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周期与形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利率走势、资金供求、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分析比较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及现金类资产的收益风险特征,动态调整各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控制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股票投资策略
1、A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为主,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全市场挖掘具有良好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选取符合成长特征的投资标的,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成长特征:企业所属的行业处于成长性阶段,具备良好的发展趋势;或者虽然行业相对稳定,但是企业自身的成长性较为突出。本基金将综合分析企业所处的产业周期、行业发展空间、行业竞争格局、行业渗透率、企业战略定位等来筛选成长型企业。
(1)定量分析
企业的历史财务表现不但能刻画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健康程度,也可以较大程度上反映其未来的成长性。本基金将重点关注成长性指标,对成长潜力进行鉴别。本基金将结合对上市公司和行业的基本面研究,对上市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成长速度进行判断,筛选出未来一段时间具备较好成长性的个股。具体的考察指标包括:
1)估值指标(包括PE、PB、PCF、PS和PEG等):企业对应估值在可比条件下不显著高于行业内的竞争对手;
2)成长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息税折旧前利润增长率、现金流):企业历史成长稳健且复合增速较高,或企业在未来三年具备较高成长空间且竞争优势显著;
3)盈利指标(ROE、毛利率、费用率):企业盈利能力稳健,且相关盈利指标显著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4)研发水平(研发费用率、研发投入/主营收入、专利数量):对于科技、医药等技术型行业,要求企业研发投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投入较为稳健。
(2)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对有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进行翔实的案头分析和深入的实地调研,通过多元维度来判断股票的成长质量、成长稳定性等。在此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应用以下分析框架:
1)政策影响:现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企业具有实质性的利好,可以为企业的改革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海外产业及贸易政策对企业未有显著的系统性风险;
2)市场竞争格局:企业在市场格局中处于有利位置,有能力进行创新投入和技术改造;行业集中度正在提升或具备潜在提升的驱动力,同时企业在行业内具备领先地位;
3)市场空间:企业主营产品在全球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且目前产品渗透率还处于生命周期的初期;企业布局产品梯队具备纵深,收入成长具备抗周期性;
4)盈利效率:企业盈利效率较高,财务结构合理,各项财务指标在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5)技术升级:企业核心生产技术符合国家成长创新的大政方针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且存在技术壁垒;
6)公司治理: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稳定高效,同时企业家致力于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规划公司长远发展;
7)企业护城河:企业具备在技术、渠道、品牌等方面较为清晰的护城河,保证企业在主营赛道上相对于竞争对手具备显著优势。
此外,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挖掘未来受益于行业成长的投资机会。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适用上述个股投资策略外,还需关注:
(1)香港股票市场制度与大陆股票市场存在的差异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影响,比如行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
(2)港股通每日额度应用情况;
(3)人民币与港币间的汇兑比率变化。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及分析方法进行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选择和投资。定量分析方面,基金管理人将着重关注债券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包括发行主体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现金流获取能力以及发行主体的长期资本结构等。定性分析则重点关注所发行债券的具体条款以及发行主体情况。
融资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融资交易。本基金将利用融资买入证券作为组合流动性管理工具,提高基金的资金使用效率,以融入资金满足基金现货交易、期货交易、赎回款支付等流动性需求。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参与信用衍生品交易。投资过程将结合账户内债券潜在信用风险、流动性等情况综合考量,通过购买对应信用衍生品全部或部分覆盖配置相应债券的信用风险。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