0% -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 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N<7 日 1.5% 100%计入基金财

赎回费 7 日≤N<30 日 0.5% 100%计入基金财

N≥30 日 0% -

注:

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赎回费

A 类基金份额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的赎回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1 年等于

365 日,2 年等于 730 日。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 用 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销 售 服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 0.5% 销售机构

务费 合 C

审 计 费 2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 息 披 8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注:①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②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③基金合同生效后与本基金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 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52%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 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2.0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中高收益品种。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

基金特定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定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通过资产配置策略与股票选择策略,优选运用新思维实现包容性增长的上市公司股票。基金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主要为:基金管理人能否通过经济发展新思维与社会发展新思维的逻辑主线从而准确把握具备绿色创新与民生和谐两个方面的投资主题;二是对符合此投资主题的上市公司的基本面研究是否准确、深入,对股票的优选和判断是否科学、准确。因此,投资主题把握、基本面研究及上市公司分析的错误均可能导致所选择的投资品种不能完全符合本基金的预期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本产品资料概要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如上图所示。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浙商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zsfund.com/][客服电话:400-067-9908]

1、《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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