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在对宏观经济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及变化趋势,并结合估值水平、政策取向等因素,综合评估各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和风险,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以最大限度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
近年来,监管层不断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要求上市公司树立牢固的分红意识,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和完善利润分配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鼓励上市公司合理提高分红比例,充分说明了监管层对分红理念的肯定。股票的收益由股息收入和资本利得组成,股息收入是实现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也是投资者衡量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重要指标。本基金将遵循“股息率100强”等权重股票投资策略,精选100只具有高盈利能力、高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股息率100强股票,并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具体策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股息率100强股票的选取及股票投资组合建仓策略
本基金采用量化方法精选具有高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股息率100强股票。
首先,基金管理人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沪深A股股票作为股息率100强股票的备选股票池:
①股票上市时间超过三年,且在最近一年的市值规模超过12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20亿美元;
②非ST、*ST股票,非暂停上市股票;
③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股息分配与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其次,本基金在备选股票池中,按照下述方式选择100只股票作为股息率100强股票,并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①对备选股票池内所有股票按照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②根据申万一级行业分类,考察排名前100位股票的行业分布,若单个行业股票累计超过十只,则剔除该行业排名在十位以后的股票;对剩余股票重新按照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再次考察排名前100位股票的行业分布,若单个行业股票累计超过十只,则进一步剔除排名在十位以后的股票,以此类推,直至排名在前100位的股票中单个行业股票累计不超过十只,则将这100只股票作为股息率100强股票;
③股票投资组合由股息率100强股票组成,基金管理人对股票投资组合中每只股票分配相同的投资权重。
(2)不定期调整策略
在基金运行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对股票投资组合的运行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当股息率100强股票中个股出现重大风险时,基金管理人将对股息率100强股票实施不定期调整。上述重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票被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上市公司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事件、上市公司面临重大的不利行政处罚或司法诉讼、基金管理人有合理理由认为其市场价格被操纵等情形。在出现上述风险时,基金管理人将执行不定期调整策略,在备选股票池中选择符合条件的股票替代原股息率100强股票中的出现重大投资风险的股票。具体调整方法为:在备选股票池中剔除原股息率100强股票中的所有股票,对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股息率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原则上选取排名第一的股票作为替代股票进入股息率100强股票,若该股票进入股息率100强股票后使得新的股息率100强股票在单个行业(申万一级行业分类)的分布超过十只,则选取排名第二的股票作为替代股票进入股息率100强股票,以此类推,直至选出替代股票且新的股息率100强股票在单个行业(申万一级行业分类)中的分布不超过十只。
新的股息率100强股票确定后,替代股票将继承原投资组合中被替代股票的投资权重,股票投资组合中其他股票的投资权重不发生变化。
(3)相关股票替代策略
当股息率100强股票中个股发生临时停牌,但因资产配置需求需要增加基金资产在各只股票上的资金配置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相关股票替代策略,即基金管理人在对股票市场的整体判断以及对个股的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选取与停牌股票相关性较高且流动性较好的沪深A股作为停牌股票的临时替代品种,以应对基金管理人对于停牌股票的购买需求。当停牌股票复牌后,基金管理人逐步变现临时替代股票并相应购买复牌后的股票。
(4)定期调整策略
在沪深A股上市公司发布完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后60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对股息率100强股票和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定期调整,即根据上述股票建仓策略重新筛选符合条件的股票作为股息率100强股票,构建新的股票投资组合,并对股票资产在各只股票的分配比例重新调整使其达到“等权重”的投资要求。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