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康宁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 年 3 月 12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3 月 17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康宁平衡养老目 基金代码 009884
标三年混合(FOF)
下属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康宁平衡养老目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7398
标三年混合(FOF)Y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9 月 9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期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本基金对每份
基金份额设置三年的最短
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最短
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
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
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
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
短持有期指从基金合同生
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
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
购份额而言)起,至基金合
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
确认日次三年的年度对应
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 年 7 月 7 日
基金经理 代宏坤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9 年 5 月 4 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
等,并 6 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注:自 2022 年 11 月 17 日起,本基金增加 Y 类基金份额类别。Y 类基金份额是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
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法律文件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主要通过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
健增值,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
集的基金份额(含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
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
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
投资范围 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基金资产的 60%。本基金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合计占基
金资产的比例为 20%-6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基金
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
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
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 60%的混合型基金。如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
种的投资比例。
作为一只服务于投资者养老需求的基金,本基金定位为平衡型的目标风险策略基金,
通过均衡配置于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资产来获取养老资金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是一只平衡型目标风险基金,主要面向风险偏好中等及以上的投资者,管理人
主要投资策略 将基于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导向、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各大类资产未来的风
险收益比等因素,判断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之间的相对吸引力,在一定范围内
调整大类资产配置的比例,权益类资产占比的区间控制在 20%-60%的范围。本基金采
用带有风险约束(组合目标波动率 12%)的 Black-Litterman 模型作为资产配置模型。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5%+1年
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同时,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水平恒定,更透明、灵活,高权益上
限更有利于做出收益,助力实现养老目标的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基金份额增设当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申购费 M<1,000,000 0.80%
(前收费) 1,000,000≤M<2,000,000 0.60%
2,000,000≤M<5,000,000 0.40%
M≥5,000,000 1,000 元/笔
注: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 3 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赎回费为 0。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销售机构可对 Y 类基金份额实施费率优惠或豁免申购费用,请见相关公告或以
销售机构的安排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4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
其他费用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
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
更新。
注:1、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具体优惠方式请参见相关公告。
3、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4、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民生加银康宁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混合(FOF)Y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44%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
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本基金特有风险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保收益,可能发生亏损。
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而言,本基金设置了 3 个公历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只能在最短持有期限结
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才能提出赎回申请,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2、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此外,其他基金的上市基金份额可能会因投资者风险偏好变化、经济数据公告、交易机制设计等引起交易价格与其基金份额净值相比出现折价或溢价的情形。
3、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将面临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管制
风险。
6、本基金为平衡型基金,为养老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产品中风险水平恒定,更透明、灵活,高权益上限更有利于做出收益,助力实现养老目标的基金。本基金 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60%。本基金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20%-6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将采用平衡型的目标风险策略,通过均衡配置于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资产来获取养老资金的长期稳健增值。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占比的区间控制在 20%-60%的范围。
7、港股通每日额度限制
8、汇率风险
9、境外投资风险
10、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是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
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法律文件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规定,保障投资人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关资金及资产的安全封闭运行。除另有规定外,Y 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需来自投资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 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业务规则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 Y 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 Y 类份额的风险。
11、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但并不基于量化策略进行短期频繁交易。本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多个环节将依赖于量化模型,存在模型失效导致基金业绩表现不佳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
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关于本基金的争议解决方式,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部分。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msjyfund.com.cn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88 咨询。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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