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金惠泰鑫周周购91天滚动持有第1期B61212

  • 单位净值(04-26)

    1.0337

  • 成立以来

    13.69%

    2024-04-26

  •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
    投资经理: 夏军
  • 本计划周周一至周三开放(遇节假日不顺延),每个开放日可办理份额申购以及锁定期满的份额赎回。每笔份额自申购日起持有满91天方可在对日退出。未退出的份额,将继续滚动持有91天。
  • 不超过200人
  • 91天
*本产品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业绩报酬计提期间对应的各业绩评价周期的加权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具体见产品公告。

历史净值

数据仅供参考 更多>

阶段涨幅

  截止至 2024-04-26 更多>
净值日期单位净值(元)累计净值(元)
2024-04-261.03371.1332
2024-04-251.03371.1332
2024-04-241.03371.1332
2024-04-231.03371.1332
2024-04-221.03351.1330
2024-04-191.03331.1328
2024-04-181.03311.1326
2024-04-171.03291.1324
时间阶段涨幅沪深300
近1月0.29%0.13%
近3月1.05%5.60%
近6月2.68%0.74%
近1年5.23%-10.91%
近2年9.47%-7.46%
近3年----31.26%
今年来1.50%2.89%
成立来13.69%---

净值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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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为非公募基金产品,过往业绩无公开渠道可供查询,我公司无法保证上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请勿作为投资决策依据。

购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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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申)购金额: 30万
存续期限: 10年
购买手续费: 0.00%
赎回费: 0
业绩报酬: 管理人对年化收益超过业绩基准的部分收取60%为业绩报酬。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01%

基本信息

产品全称: 浙商金惠泰鑫周周购91天滚动持有第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简称: 浙商金惠泰鑫周周购91天滚动持有第1期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
成立时间: 2021-08-23
资金投向: 本计划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资产、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其中,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特种金融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和现金、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债券正回购、债券型公募基金、同业存单等。
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等。
本集合计划不主动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但可以持有因可转债、可交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可分离交易债券而产生的权证。本集合计划不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和转融通交易。本集合计划不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及非标准化资产。本集合计划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均为银行间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合计划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底层资产非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公募基金、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银行间利率互换及银行间债券等业务,不投资其他场外证券业务。
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运用固定收益“风险-收益评估”策略进行资产配置,务使计划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达到综合平衡。
管理人在对经济周期、宏观经济形势、通货膨胀水平、经济政策和投资环境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控制以及投资运作期限等要求,综合运用“风险-收益评估”方法,对各类资产的收益率与潜在风险进行评估,以达到规避风险及提高收益的目的。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
(3)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
(4)回购套利策略
(5)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6)公募基金投资策略
投资范围: (1)固定收益类资产不低于本计划资产总值的80%; 本集合计划投资同一资产的资金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25%,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5%。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除外。 (2)金融衍生品: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的合约价值总计不超过本计划资产总值的20%,且不超过本计划持有的债券类资产总市值的100%。投资国债期货的保证金比例不超过计划资产总值的5%。 (3)本集合计划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0%。
项目参与方: 担保方—本计划无结构化设计
融资方—本项目不涉及担保方
结构化设计: 本计划无结构化设计
自有资金参与: 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比例不超过本集合计划总份额的20%。管理人及其附属机构以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合计不得超过本集合计划总份额的50%。
收益风险特征: 中低风险
风控措施: 暂无数据
产品规模限制: 本集合计划最低初始募集规模为1000万元
收益分配原则: 现金分红(默认)、红利再投资
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顾问: 暂无数据
投资经理: 夏军
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其他信息

管理人介绍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成立,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21世纪经济报道、证券时报评为2015最具发展潜力券商资产管理公司、2015中国最佳资产管理券商、2015中国最佳权益类投资团队。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以优质的财富管理服务赢得市场的良好口碑和客户的认可,获得了多项荣誉,形成了“证券+期货+基金+资管+创投”的金融产业布局,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综合投融资服务和产品。
投资顾问介绍
    暂无数据
投资经理介绍
    夏军,从业简历:具备多年债券市场投资与交易经验,先后在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2016年加入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债券投资经理。
    学历:硕士研究生
    兼职情况:无
    本计划投资经理已经依法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具有三年以上投资管理、投资研究、投资咨询等相关业务经验,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和职业操守,且最近三年未被监管机构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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