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秉承稳健的投资风格,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资产配置和基金研究优势,将积极、主动的多资产配置与系统、深入的基金研究相结合,力争在控制整体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未来市场环境进行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商品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组合中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适度投资股票,以更好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理念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行筛选。在个股选择层面,本基金将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方法,在拟配置的行业内部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选筛选个股。
定量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对价值指标、成长指标、盈利指标等公开数据的细致分析,初步筛选出财务健康、成长性良好的优质股票。定性的方法主要是指对拟投资公司的投资价值、核心竞争力、主营业务成长性、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能力、商业模式等进行定性分析以确定最终的投资目标。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沪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及深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在港股通投资方面,除前述股票投资中重点考虑因素,对于同时发行有AH股的上市公司,还将考虑不同的估值水平和两地市场情况择优选择。
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从基金分类、长期业绩、归因分析、基金经理和基金管理人五大维度对全市场基金进行综合评判和打分,并从中甄选出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的优秀基金作为投资标的。
(1)基金分类
本基金将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实际投资组合等维度对标的基金进行细化分类,把握标的基金的核心收益与风险来源,从而提升不同基金之间的可比性。
(2)长期业绩
本基金以至少1年的时间跨度考核基金的历史业绩,通过考察基金在不同市场阶段的表现综合判断其投资风格、业绩稳定性和投资能力。标的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指标,如夏普率、最大回撤等,是基金筛选的核心依据。
(3)归因分析
本基金通过风险因子和Brinson归因体系等量化分析手段,在细分和拆解各类基金收益来源之后,重点考察基金的超额收益(阿尔法)和超额收益稳定性。标的基金的历史超额收益越高并越稳定,其评估得分越高。
(4)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的操作风格和投资逻辑是影响未来基金表现的核心因素。本基金在通过上述定量研究对基金历史业绩进行归因分析之后,还将通过调研等定性分析方式对基金经理的投资风格及稳定性、投资逻辑等核心要素进行再分析。经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的相互印证之后,本基金对基金经理进行最终评判。投资逻辑清晰、风格稳定性强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基金经理,其管理的基金评估得分越高。
(5)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作为投资管理平台,对基金表现和基金经理的发挥具有较强的支持作用。本基金从基金管理人旗下同类产品的总规模、基金业绩、投资团队稳定性、合规经营等维度考察基金管理人的总体实力。基金管理人管理某类基金的总体实力越强,旗下同类基金的评估得分越高。
在汇总上述五大维度的定量与定性分析之后,本基金对标的基金进行综合打分。同类中得分靠前的基金进入基金池。此外,本基金还将根据资产配置方案,综合基金持有成本、流动性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基金池中进一步选出合适的标的构建组合。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挖掘具有长期价值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主要分析维度包括存托凭证所属公司的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自身竞争优势、估值水平、治理结构等。具体而言,将通过分析所处市场的经济增速和前景、财政货币汇率产业等政策,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竞争格局、政策友好度等,通过分析公司的收入增速、净利润增速、毛利率变化等成长性指标,PE、PB、PE/G、EV/EBITDA、PS、股息率、DCF等估值指标,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营运指标,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等偿债能力指标,收现比、净现比、自由现金流等现金流量指标,选出成长性良好、竞争优势突出、经营质量高、现金流稳定、有一定估值吸引力的公司作为备选品种。然后再通过与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行业估值水平、自身历史估值水平及国际市场估值水平进行比较,评估其投资价值。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一致,因多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导致原持有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一致的,分别计算;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且履行必要的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